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473 人力資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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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重要訊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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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函轉教育部轉知勞動部「大陸地區工作禁止事項」宣導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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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依該部114年8月12日勞動發就字第11405114484A號函辦理。 | ||
+ | *(二)依勞動部上揭函文,相關法規及宣導事項摘述如下: | ||
+ | **1.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34條第1項規定:「依本條例許可之大陸地區物品、 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之播 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同條第4項規定:「第1項廣告活動之管理,除依其他廣告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外,得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有關機關擬訂管 理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之。」第89條規定:「委託、受託或自行於臺灣地區從事第34條第1項以外大陸 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之廣告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者,或違反第34條第2項、或依第4項所定管理辦法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前項廣告,不問屬於何人所有或持有,得沒入之。」 | ||
+ | **2.大陸委員會依前開規定訂定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 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第6條第5款規 定略以,未經許可之大陸地區勞務,不得在臺灣地區 從事廣告活動或以置入性行銷方式為之。第12條第1項 第1款規定略以,委託、受託或自行於臺灣地區從事兩 岸條例第34條第1項以外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 其他事項之廣告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依兩岸條例第89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 ||
+ | *(三)禁止仲介國人赴陸就業: | ||
+ | **1.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 其他機構從事商業行為。但由經濟部會商有關機關公告應經許可或禁止之項目,應依規定辦理。」第86條第4項規定:「違反第35條第2項但書規定從事商業行為者,處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屆期不停止或改正者,得連續處罰。」 | ||
+ | **2.經濟部依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但書規定公告之「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應經許可或禁止之事項公告項目表」,將「從事臺灣地區人民赴大陸地區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列為禁止類。 | ||
+ | **3.就業服務法第34條第2項前段規定略以,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第65條第1項規定略以,違反第34條第2項規定者,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 ||
+ | *(四)據悉中國大陸迭有透過陸商、臺商、外商或非法仲介招攬 臺灣人才赴陸就業,又其中不乏有向核心重點大學招攬高科技人才之情形,對於我國科技安全及產業發展已構成潛 在風險。爰為強化學校及在校學生對相關法規之認知,及避免民眾誤觸法規,勞動部業製作旨揭宣導資料(如附 件),請貴校加強宣導並協助周(轉)知所屬教職員工生,俾提升法遵意識,共同維護我國關鍵人力及科技資安。另請貴校(並協助轉知轄管各級學校、附設醫院及農林場等)避免提供或出借校園教室、禮堂、操場等室內及戶外場地予各單位(包含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相關活動(如:大陸就業市場說明會、招募國人赴陸就業、大陸臺商校友就業座談等),以免間接促成國內人才被不當挖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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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報告'''= | ='''重要業務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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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本校人文社會科學院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主任由劉千嘉教授兼任,聘期自114年9月18日起至117年9月17日止。 | *頒布本校人文社會科學院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主任由劉千嘉教授兼任,聘期自114年9月18日起至117年9月17日止。 | ||
*依據本校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114年9月18日核定簽呈辦理。 | *依據本校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114年9月18日核定簽呈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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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頒布本校研究發展處所屬各校級研究中心114學年度主管名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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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依據本校研究發展處114年8月12日第1142900274號奉核簽呈辦理。 | ||
- | *(二)旨揭單位主管名冊請於人力資源室網站/[https://personnel.kmu.edu.tw/index.php/zh-tw/%E5%85%AC%E5%91%8A%E4%BA%8B%E9%A0%85/%E6%9C%AC%E5%AE%A4%E5%85%AC%E5%91%8A/5619-%E3%80%90%E5%85%AC%E5%91%8A%E3%80%91%E9%A0%92%E5%B8%83%E6%9C%AC%E6%A0%A1%E7%A0%94%E7%A9%B6%E7%99%BC%E5%B1%95%E8%99%95%E6%89%80%E5%B1%AC%E5%90%84%E6%A0%A1%E7%B4%9A%E7%A0%94%E7%A9%B6%E4%B8%AD%E5%BF%83114%E5%AD%B8%E5%B9%B4%E5%BA%A6%E4%B8%BB%E7%AE%A1%E5%90%8D%E5%86%8A 本室公告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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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本校114學年度奉核之各級委員會委員名單即日起開放校務資訊系統查詢'''== |
- | *(一)依據本校護理學院114年7月8日第1143400063號奉核簽呈辦理。 | ||
- | *(二)原院長李碧娥教授借調他校,自114年8月1日起免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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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頒布本校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流組組長由施耀翔副教授兼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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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頒布本校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流組組長由施耀翔副教授兼任,聘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 ||
- | *(一)依據本校國際事務處企劃發展組114年8月26日第1146000104號核定簽呈辦理。 | ||
- | *(二)原組長高佳麟教授自114年9月1日起免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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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告114學年度校務會議教師及職員代表當選名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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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依據114年8月19日高醫人字第1141102832號辦理 | ||
- | *(二)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教師代表共45名,選舉結果如下(依票數多至少排序): | ||
- | **1.(一)醫學院22名:羅怡卿教授、吳炳男教授、洪薇鈞副教授、李佳陽教授、杜鴻賓教授、吳哲維教授、李建興教授、林凡立助理教授、李英瑞教授、林宜靜教授、孫昭玲教授、徐仲豪教授、黃志富教授、楊志仁教授、葉竹來教授、林育志副教授、黃阿梅副教授、劉于鵬副教授、周伯禧教授、師健民教授、謝翠娟教授、許超群教授。 | ||
- | **2.(二)口腔醫學院3名:柯政全副教授、汪硯雲教授、陳玉昆教授。 | ||
- | **3.(三)藥學院3名:吳寶珠教授、王俊棋教授、陳崇鈺教授。 | ||
- | **4.(四)護理學院3名:謝秀芬教授、林佳儒助理教授、吳麗敏教授。 | ||
- | **5.(五)健康科學院5名:林昭宏教授、田育彰教授、許弘毅教授、柯良胤教授、鮑永誠教授。 | ||
- | **6.(六)生命科學院4名:張夢揚教授、李瑞年副教授、王麗芳教授、劉佩芬教授。 | ||
- | **7.(七)人文社會科學院3名:林東龍教授、陳建州副教授、邱大昕教授。 | ||
- | **8.(八)通識教育中心2名:鄭智仁副教授、徐靜輝副教授。 | ||
- | *(三)職員代表: | ||
- | **1.行政人員代表1人:陳靜宜高級組員。 | ||
- | **2.技術人員代表1人:方愛惠技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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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申請新聘/升等受理名冊,請送審人務必至校內資訊系統更新聯絡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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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申請新聘/升等受理名冊,請送審人務必至校內資訊系統更新聯絡方式,詳如說明。 | ||
- | *(一)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學院(通識教育中心)辦理初、複審應依據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資格審定辦法、專任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標準、學院自訂之專任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細則等相關規定及教育部相關法規辦理。 | ||
- | *(二)請參照114年6月30日高醫人字第1141102201號函公告之114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升等/新聘作業時程表及注意事項辦理。 | ||
- | *(三)各級教評會審議時務必遵照110年5月13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1100057477A號函辦理。持期刊接受函送審者,應於期刊出具證明日起1年內完成發表,務請教師確認該期刊接受函之出刊期限符合規定,如接受函未敘明日期或預計刊登日期逾1年者,應請教師補正或不予受理。 | ||
- | *(四)新聘教師採隨到隨審,旨揭受理名冊為各單位收件至本次截止日(114年7月31日)之名單。 | ||
- | *(五)配合教育部推動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證書電子化措施及本校外審線上作業,請具本校(院)職號之送審教師務必將校內資訊系統【T.1.0.01.教職員基本資料設定檔】之「其他E-MAIL」、「校内分機」更新,以利後續聯絡之用。 | ||
- | *(六)旨揭申請新聘/升等受理名冊請於人力資源室網站/教師聘任升等專區/受理名冊&通過名冊/[https://personnel.kmu.edu.tw/index.php/zh-tw/%E6%95%99%E5%B8%AB%E8%81%98%E4%BB%BB%E5%8D%87%E7%AD%89/91-%E5%8F%97%E7%90%86-%E5%AF%A9%E5%AE%9A%E9%80%9A%E9%81%8E%E5%90%8D%E5%86%8A/5624-114%E5%AD%B8%E5%B9%B4%E5%BA%A6%E7%AC%AC1%E5%AD%B8%E6%9C%9F%E5%90%84%E5%AD%B8%E9%99%A2-%E9%80%9A%E8%AD%98%E6%95%99%E8%82%B2%E4%B8%AD%E5%BF%83-%E7%94%B3%E8%AB%8B%E6%96%B0%E8%81%98%EF%BC%8F%E5%8D%87%E7%AD%89%E5%8F%97%E7%90%86%E5%90%8D%E5%86%8A%E3%80%82 114學年度第1學期各學院申請新聘/升等受理名冊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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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核定本校許世賢教授等10人之114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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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依據114年5月27日本校113學年度第6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 ||
- | *(二)休假硏究期間課程由職務代理人分別負擔,以不增聘教師為原則。 | ||
- | *(三)旨揭教授休假名冊請於人力資源室網站/[https://personnel.kmu.edu.tw/index.php/zh-tw/%E5%85%AC%E5%91%8A%E4%BA%8B%E9%A0%85/%E6%9C%AC%E5%AE%A4%E5%85%AC%E5%91%8A/5498-%E6%A0%B8%E5%AE%9A%E6%9C%AC%E6%A0%A1%E8%A8%B1%E4%B8%96%E8%B3%A2%E6%95%99%E6%8E%88%E7%AD%8910%E4%BA%BA%E4%B9%8B114%E5%AD%B8%E5%B9%B4%E5%BA%A6%E6%95%99%E6%8E%88%E4%BC%91%E5%81%87%E7%A0%94%E7%A9%B6%EF%BC%8C-%E8%AB%8B%E6%9F%A5%E7%85%A7%E3%80%82the-list-of-professors-on-sabbatical-leave-for-the-114th-academic-year 本室公告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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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工(含合聘附屬機構之專任教師、臨床教師)進修申請」相關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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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校教職員工(含合聘附屬機構之專任教師、臨床教師)114學年度第1次進修申請自即日起收件至本(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相關事宜及注意事項詳如說明。 | ||
- | *(一)申請時應具資格(專案核淮或選派者不受此限): | ||
- | **1.國內進修:本校教職員工(不含預聘教師)連續任職滿2年以上,且專任教師前次評鑑合格,職員工前2學年考績為佳等以上者。 | ||
- | **2.國外進修:本校專任教職員工(不含預聘教師及約聘雇職員工),在本校連續服務滿3年以上,且教師前次評鑑合格,職員工及助教前3學年考績為佳或乙等以上者始可提出申請。 | ||
- | *(二)各類人員申請應繳表件及注意事項: | ||
- | **1.一般短期進修、技術研習者,應提交「教職員工進修申請表」(請至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項下T.6.0.04.教職員工國內外進修申請列印)。 | ||
- | **2.進修學位者:應於報考前提出「進修學位報考申請表」,經所屬單位主管同意後送本校人力資源室(以下稱本室)備查,始可報考。經錄取並確定就讀者,應即向本室提交「教職員工進修申請表」以提會審議。 | ||
- | *(三)本(114)年度8月1日後新進教職員工,如於本校聘任前已進修學位中,請依前開身份別填寫提交進修申請表。 | ||
- | *(四)未經核准之進修,一經發現,除予糾正外,並列入年度考核及升等(晉升)之參考。 | ||
- | *(五)餘未盡事項依本校「教職員工國內進修實施要點」與「教職員工國外進修實施要點」辦理。 | ||
- | *(六)「進修學位報考申請表」請逕自本室網站(http://personnel.kmu.edu.tw)分眾導覽「專任教師」及「職員工」-「常用表單」-「進修」下載填寫。 | ||
- | *(七)推薦單位應就申請人之專長、進修計畫及進修後對教學、研究及工作效益予以評估;同時推薦進修期間單位人力之規劃加以評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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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校「114學年度起專任教師、臨床教師及助教電子聘書發放」相關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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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落實數位校園,環境永續,自本(114)學年度起學校專任教師、臨床教師及助教聘書,皆採電子聘書發放。 | ||
- | *(一)教師電子聘書領取方式: | ||
- | **1.請先登入本校校務資訊系統,至「T.1.0.39.電子聘書(函)」查看,預設顯示當學年度聘書(函)資料;要查閱114學年度,請先將[學年]選為114後再查詢。 | ||
- | **2.旨揭聘書皆須完成應聘後,始可下載;請先於畫面中該筆聘書資料,點選[領取聘書] ,閱讀聘約且勾選 "我已閱讀本校教師聘任規則並同意應聘"後,始可下載。 | ||
- | *(二)系統目前提供教師聘期起聘日為113年8月1日(含)後之資料;已轉致紙本聘書者,僅供查閱該筆資訊,無提供下載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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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校「114學年度奉核之各級委員會委員名單」相關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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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學年度奉核之各級委員會委員名單即日起開放校務資訊系統查詢。 | ||
*(一)依據人力資源室114年9月2日第1142500152號奉核簽呈辦理。 | *(一)依據人力資源室114年9月2日第1142500152號奉核簽呈辦理。 | ||
*(二)為力行節能省碳,校內委員(含學生)不製發聘書,旨揭名單請至資訊系統「Q.3.29.委員會名單查詢」查詢,惟屬密級者當學年度不提供查詢,僅於次學年度後開放查詢;承辦人可至「T.4.01.b.委員會輸入」查詢通過名單。 | *(二)為力行節能省碳,校內委員(含學生)不製發聘書,旨揭名單請至資訊系統「Q.3.29.委員會名單查詢」查詢,惟屬密級者當學年度不提供查詢,僅於次學年度後開放查詢;承辦人可至「T.4.01.b.委員會輸入」查詢通過名單。 | ||
第145行: | 第59行: | ||
*(五)尚未陳核委員名單之委員會,請承辦人自行上簽並會簽人力資源室,簽呈核定後再至「T.4.01.b.委員會輸入」維護相關資訊。 | *(五)尚未陳核委員名單之委員會,請承辦人自行上簽並會簽人力資源室,簽呈核定後再至「T.4.01.b.委員會輸入」維護相關資訊。 | ||
*(六)自108學年度起,前學年度出席率未達60%之委員(不含當然委員)翌年不得連任之規定,暫觀察一年;惟仍請各承辦人配合落實出席人數統計。 | *(六)自108學年度起,前學年度出席率未達60%之委員(不含當然委員)翌年不得連任之規定,暫觀察一年;惟仍請各承辦人配合落實出席人數統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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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校「114學年度職員工晉升推薦申請」相關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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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校自114年8月18日(星期一)起至同年9月15日(星期一)止受理114學年度職員工晉升推薦申請。 | ||
- | *(一)相關法源依據、晉升資格、可受理晉升推薦職級、申請表、多面向評分標準、考試科目、考古題等,請至人力資源室網站職員工晉升專區(網址:https://personnel.kmu.edu.tw/index.php/zh-TW/專區導覽/職員工晉升專區)參閱下載。 | ||
- | *(二)請各單位主管推薦符合資格之優秀職員工申請晉升,晉升名額由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依本校職員員額編制表與現有各職級缺額辦理。 | ||
- | *(三)晉升推薦申請表與受推薦人相關資格佐證資料請於旨揭截止日前,經一級單位主管核章後,彌封密送人力資源室彙辨;本身兼任一級單位主管者,則請逕送人力資源室。 | ||
- | *(四)上項申請表與佐證資料請以A4單面列印,並以6頁為限。 | ||
第173行: | 第75行: | ||
|- | |- | ||
|1 | |1 | ||
- | | | + | |黃佩菁 |
- | | | + | |醫學社會與社會工作系 |
|約僱辦事員 | |約僱辦事員 | ||
- | |114.08. | + | |114.09.03 |
+ | |新進 | ||
+ | |- | ||
+ | |2 | ||
+ | |楊淑穎 | ||
+ | |教務處推廣教育與數位學習中心 | ||
+ | |約僱初級技佐 | ||
+ | |114.09.08 | ||
+ | |新進 | ||
+ | |- | ||
+ | |3 | ||
+ | |羅翊銘 | ||
+ | |教務處教務發展與資源中心 | ||
+ | |約僱辦事員 | ||
+ | |114.09.22 | ||
|新進 | |新進 | ||
|- | |- | ||
第196行: | 第112行: | ||
|- | |- | ||
|1 | |1 | ||
- | | | + | |黃必瑄 |
- | | | + |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
- | | | + | |約僱辦事員 |
- | |114. | + | |114.09.20 |
|辭職 | |辭職 | ||
|- | |- | ||
|2 | |2 | ||
- | | | + | |黃靖雅 |
|教務處教學發展育資源中心 | |教務處教學發展育資源中心 | ||
- | | | + | |約僱辦事員 |
- | |114. | + | |114.09.26 |
- | | | + | |辭職 |
+ | |- | ||
+ | |3 | ||
+ | |林芷如 | ||
+ | |醫學系生物化學科 | ||
+ | |助理教授 | ||
+ | |114.10.01 | ||
+ | |辭職 | ||
+ | |- | ||
|} | |} | ||
第225行: | 第149行: | ||
|- | |- | ||
|1 | |1 | ||
- | | | + | |雷蕾 |
- | | | + | |高級組員 |
- | | | + | |永續發展處治理永續組 |
- | | | + | |秘書處校友暨公共事務組 |
|114.08.01 | |114.08.0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留職停薪人員''' == | ||
- | {|border="1" | ||
- | |- | ||
- | |編號 | ||
- | |姓名 | ||
- | |單位 | ||
- | |職稱 | ||
- | |離校日期 | ||
- | |備註 | ||
- | |- | ||
- | |1 | ||
- | |郭昭宏 | ||
- | |內科學科 | ||
- | |教授 | ||
- | |114.09.01 | ||
- | |借調 | ||
- | |- | ||
- | |2 | ||
- | |楊荐佳 | ||
- | |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系 | ||
- | |辦事員 | ||
- | |114.09.01 | ||
- | |育嬰 | ||
|- | |- | ||
|} | |} | ||
第267行: | 第162行: | ||
= '''法規修訂''' = | = '''法規修訂''' = | ||
- | ==== ''' | + | ==== '''公布本校「教授休假研究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 |
- | * | + | * 本辦法經114年9月24日114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
- | + | ||
- | + | ||
- | + | ||
*以上法規全條文已公布於[http://lawdb.kmu.edu.tw/index.php/%E4%BA%BA%E5%8A%9B%E8%B3%87%E6%BA%90%E5%AE%A4 法規資料庫],請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 *以上法規全條文已公布於[http://lawdb.kmu.edu.tw/index.php/%E4%BA%BA%E5%8A%9B%E8%B3%87%E6%BA%90%E5%AE%A4 法規資料庫],請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
在2025年10月16日 (四) 17:27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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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重要訊息
函轉教育部轉知勞動部「大陸地區工作禁止事項」宣導資料
- (一)依該部114年8月12日勞動發就字第11405114484A號函辦理。
- (二)依勞動部上揭函文,相關法規及宣導事項摘述如下:
- 1.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34條第1項規定:「依本條例許可之大陸地區物品、 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之播 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同條第4項規定:「第1項廣告活動之管理,除依其他廣告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外,得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有關機關擬訂管 理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之。」第89條規定:「委託、受託或自行於臺灣地區從事第34條第1項以外大陸 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之廣告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者,或違反第34條第2項、或依第4項所定管理辦法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前項廣告,不問屬於何人所有或持有,得沒入之。」
- 2.大陸委員會依前開規定訂定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 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第6條第5款規 定略以,未經許可之大陸地區勞務,不得在臺灣地區 從事廣告活動或以置入性行銷方式為之。第12條第1項 第1款規定略以,委託、受託或自行於臺灣地區從事兩 岸條例第34條第1項以外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 其他事項之廣告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依兩岸條例第89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 (三)禁止仲介國人赴陸就業:
- 1.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 其他機構從事商業行為。但由經濟部會商有關機關公告應經許可或禁止之項目,應依規定辦理。」第86條第4項規定:「違反第35條第2項但書規定從事商業行為者,處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屆期不停止或改正者,得連續處罰。」
- 2.經濟部依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但書規定公告之「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應經許可或禁止之事項公告項目表」,將「從事臺灣地區人民赴大陸地區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列為禁止類。
- 3.就業服務法第34條第2項前段規定略以,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第65條第1項規定略以,違反第34條第2項規定者,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 (四)據悉中國大陸迭有透過陸商、臺商、外商或非法仲介招攬 臺灣人才赴陸就業,又其中不乏有向核心重點大學招攬高科技人才之情形,對於我國科技安全及產業發展已構成潛 在風險。爰為強化學校及在校學生對相關法規之認知,及避免民眾誤觸法規,勞動部業製作旨揭宣導資料(如附 件),請貴校加強宣導並協助周(轉)知所屬教職員工生,俾提升法遵意識,共同維護我國關鍵人力及科技資安。另請貴校(並協助轉知轄管各級學校、附設醫院及農林場等)避免提供或出借校園教室、禮堂、操場等室內及戶外場地予各單位(包含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相關活動(如:大陸就業市場說明會、招募國人赴陸就業、大陸臺商校友就業座談等),以免間接促成國內人才被不當挖角。
重要業務報告
頒布本校研究發展處所屬各校級研究中心114學年度副主管名冊
- 頒布本校研究發展處所屬各校級研究中心114學年度副主管名冊,聘期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
- (一)依據本校研究發展處114年9月11日第1142900311號奉核簽呈辦理。
- (二)旨揭單位主管名冊請於人力資源室網站/本室公告下載。
頒布本校人文社會科學院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主任由劉千嘉教授兼任
- 頒布本校人文社會科學院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主任由劉千嘉教授兼任,聘期自114年9月18日起至117年9月17日止。
- 依據本校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114年9月18日核定簽呈辦理。
公告本校114學年度職員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職員工代表選舉當選名單
- 依據114年8月18日114學年度職員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職員工代表選舉結果及同年9月5日職員工申訴評議委員會第1147900003號核定簽呈辦理。
- (一)依據本校董事會114年8月28日高醫董志字第1140000256號函及114年9月1日高醫董志字第1140000260號函辦理。
- (二)職員工當選代表如下:
- 1.行政人員:陳靜宜、陳嫚翎、楊雅珺、蔡旻恭。
- 2.技術人員:方愛惠。
- 3.駐衛警員及技工與工友:劉益全。
本校114學年度奉核之各級委員會委員名單即日起開放校務資訊系統查詢
- (一)依據人力資源室114年9月2日第1142500152號奉核簽呈辦理。
- (二)為力行節能省碳,校內委員(含學生)不製發聘書,旨揭名單請至資訊系統「Q.3.29.委員會名單查詢」查詢,惟屬密級者當學年度不提供查詢,僅於次學年度後開放查詢;承辦人可至「T.4.01.b.委員會輸入」查詢通過名單。
- (三)教職員工個人當學年度擔任之委員,請至資訊系統「T.4.01.委員會查詢」。
- (四)學生擔任委員或學生代表之聘書自114學年度起改為電子聘書,請至資訊系統「D.9.1.02.委員會學生代表電子聘書」下載存查。
- (五)尚未陳核委員名單之委員會,請承辦人自行上簽並會簽人力資源室,簽呈核定後再至「T.4.01.b.委員會輸入」維護相關資訊。
- (六)自108學年度起,前學年度出席率未達60%之委員(不含當然委員)翌年不得連任之規定,暫觀察一年;惟仍請各承辦人配合落實出席人數統計。
新進人員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到校日期 | 備註 |
1 | 黃佩菁 | 醫學社會與社會工作系 | 約僱辦事員 | 114.09.03 | 新進 |
2 | 楊淑穎 | 教務處推廣教育與數位學習中心 | 約僱初級技佐 | 114.09.08 | 新進 |
3 | 羅翊銘 | 教務處教務發展與資源中心 | 約僱辦事員 | 114.09.22 | 新進 |
離校人員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離校日期 | 備註 |
1 | 黃必瑄 |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 約僱辦事員 | 114.09.20 | 辭職 |
2 | 黃靖雅 | 教務處教學發展育資源中心 | 約僱辦事員 | 114.09.26 | 辭職 |
3 | 林芷如 | 醫學系生物化學科 | 助理教授 | 114.10.01 | 辭職 |
單位異動人員
編號 | 姓名 | 職稱 | 原任單位 | 調任單位 | 生效日期 |
1 | 雷蕾 | 高級組員 | 永續發展處治理永續組 | 秘書處校友暨公共事務組 | 114.08.01 |
法規修訂
公布本校「教授休假研究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 本辦法經114年9月24日114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 以上法規全條文已公布於法規資料庫,請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職員工教育訓練
【課程活動】
114學年度職員工教育訓練【基本技能系列】-「Let's Chat in English l 基礎英文會話Level 2」
- 「生活×職場雙應用,英文溝通更得心應手!」
- 「想要讓英文對話更有深度、更貼近真實生活嗎?基礎英文會話 Level 2 以沉浸式互動練習為核心,結合情境演練與小組活動,幫助學員在真實語境中靈活運用英文。從生活到職場,讓你在更多場合中自在交談,提升溝通力與自信心!」
- | 學習重點 |
- Point ① 全程英語授課,透過沉浸式學習同步提升口說與聽力能力。
- Point ② 旅遊情境實用英語:機場報到、海關查驗、護照檢驗。
- Point ③ 日常出遊英語:購物、問路、詢問資訊等對話練習。
- Point ④ 情境角色扮演與互動演練,強化真實應對與流暢表達能力。
- | 課程資訊 |
- Date:2025.09.15~2025.11.10(Monday,8 classes)
- Time:15:00~17:00
- Classroom:Multimedia Resource Room(多媒體資訊室,本校圖書館內一樓)
- Lecturer:Dr. Becky Shih(徐學慧博士 / 中山大學雙語校園推動辦公室副研究員)
- Organizers:KMU Office of Global Affairs / Humen Resources Office
【活動回顧】
114學年度職員工教育訓練【基本技能系列】-「一指搞定!電子公文快速通」
日常公文不再煩,數位操作輕鬆辦!在講求效率的行政節奏中,電子公文整合系統早已成為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數位工具。 無論是收文、發文、簽核流程,還是查詢與彙整,只要操作得當,就能大幅提升作業準確性與工作效率。 本課程將帶領你全面掌握電子公文系統的操作技巧,從基本功能到常用流程,通通一次搞定。課程內容實用、步驟清晰,讓你在最短時間內熟悉整個系統,工作處理更順手、配合更即時,是每位行政同仁不可錯過的實戰指南!
- 課程主題:「一指搞定!電子公文快速通」
- 授課老師:葳橋資訊 吳政男 產品應用系統工程師
- 時 間:114年8月27日(三)下午10:00-12:00
- 地 點:勵學大樓A3教室
- 主辦單位:本校秘書處/人力資源室
- SDGS :
全部上課人數:105份 |
填寫人數:101份 |
填報率:96.19% |
整體滿意度:89.93 |
人力資源室網站:http://personnel.kmu.edu.tw/
(人力資源室 謝孟君編輯,單位主管:蔡宜玲主任、朱怡蓓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