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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4月23日 (五) 09:52所做的修訂版本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153期  會計室最新消息


本校執行「97年度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原始憑證就地查核」審核結果及內容

依97學年度國科會補助款審查結果:

  1. 業務費項下憑證第10、15號於97年12月31日分兩批向萊富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購買磁珠試劑及磁座11, 900元、磁珠試劑27,200 元,依貴校採購作業程序第5.1.7點:核准之講購單請購金額達新台幣參萬元或需委請採購組辨理之小額採購,請購單需送至總務處採購組。如有特殊情況無法交採購組辨理者,需簽呈敘明理由,經校長同意後方得自行購買。本案採購金額計39, 100元,未依上開程序辨理。
  2. 業務費項下憑證列支印章450元,屬管理及總務費用,款項不予列帳。
  3. 業務費項下列支藥品、消耗性器材等,所附支出憑證黏存單未依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第二條規定,經財物驗收或保管人蓋章,請檢討見復。
  4. 計畫項下約用臨時工,係循貴校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約用之,惟未就約用期間、支給標準及工作性質予以規範,約用程序未臻嚴謹,請檢討改進。
  5. 計畫項下辨理採購案件,核有經辨採購及驗收為同一人之情與政府採購法第71條第3項規定:「機關承辨採購單位之人員不得為所辨採購之主驗人或樣品及材料之檢驗人。」未合,內部控制機制不足,請檢討改進。

以上為98年11月03日至04日國科會派員抽查審查所提之缺失及建議,敬請各計畫主持人申請本(98)年度之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時,務必遵守國科會上述審核相關規定,以便順利結案。


國科會公告「近三年國科會補助專題計畫原始憑證就地查核結果缺失彙整表」

請執行國科會補助專題計畫之教師特別注意,國科會公告「近三年國科會補助專題計畫原始憑證就地查核結果缺失彙整表」,如老師於執行計畫時,有該彙整表所列缺失,請進行改善,俾避免相同或類似情形一再發生,以免遭國科會停權處分。詳情請參閱如下網址:http://accounting.kmu.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acc201003180003&Rcg=6


教育部重申請落實各項研究、補助案計畫經費支用審查及加強稽核頻率

教育部重申請各機關學校(單位)落實各項研究、補助案計畫經費支用審查及加強稽核頻率,以防杜弊端發生。

說明:

  1. 本部98年11月27日台政字第0980206781號書函檢附本部98年政風督導小組會議紀錄在案。
  2. 邇來陸續發生多起國立大專校院教師利用職務上教學研究之機會,以不實發票沖抵,或以學生充當人頭冒領研究費遭起訴之案件,嚴重影響學校及本部清廉形象,茲重申:
    1. 請各大專校院落實內控審核機制並透過校內各種通路宣導(如校內網站、e-mail及佈告欄等),使教職員及學生知悉研究費正確支領流程及合法使用範圍,避免教師、學生因不諳相關法令規定致誤觸法律。
    2. 請各業務司處針對本部補助所屬機關、學校執行各項補助款及研究計畫,落實經費支用審查及加強稽核頻率,妥為研擬相關防弊措施及因應作為,以防杜弊失一再發生。
  3. 本部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2-77365834、02-77366067;檢舉信箱:台北郵政8之44號。


(以上由會計室尤娟媛提供,單位主管:許芳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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