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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ws114 電腦教室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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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校園網路為什麼要限制P2P(如 BT 或 Foxy)的連線﹖ ===Answer=== 各位同學,老師,和同仁應該曾在今 (97) 年 5 月收到一封來自本校資訊處的通知, 主旨是“本校電腦網路使用安全注意事項”,信件內容的片段如下︰ 教育部於本月 (97 年 5月) 來文要求<font color="red"><b>公務電腦禁止安裝非公務用P2P分享軟體</b></font>, 並訂定相關規範,敬請大家參考以下規範並遵守。 <b>高雄醫學大學電腦網路使用安全注意事項</b> … <font color="blue"> <b>8 限制使用點對點檔案共享 (P2P) 軟體</b> 因利用 P2P 軟體交換的資料內容,通常都具有智慧財產權或著作權上的爭議,也常因 使用者設定不當,導致機敏性資料外洩,故行政單位(行政人員)未經申請(資訊需求系統) 禁止使用 P2P 軟體,教學研究單位(含教師及學生)限於教學及研究用途上使用 P2P 軟體。 本校資訊處將每學期不定期清查一次公務用電腦軟體安裝情形。 </font> 可能會有許多同學會問為什麼要限制P2P連線,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b>避免讓同學誤觸法網</b>, 大家可以在熱帶魚BBS站的宿舍版看到資訊處工作人員轉貼的疑似侵權檢舉通知, 根據現行的著作權法及相關的保護智慧財產權法律,若廠商提出法律訴訟, 經司法機關調查屬實,則觸法的P2P使用者將因此被判刑罰,請注意這不是危言聳聽! 國內外均已有因使用P2P侵權而遭法院判刑的案例。 接 ===參考資料=== [http://www.udn.com/2007/6/15/NEWS/INFOTECH/INF3/3889218.shtml P2P非法下載 最重判2年]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 創用 CC ─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 用善意換取善意]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book/copyright_book_57.asp 校園著作權百寶箱]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book/copyright_book.asp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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