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396 人力資源室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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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396期  人力資源室專題

人力資源室Q&A

Q1:本校「職員工出勤及加班管理要點」於近期修正,修正重點及施行日期為何?

A1:本要點經110年3月11日本校109學年度第8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修正重點如下,並自同年4月6日起施行。

一、第6點第3、5、6款:考量本校職員請假係採線上作業(手機亦可操作),不受時空限制,故補辦請假及註銷異常紀錄程序之期限由原14日修正為3日,以促請同仁儘早補正出勤紀錄。
二、第6點第5款:明定因私人交通工具故障致晚到班者,其逾應上班時間1小時以上未出勤之時數得依比例不計薪。
三、第6點第6款:絕大多數遲到早退同仁與應上下班時間差距多在20分鐘之內,而忘未簽到退之同仁亦多依上下班時間出勤,爰註銷異常出勤紀錄所需請假時數由原1小時修正為0.5小時。惟遲到早退逾30分鐘以上者,恕不再受理異常紀錄註銷申請。

Q2:本校「教職員工請假辦法」亦於近期修正,修正重點及施行日期又為何?

A2:本辦法經110年3月18日本校109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修正重點如下,除第三項另有規定外,餘自同年4月1日起施行。

一、第5條第2、3項:明定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行政程序(含留停及復職申請)規定。嗣後育嬰留停除具特殊急迫性事由,經事先簽請學校首長核准者外,應於2個月前填具「育嬰留職停薪申請表」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表請自人資室→常用表單→教職員工適用網頁下載使用。
二、第9條:事假、家庭照顧假及休假之最小請假單位由原1小時修訂為0.5小時,以增加運用彈性。請至校務資訊系統「T.1.2.15.請假(以時計)」申請。
三、第12條:補行請假手續之期限由原14日修訂為3日(由校務資訊系統之線上請假程式控管,職員工逾限無法維護假單,並自110年4月6日起施行);另,明定補提證明之期限為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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