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380 109學年度國際學術交流成果指標及線上學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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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380期  國際事務處專題

109學年度國際學術交流成果指標及線上學術交流

學術合作組

  國際學術交流為學校國際化重要一環,本校自107學年度第二學期試辦國際學術交流經費機制,108學年度正式施行,經由持續的修正與調整,制度漸趨成熟。109學年度針對部分指標項目進行滾動式修正使其更臻完善。

  本篇針對109學年度國際學術交流成果指標修改或重點項目說明如下:

  「執行國際研究合作案件」由於計畫形成不易,為鼓勵國際研究合作,從計畫洽談、簽署意向書、研提計畫案至通過計畫案均分別計分。並且於研提計畫案及通過計畫案階段,均有跨校/學院及計畫主持人/共同(協同)主持人不同的計分設計。

  「本校主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或國際論壇」也因性質各異,區分為符合教育部定義之國際學術研討會、符合科技部定義之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國際論壇等不同計分項目,同時維持跨學院辦理加重計分以鼓勵跨領域合作。

  「聘任外籍專任教師或外籍講(客)座教師」之列計,須符合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之外籍講(客)座教師及於聘期內發表至少1篇以本校為合聘單位之論文等2項條件。而「建立國外大師Mentor指導機制」為前項之加分項目,亦即符合前項外籍講(客)座教師之國際學者,若又同時符合受邀擔任國際協同教師等3項條件,即符合此項指標之要求而得以列計積分。

  此外,由於學生國際交流亦為重要之國際學術交流活動,109學年度對於「本校學生Outbound及外國學生Inbound交流活動(含交換課程及見實習)」,無論有無學分之課程及參與學生人數均分別予以計分。但須留意學生Outbound僅列計為期4週以上之活動。

  為簡化學院/中心行政負擔,「國際共同發表論文數」、「聘任外籍專任教師或外籍講(客)座教師」、「建立國外大師Mentor指導機制」及「KMU Times、QS WOW Stories或FICHET Study in Taiwan投稿或刊登」等指標項目,由本處先行彙集研發處、人資室及本處內部資料,學院及中心僅需確認資料正確性即可。

  而為保留各學院/中心特色及發展目標,凡是指標項目未列之國際交流活動,鼓勵學院/中心盡量於「學院自述」項目中提出,而成果內容將援例提國際學術交流委員會執行小組會議,並邀請學院院長及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列席討論是否認列。

  此外,為進一步提升本校國際教學研究能量,自109學年度起,邀請協同教學的單位務必合聘國際學者並增加合著論文機會,若來校協同教學第2次仍未合聘、來校協同教學第3次仍未合著論文,則不得再申請協同教學補助。並請特別留意所有國際研究合作與論文合著發表,宜謹遵學術倫理原則。

  由於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原訂進行之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多數無法如期舉行,本處規劃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可改成線上進行,使國際學術交流活動不因疫情中斷。線上授課方式可採同步進行、預錄上傳E-learning或其他校內學習平台。學者也可只錄聲音檔再由本校人員協助合成到上課簡報。會計核銷規定方面,費用支付以鐘點費為準,且另得於該次授課鐘點費7成內酌予支付教材費。雙方銀行之國際匯款手續費皆可由本校經費支付。上課簽到可使用google表單、本校E-learning平台,或指定學生線上繳交作業。教材費則以活動錄製的影音檔時間長度計算,以鐘點費的7成為上限。影音檔的長度(即授課時間)每節為50分鐘,連續上課二節者為90分鐘。

  本處積極推動全校國際化並盡力協助學院/中心執行國際學術交流活動,期待藉由強化國際交流活動之深度及廣度,使本校國際聲譽及國際競爭力更上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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