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91 漫談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核銷

出自KMU 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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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91期  會計室專題


漫談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核銷

吳麗春小姐及李明重先生


在本校教師努力不懈之教學研究,獲得專題研究補助案件逐年攀升成長,以國科會近3年為例,統計題數如下表:


學年度 題數 核定金額
93學年度 221 約185佰萬元
94學年度 241 約218佰萬元
95學年度 257 約264佰萬元


國科會對於專題研究計劃經費核銷規定也有重大變革:

一、憑證保管: 87年8月國科會蒞臨本校查訪內部審核的配套作業及專題研究計畫的管理機制,本校獲得自91學年度起就地查核,並於94學年度起原始憑證由本校保管且管理費由8%提升至15%。

二、鬆綁執行規範: 簡化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支用行政程序,以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核(例如簡化研究人力進用、補助項目經費流用及變更程序)並尊重執行機構制度(例如放寬補助科研採購規範、專任助理給薪規定)。

三、明確規範不當支用經費之權責: 對學校而言應確實審核研究計畫補助經費之各項支出憑證,若未依補助項目用途支用或浮報、虛報等情事,應不得報銷該項支出,並責成計畫主持人改進及追繳該項支出款,國科會則對執行機構降低管理費補助比例;對計畫主持人而言應對所執行研究計畫各項支出所提出支出憑證之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國科會按情節輕重,停止受理計畫主持人所有補助申請若干年。

因此,國科會在使用補助經費上亦要求加強內部審核、監督與管理能力,以期學校、計畫主持人、會計人員能形成環環相扣的三角關係,密不可分。為了能夠順利將計畫經費結案並通過國科會會計人員蒞校查核,請計畫主持人能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規定辦理,本室已將相關內容公佈於本校會計室網頁上,並提供相關聯結及資訊;另外國科會對於違背學術倫理案件的發生亦相當重視,亦請學校加強宣導,請各計畫主持人留意。相信在各位計畫主持人努力從事研究計畫之餘,亦能遵循國科會經費核銷之規定,學校與計畫主持人互相配合之下,使得計畫經費之核銷能順利完成,期望未來本校在研究經費之補助案件能逐年成長,經費核銷之缺失案件能逐年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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