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301 產學營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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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計畫執行起日為106年6月1日,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旨揭計畫執行起日為106年6月1日,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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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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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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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於106年1月13日(星期五)前備函送達科技部,<span style="color:red"><strong>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06年1月4日(星期三)。</strong></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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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於106年1月13日(星期五)前備函送達科技部,<span style="color:red"><strong>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06年1月4日(星期三)。</strong></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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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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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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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合事項:合作企業派員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或提供設備供產學合作計畫使用,其作為出資比者,應備資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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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合事項:合作企業派員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或提供設備供產學合作計畫使用,其作為出資比者,應備資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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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企業指派具有研發能力之員工參與計畫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就所派人力完成評價,並由申請人檢齊評價文件,送經計畫執行機構循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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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企業指派具有研發能力之員工參與計畫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就所派人力完成評價,並由申請人檢齊評價文件,送經計畫執行機構循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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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同意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三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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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同意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三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本案聯絡人:
*本案聯絡人:

在2016年12月20日 (二) 10:19所做的修訂版本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301期 產學營運處最新消息


目錄

計畫申請

科技部106年先導型、開發型(第2期)及應用型(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 依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辦理。
  • 旨揭計畫執行起日為106年6月1日,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機構: 1、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於106年1月13日(星期五)前備函送達科技部,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06年1月4日(星期三)。 2、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二)配合事項:合作企業派員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或提供設備供產學合作計畫使用,其作為出資比者,應備資料如下: 1、合作企業指派具有研發能力之員工參與計畫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就所派人力完成評價,並由申請人檢齊評價文件,送經計畫執行機構循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2、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同意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三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 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 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產學司,電話:(02)2737-7137。



105年度輔導農科園區事業產學加值計畫之輔導專家獎金,自即日起開始申請。

中華民國農科園區產學協會本(105)年度執行「105年度輔導農科園區事業產學加值暨推動產業提升計畫」。為有效落實輔導成效及強化產學合作計畫,計畫執行期間(105.01-105.11),專家學者協助輔導農科園區廠商申請中央或地方研發補助計畫,計畫獲通過或未獲通過補助經費者,皆可向協會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填寫「輔導專家獎勵金申請表」,並於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逕自將申請表等相關表件E-Mail至中華民國農科園區產學協會aicaic102@gmail.com信箱或hsf7209@hotmail.com信箱,郵寄方式亦可(912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逾期將不予受理。詳請參閱: http://ooiuc.kmu.edu.tw/index.php/zh-TW/公告事項。



活動預告

你不能不知道的利益衝突揭露與迴避!教師、行政、研究人員得兼創新公司職

Image:海報.jpg

※每一場次皆將申請校內教職員及院內醫師成長點數 (申請中)

※名額有限,報名從速喔!

主辦單位:產學營運處

聯絡人:林亞萱 分機:2360



活動回顧

105.10.28西灣產學俱樂部-跨校產學媒合交流會

為促進園區廠商與高雄在地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及技術交流,本次跨校媒合交流會於105年10月28日假路竹科學工業園區辦理,參與學校為本校、中山大學、高雄大學、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雲林科技大學及17家廠商,媒合交流會主題為生物技術、材料、醫療、綠能等跨領域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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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營運處 呂明姍提供,單位主管:何美泠產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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