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111 【意見交流Q&A】 教師資格審查&教職員工之私校退輔會退休金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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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111期  人事室專題 【意見交流Q&A】



教師資格審查Q&A

Q1:97學年度教師升等受理時間截止日為6月底,請問如以前一等級教師年資升等者,年資截止計算基準為何?

A:以前一等級教師年資升等者,97學年度升等年資計算截止日為7月31日。


Q2:新聘教師如尚未取得正式文憑,可否以「臨時學位證明」先行送審?

A:新聘教師得以「臨時學位證明」先行送審,但「臨時學位證明」需以學校正式出具之證明為準,不可以指導教授開立之學位修業證明。如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教育部特別聲明授權自審學校需落實學歷實質審查精神,以維教師資格審查制度之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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