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419 產學營運處
出自KMU e-News
第6行: | 第6行: | ||
== '''<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pan style="font-size: 18pt">計畫申請 '''== | == '''<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pan style="font-size: 18pt">計畫申請 '''== | ||
- | === <span style="color:blue;font-size: 14p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 | + | === <span style="color:blue;font-size: 14p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 【轉知】科技部111年度「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徵案公告 </font></span> === |
- | + | 說明: | |
- | + | 一、依據「科技部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
- | + | 二、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件計畫徵求說明書,目前受理計畫計畫型別為產學研發中心型及領先技術發展型。 | |
- | + | 三、符合資格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1年8月3日(星期三)中午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產學營運處承辦人,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若醫師不具教職身份者,請提出醫院之在職證明書正本佐證)。 | |
- | + | (以下為科技部說明) | |
- | + | 產學研發中心型 | |
- | ( | + | (1)合作企業配合款每年不得少於一千萬元,申請計畫補助款每年最多以一千萬元為原則,主導合作企業出資每年應達五百萬元以上。 |
- | ( | + | (2)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 |
- | ( | + | (3)以既有研發中心或產學合作轉型申請者,其配合款除包括合作企業原研發中心或產學合作投入費用外,須另新增研發費用納入本計畫合作企業配合款。同時,申請本部計畫補助款以不超過該新增研發費用為原則。 |
- | ( | + | (4)申請機構應有專責編組或人員,辦理與企業合約議定、技轉協議或人才媒合及計畫推廣等工作,並編列相關經費,其經費不得低於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 |
- | + | (5) 計畫主持人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向科技部網站提出申請(學術研發服務網/產學類計畫/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並由申請機構承辦窗口送出至科技部,始得完成申請。 | |
- | (一)申請對象:大專院校。 | ||
- | + | 領先技術發展型 | |
- | ( | + | (1)合作企業現金出資不得少於新臺幣五百萬元,須於計畫執行期間內撥付,且應高於向本部申請補助經費。 |
- | + | (2)執行期間為一年。 | |
- | + | (3) 計畫主持人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向科技部網站提出申請(學術研發服務網/產學類計畫/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並由申請機構承辦窗口送出至科技部,始得完成申請。 | |
- | 3、所衍生新創公司須於結案後至少5年接受追蹤與考核,其績效作為後續審查該校計畫及送件平台之評估參考。 | ||
- | + | 四、計畫主持人於同一年度內申請二件以上本部補助之研究計畫者,應於計畫構想申請書及計畫申請書內列明本計畫為最優先順序。 | |
- | + | 五、單一申請機構於同一年度申請二件以上相同或類似主題之研究計畫,本部以補助一件為原則。 | |
- | (二)補助金額及期程上限:2,000萬元/1年。 | ||
- | + | 提醒各位申請者: | |
- | + | 申請各計畫時,請務必上校務資訊系統填寫「申請校外計畫自我檢查表(T.3.0.26申請校外計畫自我檢查表)」。請師長依提示訊息完成填寫並須存檔成功,以利各計畫之申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下載: | ||
+ | 作業要點: https://bit.ly/3MIZ1zL | ||
+ | 計畫說明書: https://bit.ly/3zFzWmf | ||
在2022年6月14日 (二) 13:56所做的修訂版本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419期 產學營運處最新消息
目錄 |
計畫申請
【轉知】科技部111年度「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徵案公告
說明:
一、依據「科技部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件計畫徵求說明書,目前受理計畫計畫型別為產學研發中心型及領先技術發展型。
三、符合資格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1年8月3日(星期三)中午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產學營運處承辦人,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若醫師不具教職身份者,請提出醫院之在職證明書正本佐證)。
(以下為科技部說明)
產學研發中心型
(1)合作企業配合款每年不得少於一千萬元,申請計畫補助款每年最多以一千萬元為原則,主導合作企業出資每年應達五百萬元以上。
(2)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
(3)以既有研發中心或產學合作轉型申請者,其配合款除包括合作企業原研發中心或產學合作投入費用外,須另新增研發費用納入本計畫合作企業配合款。同時,申請本部計畫補助款以不超過該新增研發費用為原則。
(4)申請機構應有專責編組或人員,辦理與企業合約議定、技轉協議或人才媒合及計畫推廣等工作,並編列相關經費,其經費不得低於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
(5) 計畫主持人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向科技部網站提出申請(學術研發服務網/產學類計畫/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並由申請機構承辦窗口送出至科技部,始得完成申請。
領先技術發展型
(1)合作企業現金出資不得少於新臺幣五百萬元,須於計畫執行期間內撥付,且應高於向本部申請補助經費。
(2)執行期間為一年。
(3) 計畫主持人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向科技部網站提出申請(學術研發服務網/產學類計畫/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並由申請機構承辦窗口送出至科技部,始得完成申請。
四、計畫主持人於同一年度內申請二件以上本部補助之研究計畫者,應於計畫構想申請書及計畫申請書內列明本計畫為最優先順序。
五、單一申請機構於同一年度申請二件以上相同或類似主題之研究計畫,本部以補助一件為原則。
提醒各位申請者:
申請各計畫時,請務必上校務資訊系統填寫「申請校外計畫自我檢查表(T.3.0.26申請校外計畫自我檢查表)」。請師長依提示訊息完成填寫並須存檔成功,以利各計畫之申請。
附件下載: 作業要點: https://bit.ly/3MIZ1zL
計畫說明書: https://bit.ly/3zFzWmf
生醫研發技術跨校媒合平台
本校產學營運處聯合南台灣知名的五校建立之「生醫研發技術跨校媒合平台」,已經啟動了!
我們的夥伴有國立中山大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及正修科技大學,提供了各校老師的研究主題、技術內容、相關之發表及專利資訊,以完整呈展各校學者專家的技術成果與領域專長,期透過各校專長領域與資源的共享和互補,讓各位老師及醫師結識適當之合作夥伴,進而共同推動生醫相關技術之產業應用與商品化,以及共同爭取政府補助或企業投資之產學合作計畫。
歡迎大家善用本平台“ http://iac.kmu.edu.tw ” ,瞭解來自各校專家的專長,尋找可能共同合作之夥伴。
若您有興趣加入本平台之專家群,或想增列新的研發成果或可技轉技術,都歡迎您填寫相關專長資料( http://iac.kmu.edu.tw/m1/m.php?id=1&mid=11&category=y ) ,並於電子檔回傳及紙本簽名後送產學營運處。
活動預告
AR擴增實境實作工作坊
為擴大三創成效、 引進外部資源,結合教育部及高雄市政府青年局等單位之補助,共同合作辦理「AR擴增實境實作工作坊」,以3D建模軟體基礎操作與功能來學習擴增實境的入門,讓學員理解AR運作原理及應用,期望參與學員能將所學結合至個人專業領域,亦可培養其之高層次學習能力與跨領域思考能力,並培育不同領域之專業與創新創業能力。
時 間:(延期至)111年8月3日(三)至111年8月11日(四) 14:00-17:00共12小時
地 點:國研3F創客基地IR339教室
活動規劃:活動對象以本校教職員生(含附院)、高雄市民及在地企業預計招收20名,免收費。
色鉛筆基礎繪圖工作坊
為擴大三創成效、 引進外部資源,結合教育部及高雄市政府青年局等單位之補助,共同合作辦理「色鉛筆基礎繪圖工作坊」,本課程學習色鉛筆基礎,以簡單的線條,從直線、圓圈開始去繪製圖像,並從生活中藉由插畫去解析顏色的秘密,色彩影響著每個人的生活作息以及我們的決策。透過實物學習觀察物件的形體和光影,試著描繪物品的樣貌。希冀參與學員將其應用至原型產品製作(Prototype),並培育其不同領域之專業與創新創業能力。
時 間:(延期至) 111年8月1日(二)至111年8月11日(四) 共8小時
地 點:國研3F創客基地IR339教室
活動規劃:活動對象以本校教職員生(含附院)、高雄市民及在地企業預計招收20名,免收費。
(產學營運處 呂明姍提供,單位主管:王志光產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