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181 研發處【意見交流Q&A】
出自KMU e-News
(修訂版本間差異)
(→'''Q:教師申請公假(暨經費補助)出席國際會議之程序為何?''') |
(→'''Q:教師出席國際會議差額補助的補助原則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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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公假(暨經費補助)出席國際會議之教師,可至[http://devel.kmu.edu.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51 研發處網頁]查詢申請辦法,下載並填寫申請AB表,再依身份別及申請項目檢附相關文件(請參考附表);申請案經申請人、代理人、單位主管及院長核章後,請儘可能於出國4週前送至研發處辦理。 | 欲申請公假(暨經費補助)出席國際會議之教師,可至[http://devel.kmu.edu.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51 研發處網頁]查詢申請辦法,下載並填寫申請AB表,再依身份別及申請項目檢附相關文件(請參考附表);申請案經申請人、代理人、單位主管及院長核章後,請儘可能於出國4週前送至研發處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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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教師出席國際會議差額補助的補助原則為何?''' == | =='''Q:教師出席國際會議差額補助的補助原則為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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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遵照本校「教師參加國際會議實施要點」第五條第四項「已獲得其他機構補助者,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如獲得補助低於本校補助標準得要求差額之補助」之規定辦理。申請時請檢附獲校外補助之經費核定清單作為證明文件,俾利補助金額之核算。參考範例: | 本處遵照本校「教師參加國際會議實施要點」第五條第四項「已獲得其他機構補助者,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如獲得補助低於本校補助標準得要求差額之補助」之規定辦理。申請時請檢附獲校外補助之經費核定清單作為證明文件,俾利補助金額之核算。參考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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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教師申請赴日本東京參加會議,會期6天,會議註冊費JPY.30,000元;申請人已獲國科會經費補助NT.40,000元;現依本校「教師參加國際會議實施要點」向學校申請差額補助。(美元匯率32.0、日元匯率0.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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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校補助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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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費 NT.18,000 (請參考[http://devel.kmu.edu.tw/ezcatfiles/b003/img/img/463/ticket_960530.xls 機票費金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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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費 NT.25,280 (USD.316*5天*50%*32.0) (請參考[http://devel.kmu.edu.tw/ezcatfiles/b003/img/img/463/accommodation_990903.xls 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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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註冊費 NT.10,500 (USD.30,000*0.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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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計: NT.53,7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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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差額補助金額 = 本校補助標準 – 獲校外補助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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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NT.53,780 - NT.4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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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NT.13,7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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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案擬核予差額補助NT.13,7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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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修訂版本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181期 研發處【意見交流Q&A】
Q:教師申請公假(暨經費補助)出席國際會議之程序為何?
A:
欲申請公假(暨經費補助)出席國際會議之教師,可至研發處網頁查詢申請辦法,下載並填寫申請AB表,再依身份別及申請項目檢附相關文件(請參考附表);申請案經申請人、代理人、單位主管及院長核章後,請儘可能於出國4週前送至研發處辦理。
Q:教師出席國際會議差額補助的補助原則為何?
A:
本處遵照本校「教師參加國際會議實施要點」第五條第四項「已獲得其他機構補助者,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如獲得補助低於本校補助標準得要求差額之補助」之規定辦理。申請時請檢附獲校外補助之經費核定清單作為證明文件,俾利補助金額之核算。參考範例:
教師申請赴日本東京參加會議,會期6天,會議註冊費JPY.30,000元;申請人已獲國科會經費補助NT.40,000元;現依本校「教師參加國際會議實施要點」向學校申請差額補助。(美元匯率32.0、日元匯率0.35)
本校補助標準: 交通費 NT.18,000 (請參考機票費金額表) 生活費 NT.25,280 (USD.316*5天*50%*32.0) (請參考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註冊費 NT.10,500 (USD.30,000*0.35) 合計: NT.53,780
= NT.53,780 - NT.40,000 = NT.13,780 ※本案擬核予差額補助NT.13,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