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306 產學合作組106年度全新規畫之活動與計畫
出自KMU e-News
(修訂版本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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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中山高醫產品導向計畫』=== | ===★計畫申請-『中山高醫產品導向計畫』=== |
當前修訂版本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306期 產學營運處專題
產學合作組106年度全新規畫之活動與計畫
產學合作組 蔡旻恭組長、傅奕慈
★活動預告-『校院技術跨領域整合成長系列活動』
本處為搭起學校與醫院之間合作交流的橋樑,每月針對不同主題舉辦一次『校院技術跨領域整合成長系列活動』,盼能促成學校與附院間臨床與基礎研究的合作,以激發更多研發能量並爭取更多研究資源與產學計畫。並藉由分享校院合作成功的案例來呈現如何將研發雛型或創意構想進一步完成開發與成功的推廣。歡迎各位一起來分享及交流,讓我們共同衍生更多具創新性的合作提案,請密切注意產學處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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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產學合作提案單→點我下載
★計畫申請-『中山高醫產品導向計畫』
為鼓勵兩校專任教職員工及醫師共同提高產學合作相關量能,共同對外爭取產學計畫,將研究概念具體實現及加速研發成果產業化,由兩校每年各提撥200萬元,合計每年共400萬元挹注兩校教師執行產學計畫之經費補助,補助對象以產出專利、爭取產學計畫、完成技術移轉、商品化,促進產業技術加值與發展為目標。本學期將於5月公告受理申請,歡迎各位師長與醫師踴躍申請!本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 補助對象:本補助限兩校專任教職員工及醫師共同申請之。
- (一)編有計畫管理費之產學合作計畫。
- (二)以研究成果加值為導向之合作計畫。
- 申請程序:本補助一年辦理二次(2月及6月)為原則,每人每年以申請一件為限。申請期限依公告辦理。已獲補助之申請不得再以相同計畫申請本補助與校內其他補助。計畫主持人於每學期之申請期限內,向所屬學校之業務管理單位提出申請,申請之計畫執行以一年為原則,多年期之連續性計畫,須每年依規定提出申請。
- (一)產學合作類:由申請人檢附申請表格、產學合作合約書及補助經費運用計畫書。
- (二)研究成果加值類:由申請人檢附申請表格及計畫書。
- 審查重點:包括技術之可專利性、商業應用潛力、市場需求性、智財布局及預期成效等。
- 經費之補助:
- (一)每一計畫依工作小組核定補助金額為準。
- 1.產學合作類最高以10萬元為限。
- 2.研究成果加值類最高以40萬元為限。
- (二)計畫主持人依計畫實際需要事先編列預算,得編列委外產品試製費用及消耗性材料,但不含儀器設備費、人事費及出國差旅費。計畫經費使用應依兩校採購、核銷等相關規定辦理。
- 依計畫類別進行結案及考核:
- (一)產學合作類:計畫執行期滿後三個月內,計畫主持人應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二份及產學合作合約書影本二份,分別送至兩校之業務管理單位留存。
- (二)研究成果加值類(包括:原型試製類、電腦程式類…等):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三個月內完成產品原型之試製或電腦程式或相關資料佐證,並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二份分別送至兩校之業務管理單位留存。
- (三)未能依本條規定完成結案及考核者,二年內不得再申請本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