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172 產學推動中心

出自KMU e-News

在2011年3月8日 (二) 09:20由Kindv (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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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172期  產學推動中心最新消息

100年度「中小企業創新服務憑證補(捐)助計畫」補助申請 注意

一、受理期間: 即日起至4月11日前寄(送)達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整合型計畫辦公室)

二、申請資格:

(一)何種企業符合申請資格:

1.符合我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即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應具備以下資格: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2)非銀行拒絕往來戶。

2.曾接受本處補(捐)助育成中心之進駐中或畢業企業。

(二)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五年內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2.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申請企業於三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申請企業曾以相同或類似本計畫重複獲得政府其他計畫補(捐)助情事。

(三)知識服務機構範圍:

1.「產學合作績效激勵及聯合審查作業」、「獎助大專校院發展區域產學連結計畫」執行學校

2.曾獲本處補(捐)助育成中心之學校

三、備審資料:

(一)申請企業自我檢查表* 1份(詳見申請須知-附件三)

(二)申請企業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經我國法律登記之證明文件* 1 份

(三)最近一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新創未滿一年之企業以最近1期「營業稅申報書」替代)、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及「營利事業無欠稅證明」、『廠商信用證明』(非銀行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等影本* 1份

(四)企業進駐創新育成中心之進駐合約或畢業證明影本* 1份

(五)計畫書(及檔案光碟)一式* 5份(詳見申請須知-附件四)

_ 於4月11日前備齊將上述申請資料寄(送)達至計畫辦公室。

_ 若有需補件事項,請於計畫辦公室通知補件期限內補正相關文件,逾期未完成補件者,視同自動放棄。

四、送件地點: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整合型產學合作推動計畫辦公室」

聯絡人窗口:

鍾小姐;電話:(02)8369-5925  E-mail:eurie@mail.management.org.tw

姜先生;電話:(02)8369-5931  E-mail:eric@mail.management.org.tw  傳真:(02)8369-5935

地址:1064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91號6樓之2

五、上網查詢:

本計畫之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其申請須知及相關計畫書格式等資料請上網至

http://www.moeasmea.gov.tw/ct.asp?xItem=8575&ctNode=544 查詢。


(以上由產學推動中心梁郁敏、黃炳欽專案經理提供,單位主管:莊萬龍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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