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240 人事室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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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3月19日 (三) 14:38所做的修訂版本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240期 人事室專題
人事室Q&A
Q1:本校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與現行升等制度之差異性?
A1:教育部有鑑於現行台灣教師多元升等制度多以學術研究為重,升等著作過於強調學術性研究,導致無法結合學校特色,為符合國際潮流並落實大學自治,教育部於2013年特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試辦學校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並由28所申請通過試辦計畫大專校院辦理。
有別於現行以學術研究著作之產出為主要升等途徑,未來教師升等途徑將增加教學型、應用技術型升等,升等途徑不再單軌制,其推動的精神為研究領域的多元,意即教師能以精進教學實務之研究或專精於專利技術之研發作為升等途徑,不論是傳統學術研究著作升等或是現行推動多元的教學型、產學應用型升等,其升等結果都應是可受公評的,故教學型、應用技術型的升等審查標準應建立可信、公平、客觀、合理的評斷標準,由於現為試辦階段,多元升等制度及標準的建立需要更多校內各位教師與先進的意見與想法,若有任何建議歡迎至本校人事室網頁「教師多元升等制度專區」表達您寶貴的意見或者參與各工作圈的討論。
Q2:新聘教師應於何時辦理二年限聘評估作業?
A2:102學年度起新聘教師需 依據本校「新聘專任教師二年限聘評估標準」第2條,於聘約屆滿前半年,由系(所、中心)教評會參考其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績效,綜合評估考量是否續聘。例如:102年8月1日到任之新聘教師應於104年2月前完成限聘評估,103年2月1日到任之新聘教師則需於104年8月前完成限聘評估。惟新聘教師如符合本校教師評估準則第9條免評估條件之一或經由本校攬才程序延攬之新聘教師者,得不適用二年限聘評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