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碼
出自KMU e-News
Enews304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之調整
的原始碼
跳轉到:
導航
,
搜索
您剛才的請求只有user用戶組的用戶才能使用。
你可以檢視並複製本頁面的原始碼。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304期 會計室專題 == '''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之調整''' == 會計室 林明燕 財政部公告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如下: #免稅額:每人新臺幣(下同)88,000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32,000元。 #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90,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80,000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28,000元為限。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28,000元。 #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 [[Image:enews304專題.jpg]] 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依所得稅法第5條第1項、第3項及第5條之1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第1級至第5級課稅級距金額(第6級課稅級距併同前5級距考量)上次調整年度為102年度,106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02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上漲3.06%,已達應行調整之標準,爰依上揭稅法規定予以調整。至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因106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104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未達應行調整標準,故免予調整。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之調整,係為符合國民經濟情況,依據法律規定進行之稅負調整,乃為反映人民實質納稅能力,尚有別於一般具特定政策目的之減稅措施,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約68億元,納稅義務人於107年辦理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稅局新聞稿
返回到
首頁
。
檢視
文章
討論
原始碼
歷史
個人工具
登入/建立新帳號
e快報導航
前期e 快報
歷史 e 快報網站
訂閱/停訂e-快報
e快報編輯手記
相關連結
高雄醫學大學首頁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
高雄醫學大學維基(Wiki)
圖資處首頁
教學卓越計畫首頁
環醫頂尖首頁
品德教育網
教學卓越計畫電子報
學務處通訊
高醫人電子報
研發電子報
高醫醫訊
港醫健康通訊
高雄醫學大學學生會
高醫書院
校園著作權百寶箱
友站連結
教育部高教簡訊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評鑑》雙月刊
國家衛生研究院電子報
行政院衛生署健康報
中華民國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
陽明電子報
北醫電子報
中國醫藥大學E報
搜索
工具箱
鏈入頁面
鏈出更改
上傳檔案
特殊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