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379 人力資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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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轉知教育部重要來函'''= |
- | == ''' | + | == '''有關教師借調期間,以遠距教學方式授課相關事宜'''== |
- | + | 有關教師借調期間,以遠距教學方式授課,得否視為返校義務授課,並採計相關年資案,詳如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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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復貴校109年5月29日成大人字第1090501136號函。 | ||
+ | *(二) 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以下簡稱審定辦法)第2條規定意旨,教師須有實際任教始得申請資格審定,教師如經核准借調者仍需返校義務授課,以符實際任教情形,先予敘明。 | ||
+ | *(三) 依大學法第30條規定,依本法規定修讀各級學位,得以遠距教學方式修習部分科目學分;其學分採認比率、要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爰學校得依前開規定辦理遠距教學課程,審定辦法有關教師實際任教之認定,並無排除遠距教學課程之教學形式。 | ||
+ | *(四) 鑒於教學科技進步及因應疫情衝擊,數位化教學已成為重要彈性配套,有關借調教師返校授課採取遠距教學並採計其年資,本部原則尊重;惟學校開設遠距教學課程,仍應以維持教學品質及保障學生受教權為前提,非僅為便利借調教師不到校之需求;另考量作為升等年資採計,學校應注意借調教師之研究與服務輔導成績之評量方式,以為升等依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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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報告'''= | ='''重要業務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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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09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升等相關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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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升等申請時間自109年6月15日(星期一)起至109年6月30日(星期二)截止,送審教師應於截止日前將規定之應繳資料送至所屬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彙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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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及學院(通識教育中心)辦理初、複審應依照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資格審定辦法、本校專任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標準及各學院自訂之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細則等法規辦理。 | ||
+ | *(二) 系級、院級教評會應依表定作業時程辦理各階段審查作業,並注意迴避原則。 | ||
+ | *(三) 送審教師將送審資料向所屬院級單位提出後,逾收件期限即不得抽換。但依違反相關法規規定應予剔除者,不在此限。各級教評會依前項規定通知送審教師補件或剔除者,如教師因個人因素延誤,致影響自身權益,由送審教師自負責任。 | ||
+ | *(四) 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辦理教師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教評會對於送審人之教學、研究、服務成果評量,應根據送審人所提資料為嚴謹查核,並經充分討論後作成決定。 | ||
+ | *(五) 自108學年度起新聘教師實施隨到隨審作業,惟起聘日期仍以2月或8月為主。 | ||
+ | *(六) 檢附109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升等作業時程表、送審教師資格(升等及新聘)應繳資料及注意事項(請至本校人力資源室網站/教師聘任升等專區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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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師聘任作業'''== | == '''109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師聘任作業'''== | ||
為辦理109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師聘任作業,請各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於109年6月19日(星期五)前將109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師申請表、兼任教師聘任暨納保彙整表及相關資料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為辦理109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師聘任作業,請各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於109年6月19日(星期五)前將109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師申請表、兼任教師聘任暨納保彙整表及相關資料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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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課」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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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校專任教師申請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課」,請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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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及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5條規定,專任教師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兼任本校以外之職務及課務,如有特殊情形經校長同意在校外兼課者,其授課時數每週以不超過4小時為原則。 | ||
+ | *(二) 請欲申請校外兼課教師至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項下T.E.01/專任教師校外兼課申請維護/列印「專任教師校外兼課登記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主管、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教務長及研發長審核後,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
+ | *(三) 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http://lawdb.kmu.edu.tw/index.php/%E5%B0%88%E4%BB%BB%E6%95%99%E5%B8%AB%E6%A0%A1%E5%A4%96%E5%85%BC%E8%AA%B2%E8%BE%A6%E6%B3%95 專任教師校外兼課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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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職」相關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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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 | 本校專任教師申請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職」,請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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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一) 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及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5條規定,專任教師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兼任本校以外之職務。 | |
- | + | *(二) 本校專任教師於不影響本職工作,符合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規定之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始得申請校外兼職。 | |
- | *( | + | *(三) 請欲申請校外兼職教師至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項下T.E.02/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申請維護/列印「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申請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主管、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及教務長審核後,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 | *(四) 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http://lawdb.kmu.edu.tw/index.php/%E5%B0%88%E4%BB%BB%E6%95%99%E5%B8%AB%E6%A0%A1%E5%A4%96%E5%85%BC%E8%81%B7%E8%99%95%E7%90%86%E8%A6%81%E9%BB%9E 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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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退撫會來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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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有關私校教職員自主投資制度到校宣導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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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量新冠肺炎疫情日漸趨緩,貴校可斟酌時間、場地及人數,視需求來函辦理旨揭事宜,本會將依來函所述之需求(分期請領制度、投資組合預設選項:人生週期基金、增額提撥、線上專屬平臺操作及投資理財概念等),安排講師前往宣導。 | ||
第196行: | 第231行: | ||
= '''法規修訂''' = | = '''法規修訂''' = | ||
==== '''本校「職員工考核個人對組織貢獻度指標」修正後全條文''' ==== | ==== '''本校「職員工考核個人對組織貢獻度指標」修正後全條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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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修訂版本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379期 人力資源室最新消息
目錄 |
轉知教育部重要來函
有關教師借調期間,以遠距教學方式授課相關事宜
有關教師借調期間,以遠距教學方式授課,得否視為返校義務授課,並採計相關年資案,詳如說明。
- (一) 復貴校109年5月29日成大人字第1090501136號函。
- (二) 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以下簡稱審定辦法)第2條規定意旨,教師須有實際任教始得申請資格審定,教師如經核准借調者仍需返校義務授課,以符實際任教情形,先予敘明。
- (三) 依大學法第30條規定,依本法規定修讀各級學位,得以遠距教學方式修習部分科目學分;其學分採認比率、要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爰學校得依前開規定辦理遠距教學課程,審定辦法有關教師實際任教之認定,並無排除遠距教學課程之教學形式。
- (四) 鑒於教學科技進步及因應疫情衝擊,數位化教學已成為重要彈性配套,有關借調教師返校授課採取遠距教學並採計其年資,本部原則尊重;惟學校開設遠距教學課程,仍應以維持教學品質及保障學生受教權為前提,非僅為便利借調教師不到校之需求;另考量作為升等年資採計,學校應注意借調教師之研究與服務輔導成績之評量方式,以為升等依據。
重要業務報告
109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升等相關事宜
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升等申請時間自109年6月15日(星期一)起至109年6月30日(星期二)截止,送審教師應於截止日前將規定之應繳資料送至所屬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彙辦。
- (一) 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及學院(通識教育中心)辦理初、複審應依照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資格審定辦法、本校專任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標準及各學院自訂之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細則等法規辦理。
- (二) 系級、院級教評會應依表定作業時程辦理各階段審查作業,並注意迴避原則。
- (三) 送審教師將送審資料向所屬院級單位提出後,逾收件期限即不得抽換。但依違反相關法規規定應予剔除者,不在此限。各級教評會依前項規定通知送審教師補件或剔除者,如教師因個人因素延誤,致影響自身權益,由送審教師自負責任。
- (四) 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辦理教師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教評會對於送審人之教學、研究、服務成果評量,應根據送審人所提資料為嚴謹查核,並經充分討論後作成決定。
- (五) 自108學年度起新聘教師實施隨到隨審作業,惟起聘日期仍以2月或8月為主。
- (六) 檢附109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升等作業時程表、送審教師資格(升等及新聘)應繳資料及注意事項(請至本校人力資源室網站/教師聘任升等專區下載)。
109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師聘任作業
為辦理109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師聘任作業,請各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於109年6月19日(星期五)前將109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師申請表、兼任教師聘任暨納保彙整表及相關資料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本校國際事務處王之青約僱辦事員等3員納入正式編制
核定本校國際事務處王之青約僱辦事員等3員納入正式編制,並自109年8月1日起生效。
單位 | 姓名 | 原任職稱 | 新任職稱 | 生效日期 |
國際事務處 | 王之青 | 約僱辦事員 | 辦事員 | 109.08.01 |
藥學院 | 許馨元 | 約僱辦事員 | 辦事員 | 109.08.01 |
環保暨安全衛生室 | 盧奕珊 | 約僱初級技佐 | 初級技佐 | 109.08.01 |
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課」相關事宜
本校專任教師申請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課」,請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 (一) 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及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5條規定,專任教師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兼任本校以外之職務及課務,如有特殊情形經校長同意在校外兼課者,其授課時數每週以不超過4小時為原則。
- (二) 請欲申請校外兼課教師至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項下T.E.01/專任教師校外兼課申請維護/列印「專任教師校外兼課登記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主管、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教務長及研發長審核後,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三) 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辦法」。
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職」相關事宜
本校專任教師申請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職」,請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 (一) 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及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5條規定,專任教師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兼任本校以外之職務。
- (二) 本校專任教師於不影響本職工作,符合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規定之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始得申請校外兼職。
- (三) 請欲申請校外兼職教師至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項下T.E.02/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申請維護/列印「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申請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主管、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及教務長審核後,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四) 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
109年06月份聘僱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
類 別 | 人數 | 法定應聘人數 |
身心障礙者 | 19 | 18 |
原住民 | 18 | 18 |
109年05月份教職員工申請福利補助金統計
類別/人次 | 結婚補助 | 生產補助 | 因病住院補助 | 喪葬補助 | 教育補助 | 小計 |
109年05月新增 | 0 | 0 | 7 | 3 | 0 | 10 |
轉知退撫會來函
有關私校教職員自主投資制度到校宣導事宜
考量新冠肺炎疫情日漸趨緩,貴校可斟酌時間、場地及人數,視需求來函辦理旨揭事宜,本會將依來函所述之需求(分期請領制度、投資組合預設選項:人生週期基金、增額提撥、線上專屬平臺操作及投資理財概念等),安排講師前往宣導。
人員異動
新進人員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到校日期 | 備註 |
1 | 陳盈蓉 | 環保暨安全衛生室安全衛生組 | 約僱護理師 | 109.05.18 | 新進(替代人力) |
離校人員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離校日期 | 備註 |
1 | 黃煒婷 | 通識教育中心人文與藝術教育中心 | 約僱辦事員 | 109.05.09 | 辭職 |
單位異動人員
編號 | 姓名 | 職稱 | 原任單位 | 調任單位 | 生效日期 |
1 | 陳淑媛 | 辦事員 | 產學營運處產學合作組 | 產學營運處創新育成中心 | 109.05.15 |
2 | 周芃君 | 約僱辦事員 | 產學營運處創新育成中心 | 產學營運處產學合作組 | 109.05.15 |
法規修訂
本校「職員工考核個人對組織貢獻度指標」修正後全條文
以上指標張貼於人力資源室網站>>法令規章>>評核、獎懲>>(二)職員工項下,請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人力資源室網站:http://personnel.kmu.edu.tw/
(人力資源室 蕭雅禎編輯,單位主管:蔡宜玲主任、朱怡蓓組長、何三寶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