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116 介紹教育部相關獎補助辦法

出自KMU e-News

(修訂版本間差異)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介紹教育部相關獎補助辦法''')
當前修訂版本 (2008年8月22日 (五) 10:36) (編輯) (撤銷)
 
第5行: 第5行:
== '''介紹教育部相關獎補助辦法''' ==
== '''介紹教育部相關獎補助辦法''' ==
 +
 +
國際事務中心 國際交流組 李書欣組長/陳淑媛

當前修訂版本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116期  國際事務中心專題


介紹教育部相關獎補助辦法

國際事務中心 國際交流組 李書欣組長/陳淑媛


21世紀是全球化的時代,在迎接全球化時代的來臨,面對全球化快速發展與激烈競爭的衝擊下,高等教育的國際化是刻不容緩,擴展學生的國際視野與國際溝通力,也成為提昇學生國際化競爭力的基本要求。本校爲拓展學生接觸國際化活動,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會議或出國短期研修,謹將目前本校配合教育部推動學生國際化各項計畫,詳述如下:

「學海飛颺」(個人研修):

  1. 獎助大學校院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符合本校「菁英留學計畫」遴選資格,獎助項目包括學費、生活費(含來回機票),
  2. 獎助額度:教育部獎助額度每人以新台幣30萬元為限,學校配合經費不得少於教育部補助總經費之20%。
  3. 獲本計畫補助者,不得同時或重複領取其他留學獎助金。
  4. 研修類型:修讀學分(含雙聯學制)。
  5. 研修機構:教育部所編列之學校參考名冊(不含大陸、港、澳地區)。
  6. 獎助年限:研修期程不得少於1學期(學季),最高以一年為原則。
  7. 申請限制:非當學期畢業之在學學生;國外研修完畢後須返回原薦送學校並取得學位,其於國外研修學分須為薦送學校採認。

「學海惜珠」(個人研修):

  1. 獎助大學校院選送清寒優秀學生出國研修,須持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地方行政主管機構開立),或家庭經濟境遇特殊,能提出相關證明且經學校認定之清寒優秀學生。申請資格須為當學期已註冊有學籍之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獲獎學生國外研修後,於國外修讀之學分,須回原校採認且繼續原就讀學校完成學位。每所學校最多推薦20名學生。
  2. 符合本校「菁英留學計畫」遴選資格,獎助項目包括學費、生活費(含來回機票)。
  3. 獎助額度:選送學生最高可獲教育部補助經費申請需求之80%,學校配合經費為教育部補助總經費之20%。
  4. 獲本計畫補助者,不得同時或重複領取其他留學獎助金。
  5. 研修類型:修讀學分(含雙聯學制)。
  6. 研修機構:教育部所編列之學校參考名冊(不含大陸、港、澳地區)。
  7. 獎助年限:研修期程不得少於1學期(學季),最高以一年為原則。
  8. 申請限制:非當學期畢業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國外研修完畢後須返回原薦送學校並取得學位,其於國外研修學分須為薦送學校採認。

「學海築夢」(海外專業實習先導型計畫,由計畫主持人撰寫計畫書):

  1. 獎助大學校院海外專業實習先導型計畫,規劃國內大學院校學生組團或個別赴海外專業實習管道,與海外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或機構合作,並與校內專業課程結合。
  2. 獎助大學校院海外專業實習團員(含隨團教師),國外生活費、來回機票(經濟艙);計畫執行必須支出之業務費(含國際組織媒合學生海外專業實習行政費)。
  3. 符合本校「菁英留學計畫」遴選資格;獲本計畫補助者,不得同時或重複領取其他留學獎助金。
  4. 獎助額度:採計畫經費總額核定方式
  5. 研修類型:能獲原就讀學校承認學分,將優先獎助。
  6. 研修機構:教育部所編列之學校參考名冊(不含大陸、港、澳地區)
  7. 獎助年限:其期程不得低於4週,最高以1年為限。
  8. 申請限制:非當學期畢業之在學學生(不含境外碩士專班);每校最多申請十案。

以上詳情請參閱:

高雄醫學大學首頁→資源整合單位→國際事務中心→學海系列計畫→ 簡報資料 http://ciae2.kmu.edu.tw/front/bin/home.phtml

教育部網頁: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97/newlst.php

教育部補助博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事宜:

依教育部補助博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要點,須於每年 12月31日前,檢附最近一年補助校內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之執行成果報告書向教育部提出並申請明年度之補助。依慣例,內容須提報明年度欲申請之預估經費及配合款,因此明年度預計出國參加國際會議者,敬請於每年11月20日前填寫預估表,並送至本中心彙整提報教育部,若無提出預估表者,來年度將不得申請補助或酌予減分。另,考量來年度前半年出席國際會議之博士生,於出國前能得知是否獲得補助,將採2階段受理來年度申請表,第一階段預計為11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第二階段為俟教育部公布核定獲補助經費後受理申請。 教育部補助原則如下:

  1. 經費補助採部分補助,申請學校應提出配合款,比例不得低於教育部補助款之百分之十。
  2. 申請學校應自行訂定校內博士班學生出席國際會議之獎助及審查規定,並將教育部核准補助之經費用於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所涉之下列費用項目:
    1. 往返機票:由國內至國際會議舉行地點最直接航程之本國籍往返經濟艙。
    2. 會議期間(發表論文當日及前後各一日)之生活費。
    3. 會議之註冊費不包括其他雜支如論文集、會員年費、餐費(不包括其他雜支如論文集、會員年費、餐費)

本校審查標準:

  1. 依申請者擬參加國際會議之性質、該會議於學術上之國際知名度、重要性與申請者之研究潛力、所提論文之原創性、重要性、於該領域之貢獻及研究成果為主要之評審基準。
  2. 英文能力證明有提出者酌予加分。
  3. 發表之論文需以本校名義且為第一作者為限。

本校補助項目:

  1. 往返機票:歐美國家:35,000元;亞洲地區:20,000元,由受補助人先自行墊購(機票費獎補助金額俟年度總計畫補助金額而訂定之)。
  2. 酌予補助會議期間(發表論文當日及前後各一日)之生活費。
  3. 酌予補助會議之註冊費(不包括其他雜支如論文集、會員年費、餐費等)。

本中心將邀請校內專家評審博士生所提之申請資料,通過審查標準者,再經國際學術交流委員會委員審議決定獎補助金額;向本中心申請者不得同時或分別向其他機關申請同案補助,如經查出,則予以退件。

經費核銷:

申請者應於會議舉行完畢後一個月內,(須於同一會計年度內),依補助項目檢據核銷,並繳交論文壁報及心得報告電子檔及紙本。

詳情請參閱:

高雄醫學大學首頁→資源整合單位→國際事務中心→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事宜 http://ciae2.kmu.edu.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00071

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碩、博士班):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為鼓勵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特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補助經費採總額補助,補助上限為新台幣3萬元整,補助項目為往返機票費及出席會議之註冊費。

申請人需於會議月份前二個月月底前至國科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請作業,同時副本1份轉知研究發展處學研組,國科會受理申請後,將進行審查,原則上1個月內將函復審查結果。

返國後,申請人須於15日內至國科會網站繳交出席國際會議報告,同時檢據送至研究發展處學研組函送國科會核銷。

獲得國科會補助之研究生,可再向本中心申請校內獎助,敬請博士生優先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詳情請參閱:http://www.nsc.gov.tw/int/ct.asp?xItem=9954&ctNode=1213

教育部與國科會對學生出國研修之相關獎助請參閱:http://ciae2.kmu.edu.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00111

以上為本中心配合教育部國際化政策下所承辦之業務,鼓勵學生多多參與國際學術會議或出國短期研修,與其他國家學生、教授相互交流,瞭解不同的文化,增長自我的見聞,開拓自己的國際觀。



enews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