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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323期  會計室專題

想要經費嗎? 別忘了編列預算

會計室 許芳益主任

  在管理上常常聽到PDCA循環這個名詞,也就是計畫(Plan)、執行(Do)、查核(Check)、行動(Action),也說明了要做好管理,一開始的計畫是相當重要的。計畫(Plan)對學校而言就是校務發展計畫及編列預算,換句話說,是把將來要達成的目標、用什麼策略、要做那些事、花多少錢等統統想清楚、算仔細,所寫成的一本計畫書。計畫書裡面所要達到之目標,需要的經費要編列預算才有錢可花,俗語說,錢非萬能,沒錢萬萬不能,再美好詳細的計畫,若沒有編列預算等於白忙一場,因此,預算編列可謂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本校於106年11月17日經校務會議通過預算編審要點,茲就本校預算編審要點中重要之規定加以說明如下:

  一、 本校年度預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一切收入及支出均應編入預算。預算編列是每學年度重要的事情之一,預算一年才編列一次,除非有特殊狀況需要修正或追加預算,因此各單位所屬業務中會產生之所有收入以及所有支出都要編列預算,否則若有重要業務或計畫要推動,倘未編列預算將無法動支經費,如同車子沒有油將無法前進達到目的地。

  二、 本校年度收支預算,依「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所訂之表式及收支預算科目編製。收支預算項目及表格包括收支餘絀預計表、預計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預計增置重要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明細表、預計借入款變動表、收入預算明細表、支出預算明細表、預計重大工程及增置土地明細表等。

  三、 預算編列應以本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為依據,各單位應依年度工作計畫、業務推動或法令規定等所需經費編列預算,凡重要且必須執行之計畫或工作應優先納入編列預算,以免因漏列或排序過低,致無法列入預算執行計畫。各單位未編列預算或編列之預算使用完畢者不得動支經費或追加預算,請各單位於預算額度內調配勻支。

  六、 本校預算編列分為基本預算、特殊預算及統籌預算三大類:

  (一) 基本預算:為維持各單位例行性業務所需之預算。教學單位依上學年度決算數為參考及「本校教學單位教學儀器設備費分配原則」所列公式計算各學院比例作為預算分配基礎,再由各學院分配至學系(所)。行政單位則依單位職員人數、單位組別數及教師人數(學生人數)按公式計算基本預算額度。

  (二) 特殊預算:依各單位承辦業務或執行計畫之特殊性編列預算,因其性質具特殊專屬性,由所屬單位編列預算,其他單位不得再編列該預算,例如主管共識營費、訴訟律師費、員工教育訓練費等。

  (三) 統籌預算:各單位發生之經費有全校性支出之性質者,由權責單位統籌編列預算,其他單位不得再編列該預算,例如全校水電費、建物維護費、人事費等。

  上述預算編審要點僅臚列重要事項加以說明,至於預算編列之細節可參考校內規定及預算資訊系統。簡單的來說,只有一個重點就是各單位有經費之需求,一定要編列預算才能有經費可動支。古有明訓:「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指做任何事情,在事前要有周詳的計畫,再依照所訂的計畫執行,才能達成預定的目標;反之,事前若沒有準備好,邊想邊做或者是邊做邊想,那麼就不容易成功。預算編列就是事前的規劃,把想要做的事、需要的錢都先準備好,那就是成功的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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