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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9.3.3臺教人(三)字第1090030407號函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2.26總處培字第1090027582號函):
*※教育部109.3.3臺教人(三)字第1090030407號函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2.26總處培字第1090027582號函):
**(一) 為因應國際間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基於個人健康避免遭受感染及降低國內防疫負擔等考量,自本年2月27日起,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除因公奉派者外,若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第一、二級旅遊警示地區;如仍前往者,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不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如需請假者,依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
**(一) 為因應國際間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基於個人健康避免遭受感染及降低國內防疫負擔等考量,自本年2月27日起,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除因公奉派者外,若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第一、二級旅遊警示地區;如仍前往者,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不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如需請假者,依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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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央指揮中心如對特定人員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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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央指揮中心如對特定人員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三) 私立學校教職員返國配合疫情管制之給假,請各校秉權責參酌前開規定辦理。
**(三) 私立學校教職員返國配合疫情管制之給假,請各校秉權責參酌前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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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9.3.4臺教人(三)字第1090031443號函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2.27總處培字第1090027627號函):
*※教育部109.3.4臺教人(三)字第1090031443號函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2.27總處培字第109002762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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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各機關對所屬人員依前開規定所申請之各項假別,均應予准假,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三) 各機關對所屬人員依前開規定所申請之各項假別,均應予准假,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四) 本假之性質及給假原則與109.2.11~24國中小學配合防疫延後開學期間,相關家長可請之防疫照顧假相同。
**(四) 本假之性質及給假原則與109.2.11~24國中小學配合防疫延後開學期間,相關家長可請之防疫照顧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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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9.3.13臺教人(三)字第1090038670號函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3.12總處培字第1090028602號函辦理):
*※教育部109.3.13臺教人(三)字第1090038670號函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3.12總處培字第1090028602號函辦理):
**(一) 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109年3月13日起非因公奉派出國 者,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如需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
**(一) 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109年3月13日起非因公奉派出國 者,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如需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
**(二) 私立學校教職員返國配合疫情管制之給假,請各校秉權責參酌前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規定辦理。
**(二) 私立學校教職員返國配合疫情管制之給假,請各校秉權責參酌前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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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9.3.18臺教高通字第1090041277號函:
*※教育部109.3.18臺教高通字第109004127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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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職員出國屬「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者,應先採取替代措施,於疫情管制期間過後再行前往;屬第二級警示或第一級注意者,校長應審慎從嚴審核,屬非必要或非急迫之出國案,應不予同意,已核准之出國案件,亦應重新審核。
**(二) 教職員出國屬「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者,應先採取替代措施,於疫情管制期間過後再行前往;屬第二級警示或第一級注意者,校長應審慎從嚴審核,屬非必要或非急迫之出國案,應不予同意,已核准之出國案件,亦應重新審核。
**(三) 為降低課堂群聚感染風險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學生亦應避免出國,請各校配合暫緩各類學生出國研習及交流活動,並積極勸導學生停止國外旅遊;另應提醒自境外返國學生,於入境時應誠實申報其旅遊史,並主動告知學校,以利安排健康管理措施,如因隱匿而造成校園防疫破口,將依校內獎懲規定追究其責任。
**(三) 為降低課堂群聚感染風險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學生亦應避免出國,請各校配合暫緩各類學生出國研習及交流活動,並積極勸導學生停止國外旅遊;另應提醒自境外返國學生,於入境時應誠實申報其旅遊史,並主動告知學校,以利安排健康管理措施,如因隱匿而造成校園防疫破口,將依校內獎懲規定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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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9.3.18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 (轉知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3.17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
*※教育部109.3.18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 (轉知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3.17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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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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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研究中心
+
|癌症研究中心癌症細胞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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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細胞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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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硯雲
|汪硯雲
|主任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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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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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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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研究中心遺失蛋白質體分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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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蛋白質體分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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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育彰
|田育彰
|主任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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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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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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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研究中心斑馬魚異種移植模式平台
-
|斑馬魚異種移植模式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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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旺達
|劉旺達
|主任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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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資格審定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
==== '''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資格審定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
==== '''本校「教師評鑑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
==== '''本校「教師評鑑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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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校「教職員工請假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
==== '''廢止本校「新聘專任教師二年限聘評鑑標準」''' ====
==== '''廢止本校「新聘專任教師二年限聘評鑑標準」''' ====

當前修訂版本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375期  人力資源室最新消息



目錄

教育部重要來函

教育部COVID-19防疫相關來文(最新來函可參閱人資室網頁置頂訊息)

  • ※教育部109.3.3臺教人(三)字第1090030407號函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2.26總處培字第1090027582號函):
    • (一) 為因應國際間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基於個人健康避免遭受感染及降低國內防疫負擔等考量,自本年2月27日起,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除因公奉派者外,若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第一、二級旅遊警示地區;如仍前往者,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不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如需請假者,依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
    • (二) 中央指揮中心如對特定人員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 (三) 私立學校教職員返國配合疫情管制之給假,請各校秉權責參酌前開規定辦理。


  • ※教育部109.3.4臺教人(三)字第1090031443號函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2.27總處培字第1090027627號函):
    • (一) 配合校園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停課,各機構學校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得出具停課證明申請不支薪之「防疫照顧假」。
    • (二) 除申請防疫照顧假外,亦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家庭照顧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 (三) 各機關對所屬人員依前開規定所申請之各項假別,均應予准假,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 (四) 本假之性質及給假原則與109.2.11~24國中小學配合防疫延後開學期間,相關家長可請之防疫照顧假相同。


  • ※教育部109.3.13臺教人(三)字第1090038670號函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3.12總處培字第1090028602號函辦理):
    • (一) 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109年3月13日起非因公奉派出國 者,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如需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
    • (二) 私立學校教職員返國配合疫情管制之給假,請各校秉權責參酌前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規定辦理。


  • ※教育部109.3.18臺教高通字第1090041277號函:
    • (一) 自109年3月18日起至本學期上課結束日止,大專校院應避免教職員工生非必要或非急迫之出國,對於各類人員之出國案件,請務必審慎評估其必要性或急迫性,並加強自境外返國教職員工生之清查及健康管理措施。
    • (二) 教職員出國屬「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者,應先採取替代措施,於疫情管制期間過後再行前往;屬第二級警示或第一級注意者,校長應審慎從嚴審核,屬非必要或非急迫之出國案,應不予同意,已核准之出國案件,亦應重新審核。
    • (三) 為降低課堂群聚感染風險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學生亦應避免出國,請各校配合暫緩各類學生出國研習及交流活動,並積極勸導學生停止國外旅遊;另應提醒自境外返國學生,於入境時應誠實申報其旅遊史,並主動告知學校,以利安排健康管理措施,如因隱匿而造成校園防疫破口,將依校內獎懲規定追究其責任。


  • ※教育部109.3.18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 (轉知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3.17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
    • (一) 鑒於近日國內COVID-19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指揮中心將強化邊境管理等措施。考量同仁赴國外旅遊返國後須配合進行14天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除可能增加國內防疫負擔外,亦將影響機關防疫期間之人力調度,爰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機關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
    • (二) 如未確實填報、使機關知悉或有隱匿、虛偽不實之情事,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重要業務報告

109學年度個人申請輪調及單位業務性輪調申請案相關事宜

109學年度個人申請輪調及單位業務性輪調申請案,請於本(109)年4月30日(星期四)前密送至人資室人力發展組彙辦。

  • 一、依據本校職員職務輪調實施要點辦理:
    • (一)業務性輪調:學校基於人才培育及人力活化考量,於同一單位服務滿六年者,由單位建議或人資室規劃輪調。
    • (二)個人申請輪調:職員工基於工作領域擴增及職能提升考量,得提出調動申請;申請資格以同一單位任職滿三年,且原單位內之人力編制、業務轉換等無困難為原則。至本年7月31日止任現職未滿三年者請勿申請。
  • 二、上開二項輪調由人資室彙整名單,與相關單位主管協調後,提職員工發展委員會審議,其結果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餘未盡事項請參閱說明一爰引要點。
  • 三、提交個人輪調申請表時,應檢附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T.0.教職員綜合資料表(個人IC護照)。勾選近4年「個人全選(簡)」、學歷、經歷、專長、考核、獎懲後即可列印。缺件恕不受理。
  • 四、如發現上述系統資料有漏缺或錯誤者,請提供相關佐證至人資室辦理資料修正。
  • 五、個人輪調申請表(附表一)、業務性輪調名冊(附表二)可至人資室網站「常用表單-教職員工適用」下載。



108學年度第2學期新聘教師龔榮章5人(含臨床教師)業經教育部審定通過頒證

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新聘教師龔榮章等5人(含臨床教師)以著作/文憑送審教師資格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業經教育部審定通過頒證。

  • (一) 依據108年12月3日108學年度第2次教師評審委員會、109年1月6日108學年度第3次教師評審委員會、109年1月13日108學年度第4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及教育部109年2月25日臺教高(五)字第1090025998號函辦理。
  • (二)新聘教師名冊如下表。
編號 學院別 學系 姓名 送審職級 專兼任 送審類別 生效日
1 醫學院 婦產學科 林冠伶 助理教授 (臨床) 兼任 專門著作 109.02.01
2 醫學院 神經學科 何柏陵 助理教授 (臨床) 兼任 專門著作 109.02.01
3 口腔醫學院 牙醫學系 龔榮章 助理教授 專任 文憑送審 109.02.01
4 人文社會科學院 心理學系 鄭怡玲 助理教授 專任 文憑送審 109.02.01
5 人文社會科學院 心理學系 葉佩文 助理教授 專任 文憑送審 109.02.01



防疫期間本校教職員工及計畫人員差勤管理因應措施

世界衛生組織已宣布目前疫情趨勢已符合全球大流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防疫期間本校教職員工及計畫人員差勤管理因應措施升級如說明。

  • (一) 依109年3月16日本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小組會議第11次會議決議及同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通報辦理。
  • (二) 即日起所有出國行程,不論公務或個人行程、申請假別,均需於行前附陳飛航行程表(含入過境轉機地點)專簽校長核准,方得為之。已核假者如仍有出國之必要,均須再呈報校長核准,如因隱匿而造成校防疫破口,將依國家法令及學校規定追究責任。
  • (三) 上揭出國簽呈如蒙校長核准,須於行前上傳於請假系統以資證明;事後補請、未上傳奉核簽呈及未經單位一級主管審核者,一律不准假。
  • (四) 於假日期間出國者,亦須透過請假系統「T.1.2.05.請假(以日計)」進行報備程序,附件上傳及審核流程同上,惟假別請點選「30假日出國」。
  • (五) 非因公奉派出國者,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或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對象者,一律不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如需請假,應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
  • (六) 出國期間,倘與確診病例有所接觸者,返臺入境時應主動誠實申報,並通報1922及學校。
  • (七) 再次重申,非必要應暫緩出國旅遊、參加國際會議或演講及國外研習等,並自即日起返國後除依衛生主管機關規定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外,其餘均須自主健康管理14天,且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得進入校園。
  • (八) 防疫期間給假規定請至人資室網頁置頂訊息查詢。



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用年度保險費證明單自行列印利用

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用年度保險費證明單,請於109年3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至教職員資訊系統「T.1.7.01保險費繳納證明單」自行列印利用。



108學年度職員工考核「個人對組織貢獻度」即日受理填報

本校108學年度職員工考核「個人對組織貢獻度」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8日(星期五)止受理填報。

  • (一) 依據本校職員工考核個人對組織貢獻度要點及指標辦理。
  • (二) 指標項目「負責資料上傳者」欄明定之單位及人員請於旨揭日前,至教職員資訊系統「T.1.5.07.考核貢獻度輸入(新)」填報資料。(系統操作手冊)
  • (三) 填報資料發生期間為108年5月1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
  • (四) 系統開放填報期間可至「T.1.5.08.考核貢獻度個人查詢(新)」查詢,俾利同仁適時提醒業辦單位於期限前完成資料登錄。
  • (五) 請依指標項目之規定及摘要提供佐證資料,並列印簽核表經主管核章後,於旨揭日前送人力資源室彙整,俾提職員工考核個人對組織貢獻度指標小組審核。
  • (六) 如因佐證資料不全,影響委員審查,將無法通過給分。非於本次資料期間發生或非負責上傳者所上傳之資料,恕不克受理。



109年6月1日起本校員工旅遊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所採措施

有關109年6月1日起本校員工旅遊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所採措施。

  • (一) 有關109年6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國內線與國外線員工旅遊,全面暫停出團,所產生之違約金將由校方吸收。
  • (二) 本年度員工旅遊是否延長辦理,將視疫情再另行公告。
  • (三) 若有其他問題,請電洽雄獅旅行社汪小姐(07-2137743)或本校人力資源室陳小姐(分機2066)。



109年04月份聘僱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

類 別 人數 法定應聘人數
身心障礙者 18 19
原住民 19 19



109年03月份教職員工申請福利補助金統計

類別/人次 結婚補助 生產補助 因病住院補助 喪葬補助 教育補助 小計
109年03月新增 0 0 7 4 0 11



人員異動

新進人員

編號 姓名 單位 職稱 到校日期 備註
1 王怡文 圖書資訊處採編典藏組 約僱辦事員 109.03.03 (新進)替代人力
2 盧居駿 總務處採購組 約僱辦事員 109.03.09 (新進)替代人力



離校人員

編號 姓名 單位 職稱 離校日期 備註
1 郭柏麟 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 教授 109.03.08 逝世
2 陳綺霞 國際事務處企劃發展組 約僱辦事員 109.03.31 離職



主管異動

編號 單位 姓名 職稱 聘期 備考
1 癌症研究中心癌症細胞庫平台 汪硯雲 主任 109.02.27-109.07.31 增聘
2 癌症研究中心遺失蛋白質體分析平台 田育彰 主任 109.02.27-109.07.31 增聘
3 癌症研究中心斑馬魚異種移植模式平台 劉旺達 主任 109.02.27-109.07.31 增聘
4 秘書處校務研究暨企劃辦公室 許博翔 主任 109.03.15-109.07.31
5 秘書處校務研究暨企劃辦公室 凌儀玲 主任 108.08.01-109.03.14 請辭



留職停薪人員

編號 姓名 單位 職稱 期間 備註
1 曾家琪 環保暨安全衛生室安全衛生組 護理師 109.03.25-110.03.24 育嬰假



法規修訂

本校「專任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標準」修正後全條文

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資格審定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本校「教師評鑑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本校「教職員工請假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廢止本校「新聘專任教師二年限聘評鑑標準」

以上法規全條文已公布於法規資料庫,請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人力資源室網站:http://personnel.kmu.edu.tw/

(人力資源室 蕭雅禎編輯,單位主管:蔡宜玲主任、朱怡蓓組長、何三寶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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