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284 本校教學研究型教師新聘及升等管道
出自KMU e-News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284期
本校教學研究型教師新聘及升等管道
人事室人力發展組 黃杏如
多年來教師升等著重於研究期刊成果發表之單一管道,本校自102學年度起獲教育部補助執行「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試辦計畫」以「引導教師多元專業能力」、「建立完整教師職涯發展」及「落實教師專業分工」為三大具體目標,並早在升等101學年度籌組教師多元制度推動委員會向下分設四個推動工作圈:分別為「教學型教師推動工作圈」、「應用技術型教師推動工作圈」、「教師評估與發展工作圈」及「法規行政工作圈」,由各工作圈圈長召集教師代表擬定推動策略及方案後提推動委員會討論及審議。歷經兩年多努力下各多元升等管道法規於105年1月逐步完成。本校教師升等管道分為一般型、教學研究型、研究型及應用技術型等四軌同時實行。多元升等管審查流程仍得經各級教評會審議通過,而各升等管道之基本條件及審查重點不盡相同,本次針對教學研究型教師升等之基本條件及審查資料稍做說明。
教學研究型分流為臨床(升等前一級教師任內曾任本校附設醫院全院性教學型主治醫師或科部性教學型主治醫師者或曾擔任臨床教學實務主管者)與非臨床教師(通過或達到教學型教師評鑑門檻),具下列各項教學成就之一者,得以教學實務成果報告替代專門著作作為代表成果,提送教學研究型教師資格審查:
一、具有教學計畫、教材內容、教材創新、教具製作、教學設計、教學方法多元化、學生教學評量之個案研究,經整理分析具整體性及獨特見解貢獻之報告者。
二、具有研究或產學成果導入教學課程,且有具體教學成效與貢獻者。
三、具了解或促進教師教學或學生學習成效之原創性教學實務研究,或具學院發展特色之教學實務成果與社會貢獻。
另與研究型及應用技術型相當不同之處,即新聘教師亦適用,但其資格為「曾任本校附設醫院全院性教學型主治醫師或科部性教學型主治醫師者或曾擔任臨床教學實務主管者。」,亦得符合各學院教學研究型教師依照本校「專任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標準」核算之研究考核標準。而教學研究型升等,內部審查涵蓋每週授課時數及考核標準(包含教學、研究及服務與輔導,其計分標準依據本校「專任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標準」進行核算),而各學院可訂定比本校規定更嚴格標準。
通過各學院內部審查各項條件標準者,始得進行外部審查,外部審查資料包含代表成果(教學實務成果)與參考成果,採依一階段審查送審,6位外審委員至少4位給予及格(各職等及格成績:教授80分、副教授78分、助理教授75分)即為通過外部審查,其相關規定如下:
一、代表成果(教學實務成果):以近五年且為升等前一級教師任內之「教學實務成果」做為代表成果進行審查,具備學習成效評估之教學法、創新教材設計或教學媒體開發運用、教材比較分析與重構之教學實踐等。內容包含教學實務理念之導入、教學表現(課程設計與規劃教學方法、教材製作及運用、學習成效評量、教學歷程與反思)及成果貢獻。
二、參考成果:以近七年且為升等前一級教師任內之教學發展成果與貢獻做為審查,送審內容得包含教師歷程檔案、教學相關著作、教育相關評鑑的參與、學術研究成果及貢獻等。
為提供各校多元升等經驗交流分享,特將各校舉辦與多元升等相關之研討會公布於人事室多元升等制度專區網頁以供參考,另本室將於4月份籌辦教師多元升等研討會,希冀透過校內、外教師經驗分享與討論,讓本校教師對於多元升等方式更深的認識及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