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453 人力資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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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版本間差異)
(新頁面: ='''重要業務報告'''= == '''頒布本校醫學院醫學系外科學科林志隆教授及生命科學院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系鄭添祿講座教授兼任副校長,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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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報告'''= | ='''重要業務報告'''= | ||
- | == ''' | + | == '''頒布本校護理學院護理學系周汎澔特聘教授兼任副校長,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
- | * | + | *依據本校董事會113年7月29日高醫董志字第1130000297號函及本校113年7月26日高醫秘字第1131102719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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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頒布本校附屬機構(含受委託經營)院長暨相關事業113學年度首長名單'''== |
- | * | + | *(一)依據本校附屬機構(含受委託經營)院長暨相關事業首長任免辦法及113年7月18日第19屆第55次董事會議決議辦理。 |
+ | *(二)旨揭院長暨首長名單及聘期如下: | ||
+ | **1.本校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院長:王照元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
+ | **2.本校附設高醫岡山醫院院長:黃炫廸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
+ | **3.高雄市立小港醫院院長:洪志興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
+ | **4.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院長:郭昭宏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 | **5.高雄市立旗津醫院院長:蔡宜純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
+ | **6.本校附設高雄市私立小港汕尾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營運長:洪志興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
+ | **7.本校附設高雄市私立大同建國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營運長:郭昭宏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
+ | **8.本校受委託興建經營國立清華大學附設桃園醫院籌設營運處執行長:林志隆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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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頒布本校113學年度單位主管名冊'''== |
- | *(一) | + | *(一)依旨揭單位主管名冊請於人力資源室網站/主管名冊/113學年度主管名冊下載。 |
- | *(二) | + | *(二)新舊任單位主管,請於生效日起一週內移交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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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頒布本校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附設高醫岡山醫院、小港醫院、大同醫院、旗津醫院、附設高雄市私立小港汕尾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附設高雄市私立大同建國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及國立清華大學附設桃園醫院籌設營運處113學年度單位主管名冊'''== |
- | + | *(一)旨揭單位主管名冊請於人力資源室網站/主管名冊/113學年度主管名冊下載。 | |
- | *(一) | + | *(二)新舊任單位主管,請於生效日起一週內移交完畢。 |
- | *(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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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本校113學年度各委員會委員聘任作業相關事宜'''== |
- | * | + | *為配合113學年度各委員會委員聘任作業,請各單位相關承辦人依說明段提出申請,並請單位一級主管於113年8月23日(星期五)前完成審核 |
- | *(一) | + | *(一)旨揭作業請至校務資訊系統「T.4.01.b.委員會輸入」提出申請,操作說明如下: |
- | *(二) | + | **1.請依所屬委員會設置辦法之委員組成規定推薦委員名單,併同前學年度委員出席率,於系統維護後,點選「送到下一關」,再請單位主管於旨揭日期前完成審核。 |
- | *( | + | **2.未有委員會設置辦法之委員會須上傳委員組成依據。 |
+ | **3.委員如需校長遴選或推薦,請輸入委員職稱(職號空白即可),並於委員名單備註欄輸入原因或建議名單,供校長參考。 | ||
+ | **4.如自行上簽委員會名單,請務必會簽人資室。奉核後至系統維護核定資訊,並勾選「逕送人資室」再點選「送到下一關」。 | ||
+ | *(二)自108學年度起,前學年度出席率未達60%之委員(不含當然委員),不得連任,請各承辦人配合落實出席人數統計。如因特殊考量而有續聘出席率未達連任標準者之必要時,請於填寫上年度委員出席次數時,一併敘明理由,供首長審酌。 | ||
+ | *(三)各學年度委員會委員名單可至校務資訊系統「Q.3.29.委員會名單查詢」。 | ||
+ | *(四)教評會委員遴選事宜及注意事項將由人資室人力發展組另行公告。 | ||
+ | ==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師續聘之初、複審作業'''== | ||
- | + | *請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於113年11月8日(星期五)前完成113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師續聘之初、複審作業。 | |
+ | *(一)依據本校教師聘任規則及系級、院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 ||
+ | *(二)續聘應先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教評會辦理初審後送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教評會複審,再送校教評會審定。 | ||
+ | *(三)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所有專任教師(含一般專案教師)及臨床教師皆應列冊於專任教師續聘名單中,包含前次已辦理續聘教師及延長服務教師(可於備註欄位說明),皆需如實記載避免疏漏。 | ||
+ | *(四)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應於113年11月8日(星期五)前完成複審作業,並檢附校教評會提案資料及「專任教師續聘名單」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
- | *本校專任教師申請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職」,請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 ||
- | *(一)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及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5條規定,專任教師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兼任本校以外之職務。 | ||
- | *(二)本校專任教師於不影響本職工作,符合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規定之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始得申請校外兼職。 | ||
- | *(三)請欲申請校外兼職教師至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項下T.E.02/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申請維護/列印「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申請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主管、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及教務長審核後,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
- | *(四)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 | ||
+ | ==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兼任教師聘任作業相關事宜'''== | ||
- | + | *為辦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兼任教師聘任作業,請各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於113年11月8日(星期五)前將113學年度第2學期兼任教師申請表、兼任教師聘任暨納保彙整表及相關資料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
- | + | *(一)依據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辦理。 | |
- | * | + | *(二)兼任教師當學期實際授課滿1學分且授課至少達18小時者,得依部證職稱核發聘書。 |
- | *(一) | + | *(三)兼任教師若為他校專任教師,請檢附服務學校之同意函。 |
- | *(二) | + | *(四)3年內未任教於本校兼任教師請檢附部定教師證書(無則免附)、最高學歷影本及系(所、中心)教評會會議紀錄。 |
- | + | *(五)「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請務必於「兼任教師納保(勞保、健保)調查表暨切結書」中勾選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意願。 | |
- | + | *(六)請各單位檢附兼任教師聘任暨納保彙整表(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彙整)與兼任教師申請表、納保調查表暨切結書提出申請,相關表格電子檔請至「人資室首頁/常用表單/教師適用/兼任教師」項下下載。 | |
- | + | *(七)兼任教師若有符合二代健保免扣取補充保費之情形者,請務必主動提具「免扣取補充保險費申請異動暨聲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始得免扣取;日後若因故不符合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情形者,應於申請給付前主動告知,相關表格電子檔請至「人資室首頁/常用表單/教師適用/健保相關」項下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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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8月12日 (一) 15:48所做的修訂版本
重要業務報告
頒布本校護理學院護理學系周汎澔特聘教授兼任副校長,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 依據本校董事會113年7月29日高醫董志字第1130000297號函及本校113年7月26日高醫秘字第1131102719號函辦理。
頒布本校附屬機構(含受委託經營)院長暨相關事業113學年度首長名單
- (一)依據本校附屬機構(含受委託經營)院長暨相關事業首長任免辦法及113年7月18日第19屆第55次董事會議決議辦理。
- (二)旨揭院長暨首長名單及聘期如下:
- 1.本校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院長:王照元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2.本校附設高醫岡山醫院院長:黃炫廸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3.高雄市立小港醫院院長:洪志興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4.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院長:郭昭宏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5.高雄市立旗津醫院院長:蔡宜純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6.本校附設高雄市私立小港汕尾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營運長:洪志興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7.本校附設高雄市私立大同建國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營運長:郭昭宏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8.本校受委託興建經營國立清華大學附設桃園醫院籌設營運處執行長:林志隆教授,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頒布本校113學年度單位主管名冊
- (一)依旨揭單位主管名冊請於人力資源室網站/主管名冊/113學年度主管名冊下載。
- (二)新舊任單位主管,請於生效日起一週內移交完畢。
頒布本校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附設高醫岡山醫院、小港醫院、大同醫院、旗津醫院、附設高雄市私立小港汕尾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附設高雄市私立大同建國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及國立清華大學附設桃園醫院籌設營運處113學年度單位主管名冊
- (一)旨揭單位主管名冊請於人力資源室網站/主管名冊/113學年度主管名冊下載。
- (二)新舊任單位主管,請於生效日起一週內移交完畢。
本校113學年度各委員會委員聘任作業相關事宜
- 為配合113學年度各委員會委員聘任作業,請各單位相關承辦人依說明段提出申請,並請單位一級主管於113年8月23日(星期五)前完成審核
- (一)旨揭作業請至校務資訊系統「T.4.01.b.委員會輸入」提出申請,操作說明如下:
- 1.請依所屬委員會設置辦法之委員組成規定推薦委員名單,併同前學年度委員出席率,於系統維護後,點選「送到下一關」,再請單位主管於旨揭日期前完成審核。
- 2.未有委員會設置辦法之委員會須上傳委員組成依據。
- 3.委員如需校長遴選或推薦,請輸入委員職稱(職號空白即可),並於委員名單備註欄輸入原因或建議名單,供校長參考。
- 4.如自行上簽委員會名單,請務必會簽人資室。奉核後至系統維護核定資訊,並勾選「逕送人資室」再點選「送到下一關」。
- (二)自108學年度起,前學年度出席率未達60%之委員(不含當然委員),不得連任,請各承辦人配合落實出席人數統計。如因特殊考量而有續聘出席率未達連任標準者之必要時,請於填寫上年度委員出席次數時,一併敘明理由,供首長審酌。
- (三)各學年度委員會委員名單可至校務資訊系統「Q.3.29.委員會名單查詢」。
- (四)教評會委員遴選事宜及注意事項將由人資室人力發展組另行公告。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師續聘之初、複審作業
- 請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於113年11月8日(星期五)前完成113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師續聘之初、複審作業。
- (一)依據本校教師聘任規則及系級、院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 (二)續聘應先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教評會辦理初審後送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教評會複審,再送校教評會審定。
- (三)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所有專任教師(含一般專案教師)及臨床教師皆應列冊於專任教師續聘名單中,包含前次已辦理續聘教師及延長服務教師(可於備註欄位說明),皆需如實記載避免疏漏。
- (四)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應於113年11月8日(星期五)前完成複審作業,並檢附校教評會提案資料及「專任教師續聘名單」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兼任教師聘任作業相關事宜
- 為辦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兼任教師聘任作業,請各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於113年11月8日(星期五)前將113學年度第2學期兼任教師申請表、兼任教師聘任暨納保彙整表及相關資料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一)依據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辦理。
- (二)兼任教師當學期實際授課滿1學分且授課至少達18小時者,得依部證職稱核發聘書。
- (三)兼任教師若為他校專任教師,請檢附服務學校之同意函。
- (四)3年內未任教於本校兼任教師請檢附部定教師證書(無則免附)、最高學歷影本及系(所、中心)教評會會議紀錄。
- (五)「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請務必於「兼任教師納保(勞保、健保)調查表暨切結書」中勾選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意願。
- (六)請各單位檢附兼任教師聘任暨納保彙整表(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彙整)與兼任教師申請表、納保調查表暨切結書提出申請,相關表格電子檔請至「人資室首頁/常用表單/教師適用/兼任教師」項下下載。
- (七)兼任教師若有符合二代健保免扣取補充保費之情形者,請務必主動提具「免扣取補充保險費申請異動暨聲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始得免扣取;日後若因故不符合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情形者,應於申請給付前主動告知,相關表格電子檔請至「人資室首頁/常用表單/教師適用/健保相關」項下下載。
新進人員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到校日期 | 備註 |
1 | 蔡珮玲 | 秘書處 | 中級組員 | 113.07.01 | 新進 |
2 | 洪麗雅 | 學生事務處學生心理輔導中心 | 約僱諮商心理師 | 113.07.01 | 新進 |
離校人員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離校日期 | 備註 |
1 | 紀麗玲 | 教務處招生組 | 中級組員 | 113.07.01 | 退休 |
返校人員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返校日期 | 備註 |
1 | 吳秀梅 | 藥學院香粧品學系 | 教授 | 113.07.01 | 歸建 |
留職停薪人員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離校日期 | 備註 |
1 | 康雅婷 |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 約僱辦事員 | 113.07.01-115.06.30 | 育嬰 |
2 | 許歆宜 | 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流組 | 中級組員 | 113.07.05-113.08.08 | 育嬰 |
人力資源室網站:http://personnel.kmu.edu.tw/
(人力資源室 謝孟君編輯,單位主管:蔡宜玲主任、朱怡蓓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