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55 因應軍訓制度的改革~學生事務工作的新挑戰
出自KMU e-News
高雄醫學大學 第55期 學務處專題
因應軍訓制度的改革~學生事務工作的新挑戰
吳明忠學務長
前些日子參加教育部舉辦的軍訓制度改革分區說明會,了解目前國內軍訓教官制度將有重大的變革。先不討論說軍訓教官應不應該存在於校園中,讓我們首先看看目前軍訓教官在校園中所扮演的角色是甚麼。在國內大多數的大專校院中教官除參與軍訓與護理課程的授課外都要負責學生校內外安全的工作以及學生生活輔導的工作,甚至凡舉學校臨時交辦的一些重大活動也都需要教官的協助。譬如說:學生在校外出車禍第一時間去處理的是教官,學生鬧情緒吵著要自殺第一時間去處理的當然也是教官,學生校外租屋與房東有糾葛去處理的是教官,學生被綁架或是受騙了處理的自然是教官,甚至校門口亂停車影響交通找的還是教官。孩子要找家教、學生要當家教都是教官的業務。久而久之這些行之多年的業務自然就見怪不怪,大家都認為理所當然。學生有問題找教官,老師有問題也找教官,家長有問題也不會放過教官,因此教官自然就成了校園中的土地公和守護神。
在新的改革方案中,軍訓課將改成「國防通識」課程,教官因不具大學教師資格只能當作協同教學,不能成為主授課老師,因此很容易就被通識教育所取代。教育部對私立學校的教官人員配置基本上在編制內的百分之八十是遇缺不補。在民國九十八年以後私校可能要自籌這些人員的薪水,所以即將面臨到聘與不聘之抉擇。很明顯的教官的人力在未來的日子裡勢必是逐漸遞減,甚至即將消失在校園中。然而各校的學生人數卻是逐年增加,學生問題也不可能會減少。那前面所提到的教官理所當然的工作誰來做?
讓我們看看歐美、日本這些先進國家的大學校園並沒有軍訓教官的制度。美國大學校園有ROTC的制度,那也只是為軍方培訓一些預備軍官,軍方提供獎學金給這些學生,這些軍職人員並不參與學生生活輔導的工作。美國大學的校園是配置有校園警察,對於校園安全校警有執行勤務的責任,對於違規停車校警也有取締及開罰單的職權。筆者在美國讀書時曾經因為車子煞車燈不亮而被提醒警告並要求覆驗的情形,表示美國校警的職權是非常大的。對於學生的生活與課業的學習系上都配有advisor(即我們所謂的導師),當然也有所謂的學長姐制,這點倒是跟國內的制度非常相像。
學務處就辦理一些行政業務,譬如獎助學金和校內工讀申請、住宿的申請與管理、學生的衛生保健和保險業務以及與家長聯繫的工作。宿舍成立有管理委員會並聘請研究生擔任宿舍的輔導員,另外就是學生的心理輔導由諮商中心來負責。
整體而言,我國的學務工作內容與美國並沒有多大的區別。目前國內大專院校軍訓教官所負責的工作在美國似乎是分散到學生身上、導師、校警及諮商中心。因此因應軍訓教官人力短缺的情形之下,如何提升我們的學生生活處事和緊急應變的能力、導師能否成為你(妳)的學生尋求協助的管道、校警公權力的執行與校園安全的維護以及我們的心理輔導老師如何化被動為主動處理學生的問題。這些都將成為校園學生事務的新挑戰以及評估學務工作成效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