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477 守護校園黃金24小時:理解性平案件通報之必要與堅持
出自KMU e-News
(新頁面: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477期 秘書處專題 == '''守護校園黃金24小時:理解性平案件通報之必要與堅持''' == ■秘書處法規事務組 藍梅禎 <br/><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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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修訂版本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477期 秘書處專題
守護校園黃金24小時:理解性平案件通報之必要與堅持
■秘書處法規事務組 藍梅禎
在大學校園的日常工作中,教職員工常處於學生輔導的第一線。當學生吐露遭遇性騷擾、性霸凌,甚或是性侵害時,第一線知悉者的心中往往會閃過一絲掙扎:「通報會不會把事情鬧大?」、「如果學生求我別說怎麼辦?」、「萬一只是誤會,我是不是在找人麻煩?」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22條規定,本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應立即以書面或其他通訊方式向本校權責人員(校安中心)通報,並由本校權責人員依規定向本市社政及教育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然而,這項規定並非徒具形式的行政作業,而是為了建立校園安全網,保護所有當事人權益的核心機制。
通報不是「找麻煩」,而是「啟動保護機制」
許多人將通報視為「舉報」或「告狀」,這其實是一種誤解,通報的本質是「資源的介入」,當學生發生疑似性平事件時,教師雖有豐富的教學經驗,職員亦擁有行政資源,但往往缺乏處理程序、諮商輔導及被害人補救計畫的專業訓練,難以啟動相關單位縱向聯繫。透過24小時內的法定通報,讓本校性平會能立即啟動專業分工,由學務單位初步詢問瞭解、諮商心理師提供心理支持、教務單位協調課業調整、行政單位確保當事人環境隔離等處理流程。通報,是為了確保學校能在第一時間依法行政,提供被害人最完整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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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來源https://reurl.cc/2lOlA9)
事件屬實:依法落實性平教育與錯誤觀念導正
若經調查性平事件屬實,通報的價值在於「止損」與「教育」。性平法的精神不在於單純的懲處,而在於「教育」。透過法定程序,學校可以針對加害人進行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導正錯誤觀念,防止校園內出現下一個受害者。同時,也確保了被害人的權益。
虛驚一場:還予清白的重要程序
另一個常見的顧慮是:「萬一我報錯了,被指控的人不是很倒楣嗎?」
事實上,「通報」不等於「定罪」。通報只是啟動調查的開端,如果進行調查後證明是誤會一場,或證據不足以認定成立性騷擾,那麼經過正式調查程序所核定「不成立」之結果,反而是對被指控者最好的保障與名譽平反,確保校園內不再有流言蜚語,讓雙方儘早回歸日常學習或工作生活。
專業分工:通報者的壓力釋放
大家必須建立一個核心觀念:通報者不是「法官」,也不是「偵查員」。
一、 無須查證:一旦知悉疑似性平事件發生即可通報,通報者只需要根據「知悉」的資訊進行陳述,不需要自行詢問證人、調閱監視器或進行詰問。事實釐清交由性平會組成的專業調查小組執行。
二、 責任切割:調查結果是否成立與處分輕重,皆由調查小組及性平會負責,與通報者無涉。
三、 隱私保護:性平事件處理過程嚴格保密,依據性平法第23條規定當事人及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應予保密。
24小時的堅持,是校園安全的最後防線
24小時的通報時限雖然緊湊,其目的為確保學校能「即時」啟動相關保護措施,避免當事人因行政程序承受二次傷害或被迫私下了結。這項規定不僅能協助第一時間保存關鍵證據,更能將專業判斷移交給性平會,減輕教職員工個人的查證壓力。
當我們遇到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時,無須擔心將增加工作負擔或做錯判斷,只要如實通報,我們就盡到了保護學生的最高職責。讓專業接手、讓防線啟動,讓我們共同成為守護校園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校園性別事件通報資訊】
- 紙本通報:發生疑似性平案件,請填寫校安事件告知單https://reurl.cc/yKamvy,送至濟世大樓一樓學生事務處校安中心值班教官。
- 緊急協助:緊急事件請立即致電校安中心,24小時校安中心值班專線:07-3220809。
- 校園性別事件諮詢窗口:學生事務處萬小姐或阮小姐,分機:2828或2823。
- 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流程:https://reurl.cc/1kWkN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