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234 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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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毒理學家認證制度''')
('''意見交流Q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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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藥學院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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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交流Q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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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系採4+2模式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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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藥學會藥學教育委員會召集國內七校藥學系所主管,經過多次周延研議,業已達成共識,並作成決議:藥學系畢業需132學分暨640小時之藥學實習。本院藥學系依此決議,經過審慎評估,確認於四年之教育可以使學生完整修畢所需課程及實習時數,在確保教學及學習品質之原則下,為減輕學生學費負擔,讓學生及早投入職場,決定維持四年制之藥學教育,四年教育中,除修習藥師國家考試之必需知能外,並以學程/模組方式,輔導學生依性向發展臨床藥學、工業藥學、創新醫藥研發及自主學習等能力,以因應醫藥知識發展更迭迅速的時代並為就業做準備,或繼續進入研究所深造,以臨床藥學為例,學生依此4+2模式可以取得臨床藥學碩士學位。易言之,此作法兼顧藥學系學生權益及藥學多元發展之時代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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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而言,本院藥學系大學部四年學制,在課程方面,修業畢業學分為150學分,課程設計符合系專業核心能力,分別為(1)基礎科學之原理及應用能力、(2)病人導向之藥事照護能力、(3)藥品導向之製藥科學能力、(4)藥物社會行為與行政管理能力、(5)藥事管理及經營能力、(6)電腦及資訊技術、(7)語文溝通及文書處理能力、(8)藥學倫理素養、(9)國際關懷能力。為加強學生於在學期間的臨床技能,本院藥學系特色已將臨床技能課程(含OSCE)列為必修科目。於臨床實務學習方面,大四下學期安排學生於各大醫學中心及區域教學醫院進行640小時醫院藥局實習。為加強學生對於其他就業領域的孰悉,102學年度入學者並將安排於符合本校藥局實習規範的社區藥局/藥廠/公家機關/研究單位進行320小時實習,總結四年之全部實習時數將達960小時,超出台灣藥學會藥學教育委員會決議之640小時甚多,足徵本院藥學系對藥學實習之重視。本院藥學系於各大醫院/社區藥局皆有兼任臨床實習指導老師,以確保學生實習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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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藥學系學分數、核心課程及實習時數皆符合全國藥學教育委員會及考試院之規定,畢業後經通過國家考試即可取得藥師資格,及時投入就業職場或是繼續升學。藥師就業市場廣泛,包含藥事照護、製藥產業、政府機關公職人員、藥品公司及教學研究。升學方面藥學系碩/博士班領域包含臨床藥學、藥物分析、有機藥化、藥劑調劑、毒理學及天然藥物研究所碩/博士班,提供藥學系大學部畢業生於臨床藥學與科學研究領域的延續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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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藥學院專題]]
 

在2013年12月3日 (二) 16:46所做的修訂版本

國際交流活動

  1. 李志恒院長於102年10月參加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辦之世界神經藥理學會(CINP),發表論文「The pitfalls of drug testing as a means of deterring drug use」,並順道受邀至霹靂州冷甲社區進行濫用藥物與反毒的講座活動。
  2. 李志恒院長於102年10月25日受邀在韓國國立警察大學主辦之「第三屆警察大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剷除四大社會弊病當中的韓國警察治安政策」,擔任「食品安全(Food Safety)」場次之主講者。
  3. 香粧品學系於102年10月28~29日邀請國際學者Donald A. Tomalia 教授蒞臨本校協同教學。


(藥學院馮齡儀小姐提供,單位主管:李志恒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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