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303 教學單位與行政單位工作內容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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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303期 


教學單位與行政單位工作內容的差異

人事室人力發展組 黃杏如


  大學組織簡單區分為行政單位及教學單位,行政單位組成行政主管及職員,教學單位組成包含教師及職員,因人員組成,所以行政單位與教學單位工作內容差異甚大。

  行政單位依其權責業務制定全校適用之法規及作業流程,過程須全盤考量是否牴觸教育部相關法規、與校內單位作業是否相違、後續執行面是否窒礙難行或影響同仁層面過大,惟人事法規牽一髮動全身,部分條文修定立即影響同仁權益,不得不謹慎,三思而行。另行政單位業務對象以教職員工為主,各單位同仁負責業務專責化,但其後續檢查、核對或除錯工作確是全校資料,單一業務資料可能交達上千筆,故彙整及分析功夫不可少。

  教學單位為業務執行單位,依循各行政單位作業時程及流程繳交、收集資料或辦理業務;教學單位接收訊息為全校各行政單位,倘若一級行政單位編列三個二級單位(組),而每個二級單位權責業務為三項,得知此一級行政單位傳遞予教學單位作業是倍數,雖執行業務項目跨各一級行政單位,但教學單位其對象為特定人員(單位所屬師生)。而教學單位行政人員擔負師生與行政單位溝通之重責,順暢的溝通管道,使得校內整體氛圍更為和諧、向心力更為凝聚。

  本人到校服務屆滿17年,前16年服務於教學單位,深知教學單位同仁的辛苦,遇到所屬系所師生反應問題時,教學單位同仁通常第一線面對教師、家長、學生,而內容所涉範疇非常廣,從教務、研發、學務、總務、人事、圖資、會計等通通涵蓋,問題從微小到大,所以臨場應變、即時解決問題、熟知系所未來發展及招生策略、熟悉校內法規和流程、善用溝通管道等等能力就非常重要。綜上,教學單位同仁相對於行政單位同仁較多機會了解校內各單位行政程序,亦提供行政單位權責業務實際執行的困難點,作為修法或更改流程意見,可為培養人員的基地。剛輪調至行政單位滿1年,慢慢體會到行政單位與教學單位的差異,以往在教學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業務時,也常有怨言、批評,但身處於行政單位才知差異原來這麼大,還得好好自我學習、成長,融入教學單位經驗,並考量校務未來發展規劃,讓人事事務程序更為周延、更契合校內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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