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342 高等教育機構董事會成員的認證指南:基礎、問題、挑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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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342期  分享園地

高等教育機構董事會成員的認證指南:基礎、問題、挑戰(2)

本校 醫學院 劉克明 名譽教授

問題 (The Issues):
  • 認證在社會中的角色 (Accreditation’s Role in Society) 。
  • 認證與高等教育的核心價值 (Accreditation and the Core Values of Higher Education) 。
  • 認證與政府 (Accreditation and Government)。

認證在社會中的角色 (Accreditation’s Role in Society):

  認證是確保學院與大學教育品質的主要手段,是高等教育的合法性的主要公共象徵,也是一個高等教育機構的可靠性的核心和基本指標。 它在社會中扮演著四個主要角色:
  • 確保高等教育品質的門檻,並且促進公眾、學生、政府對高等教育價值的信心。
  • 透過提供有關學生們想要轉學分或學生想要進入研究所的高等教育機構的可靠資訊,協助學生的流動。
  • 是公立和私立部門為高等教育機構提供資金的主要依據,通過認證的學院和大學可以獲得聯邦政府提供資金,而基金會和公司則決定提供禮品和補助金,給學院或大學獲得認證的高等教育機構。
  • 透過認證提供資訊幫助學生進行國際交流、對於資格和學位的判斷,及從其他國家進入美國高等教育機構,以實現國際的流動性,高等教育機構的認證是必要的。

  認證在高等教育社團的有效運作、確保公眾和政府對高等教育的信心、以及為學生們提供在高等教育機構中的流動的資源和機會方面,扮演至關重要的作用。 被認可的狀況是信任和接受學院和大學的價值的基礎。 認證是維持學術界 - 學院和大學具有共同的價值觀和經驗的一部分。

  沒有被認可的狀態,會引起對該高等教育機構許多的擔憂。 如果一個學院或大學沒有認證,也沒有積極尋求認可的狀態,那麼就會被詢問很多關於其表現和認可狀態的問題。 未經聯邦政府認可為可靠的認證組織所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不具備獲得聯邦政府資金的合法資格,如學生補助金和貸款。目前,此用於支持大學參與者每年總額1,700億美元,另有其他聯邦資金可用於計劃或研究。 提供學費援助的基金會,或向學院與大學提供補助金的基金會,僅將對被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提供資源。

  尋求將學分從一個高等教育機構轉移到另一個高等教育機構的學生將面臨巨大的困難,除非其學分來自被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 最後,隨著國際活動的不斷擴大,來自美國以外的同儕們,希望確保他們在進行學生交流、教師交流和聯合研究計畫時,是與被認可的美國高等教育機構合作。

認證與高等教育的核心價值 (Accreditation and the Core Values of Higher Education):

  認證不但反應、並且強化了高等教育的四大核心價值觀:以同儕審核作為教育品質、機構的自治、使命的承諾與學術自由的學術性判斷的基礎。 多年來,這些價值觀塑造了高等教育的發展。 它們是當今高等教育格局的核心,支持著數千所高等教育機構為數百萬學生提供服務。

  同儕審核一直是決定高等教育的學術品質 (Academic quality in higher education) 的基礎。 在此重視的是學術界人士審核學者或專業人士審核專業人士 - 假定那些在不同學術領域接受過培訓的人最適合彼此的審核。 而這個假定是認證組織委員會和認證審核小組的構成的基礎。 雖然,多年來,認證已經包括公眾的大量參與,但同儕的參與仍然是認證判斷的核心。

  機構自治 (Institutional autonomy),或學院或大學在做出學術的判斷時的自主權,對於高等教育的學術領導 -- 意見的領導、在社會的反思及其方向,在闡明教育的未來至關重要。 這種獨立性對履行學術的核心責任: 學生的知識發展,是重要的。 學院和大學必須獲得這種自主權; 而這種獨立性必須伴隨著對公眾的適當責任。 雖然當高等教育機構在提供學術領導時最有利於社會,但如果沒有履行公共需求的承諾,他們就無法履行其責任。 認證組織要求學院和大學對學術的領導要負起責任,從而檢查高等教育機構是否有足夠的自主權來履行這一重要責任。

  對使命的承諾 (Commitment to mission) 是推動當今高等教育格局多樣化的最重要的單一因素。 美國維持著的大量的、無與倫比的,以及多變化的各種類型的高等教育機構,這些機構提供了接近學院和大學無比的機會。 所有認證都是以使命為基礎的: 認證組織根據其審核,首先決定機構或學門的使命是否符合準則。 在一個具有高度被選擇性和招生分數高分的使命,且符合準則的機構,將與開放入學、招生低分學院,被給予不同的判斷。亦即機構或學門的使命驅動對於認可狀態的判斷。

  學術自由 (Academic freedom) 是高等教育教學、學習和獎學金的基礎。學術自由是建立教師探索思想和進行研究的獨立性的骨架。 學術自由有助於保護學術和探究的自由免受不適當的外界影響,為知識份子的創造力提供機會。 它對於大學公開接受各色各樣的理念和思想至關重要。 高等教育長期以來一直致力於學術自由。 認證透過其對高等教育機構須表現出它們對學術自由的承諾,以及承認學術自由對於未來高等教育效果的重要性的期望,發揮了重要的影響力。

認證的核心價值 (CORE VALUES OF ACCREDITATION):

  • 高等教育機構對學術品質負有主要的責任:他們是學術領域的領導者和主要的權威來源 (That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have primary responsibility for academic quality: They are the leaders and the primary sources of authority in academic matters) 。
  • 機構的使命是判斷全部學術品質的核心 (That INSTITUTIONAL MISSION is central to all judgments of academic quality) 。
  • 機構的自治對於維持和提高學術品質至關重要 (That INSTITUTIONAL AUTONOMY is essential to sustaining and enhancing academic quality) 。
  • 學術自由只會在機構的學術領導的環境中蓬勃發展 (That ACADEMIC FREEDOM flourishes only in an environment of academic leadership of institutions) 。

認證與政府 (Accreditation and Government):

  雖然認證是屬於非政府的,但它與政府有著複雜而重要的關係,特別是在聯邦政府層面。 在其歷史的大部分時間裡,直到二十世紀中葉,認證都是獨立運作的。 然而,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隨著對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斷擴大,並開始多樣化,以滿足學生的需求,認證進入並與政府保持了重要的關係,並持續到今天。

認證和聯邦政府 (Accreditation and the Federal Government):

  聯邦政府將認證作為,在整個高等教育中所提供教育和培訓的品質,一個可靠的權威。 該關係的架構是1965年的聯邦高等教育法案 (Higher Education Act,簡稱HEA),而且是定期被重新授權的。 該聯邦法律包含了認證組織必須遵守的準則,以及它們必須遵循的操作程序。 聯邦政府透過教育部,根據這些準則和程序,定期地審查認證組織,該過程即為上述的“認可 (Recognition)”。 亦如前所述,聯邦政府是認證組織外部審查的兩個來源之一。 目前,52個非政府機構和學門的認證組織已得到聯邦政府的認可。

  獲得聯邦政府認可的認證組織,不僅必須遵守法律中的準則和操作程序,還必須符合教育部訂定的評估認證組織的所有規定。 認證組織必須提交全面的證據,證明它們符合五年一周期的所有聯邦政府準則和規定。其審查工作是由 “全國機構品質和誠信諮詢委員會 (National Advisory Committee on Institutional Quality and Integrity)” 執行,該委員會由教育工作者,政策領導人和社會人士組成,為教育部長 (Secretary of Education) 提供諮詢。

  雖然學院和大學被授權在50個州之一營運,但這些高等教育機構也可能希望獲得聯邦政府提供的大量資金,可運用於學生獎補助經費和貸款,以及研究和學程。要具備合法的獲得這些資金的資格,這些高等教育機構必須獲得聯邦政府批准的認證組織的認可,這是上述認證的作用之一。由於認證是自願的,感覺上,高等教育機構可以在沒有被認可資格的情況下自由營運,但如果高等教育機構想要吸引聯邦政府的資金,則認證是必不可少的。

  “董事會成員可以幫助影響立法者和其他聯邦政府官員,關於認證的處理及其發揮的作用。”

聯邦政府認可準則(Federal Recognition Standards):

  •學生成績 (Student achievement) ,
  •課程 (Curricula) ,
  •教師 (Faculty) ,
  •設施 (Facilities) ,
  •財政能力 (Fiscal capacity) ,
  •學生支持 (Student support) ,
  •招生和錄取 (Recruitment and admissions) ,
  •計劃時間長短 (Program length) ,
  •學生投訴 (Student complaints) ,
  •第四章規定符合 (Title IV compliance) -涵蓋美國州政府學生財務補助計畫案。

聯邦政府監督認證的主要參與者 (Key Actors in Federal Oversight of Accreditation):

  美國國會和高等教育法案 (U.S. Congress and the Higher Education Act) ,
  美國教育部 - 認證小組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 The Accreditation Group) ,
  全國機構品質和誠信諮詢委員會 (National Advisory Committee on Institutional Quality and Integrity)。

  多年來,認證也是聯邦政府,影響、並且有時指導學院和大學的一種手段。 政府授予認證組織監督高等教育機構廣泛的運作領域。 例如,它要求認證組織監督高等教育機構在遠距學習註冊的成長、和學院或大學使用的“學分小時”的定義方面所做的工作。 學院或大學的任何重大變化,例如建立一個新校區或主要的新課程或新的學位水準,必須由認證組織審核。 認證組織審查董事會的運作、教師資格和學生學習成果。 他們也審查高等教育機構的預算和決算。

  簡而言之,雖然美國尚未成立聯邦教育部,但認證組織對接受聯邦政府資金的大學和大學如何運作,具有強大的聯邦政府的影響力。 認證是感受到這種影響的主要方式。 如上所述,董事會必須熟悉這些發展,並在必要時與總校長、分校校長和認證組織合作,以確保董事會的領導和獨立性,即使在聯邦政府層面正在發生這些改變。

認證和州政府 (Accreditation and State Government):

  認證與州政府之間的關係差異很大。 州政府與認證組織的關係沒有單一的模式,作為州政府的特許執照或建立新的公立學院和大學,或許可或批准新的私營非營利和營利機構的運作。各州州政府自行決定是否以及如何將使用認證,以履行其建立和維持高等教育機構的責任。

  可以應用少數做概括:例如,一個新成立的高等教育機構,可能被州政府授權未經認證就營運,但期望其學院或大學最終將獲得認證。 這種期望可能因高等教育機構類型而異,例如,它可能申請屬於授予學位的高等教育機構 (Degree granting institutions),但不申請屬於頒發證書的高等教育機構 (Certificate-granting institutions)。 對於已經建立的高等教育機構新遷入一個州,會有許多要求這些業務的運作,皆已經獲得認證。

  當州政府向學院和大學提供營運或學生的援助資金時,這些高等教育機構必須獲得認證,或者如果是新的高等教育機構,則需要尋求認證。 關於在一個州內的學生學分的轉移,一些州政府要求參與全州轉讓協議 (Statewide transfer agreement) 的高等教育機構必須要獲得認證; 其他的則不必這樣做。 然而,認證是轉出和接收的高等教育機構特別地要求,不受州政府政策的限制。 關於學門的認證,許多州政府要求個人從被認證的學門畢業,以便參加州政府執照考試或獲得執業執照。 至於是否需要被認證,通常由專業領域決定,例如,醫療照護或其他受管制的職業。

  董事會必須熟悉其高等教育機構運作所在州政府的法律和法規。 當高等教育機構發現它們自己在多個州開展業務,特別是透過遠距學習計劃,這需要董事會擴大對其他州法律和法規的理解。

  對於聯邦政府或州政府而言,董事會成員、高等教育機構和認證組織必須承認它們的共同點:為了學院與大學的價值和有效性,認證維持一個強大、獨立但負責任的力量,是全體的利益。 由於缺乏對認證的力量、獨立性和責任性的信心,政府對高等教育的信心被削弱,學院和大學的自決能力下降,董事會的領導作用也就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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