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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8月6日 (三) 14:34所做的修訂版本

103 學年度大學入門課程修習注意事項

1.大學入門課程主要授課對象為剛從高中進入大學就讀的學生。凡是曾經於任一大學修習過一年(含)以上課程之學生-轉學生、復學生、重修生,皆毋須再修習「大學入門」課程,但該生須補修系上之「深化課程」以補足通識深化課程4學分。 2. 書院「電子護照12345」的設計,係要求學生一學年內參與1個社團、2場賽事、 觀賞3場藝文表演、聆聽4場講座、 參訪5場藝文展覽,書院活動主要由各書院的導師所認定。  1個社團:持續性參加某團體,且該團體長期存在、運作,如校內社團、(網球)校隊、學生自 治會組織(系學會幹部)、班級核心幹部如班代、副班代、各股股長、召集人等,都可以算是參與社團、請同學於期末自行舉證。  2場賽事: 除了運動賽事外,運動會精神錦標賽、啦啦隊比賽、徵文比賽、社區服務専題競賽、散文獎、歌唱比賽等等皆算競賽,若參加校外的比賽也算。但是宿舍觀摩競賽的內涵不算「競賽」,因為重點在觀摩而非競賽。請同學於期末自行舉證。  3場藝文表演:親近藝術關懷生命系列動態藝文活動,以需簽到的場次為主。  4場講座: 各主題書院的共學日講座,或親近藝術關懷生命系列講座為主。  5場藝文展覽: 親近藝術關懷生命系列靜態藝文活動的開幕茶會及LA導覽場次為主。(EX:如學生擔任籃球社經理,被認定為參與社團,則無法認定為符合兩場賽事,兩者需分開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