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485 人力資源室
出自KMU e-News
(修訂版本間差異)
(→'''核定本校教務處鄭蕙瑾約僱辦事員等9員納入正式編制,並自115年8月1日起生效''') |
(→'''核定本校教務處鄭蕙瑾約僱辦事員等9員納入正式編制,並自115年8月1日起生效''') |
||
| 第82行: | 第82行: | ||
*(一)依據115年6月3日114學年度第3次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 *(一)依據115年6月3日114學年度第3次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 ||
*(二)旨揭核定名單如下 | *(二)旨揭核定名單如下 | ||
| - | [[Image:Enews485人事室-01.jpg| | + | [[Image:Enews485人事室-01.jpg|700px]] |
== '''離校人員''' == | == '''離校人員''' == | ||
在2026年7月6日 (一) 11:55所做的修訂版本
目錄 |
重要業務報告
頒布本校醫學院運動醫學系暨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主任由林槐庭教授兼任
- (一)頒布本校醫學院運動醫學系暨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主任由林槐庭教授兼任,聘期自115年6月5日起至118年6月4日止。
- (二)依據本校醫學院運動醫學系115年6月4日核定簽呈辦理。
本校115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授休假研究」相關事宜
- 本校專任教授擬申請115學年度第2次休假研究者,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0日(星期四)前向所屬學系(所、中心、學位學程)提出申請,並請所屬單位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完成系級及院級教評會審議,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一)依據本校教授休假研究辦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辦理。
- (二)本校專任教授每連續服務滿七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者,得申請休假研究一學期,連續服務滿七年以上且表現優良者,得申請休假研究一學年。本次申請教授年資採計至116年1月31日,申請時應檢附計畫書,經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
- (三)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 (1)屆滿退休年齡延長服務之教授,於延長服務期間者。
- (2)曾經核准於國內外進修、講學、研究者,仍於返校履行服務義務期間者。
- (3)教授曾經核准休假研究,返校服務連續未滿七學期者。
- (4)最近一次評鑑未通過者。
- (四)申請表單請至校務資訊系統「T.6.0.05.專任教授休假研究申請」申請並列印休假研究申請表。
- (五)請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於旨揭期限內完成系級及院級教評會審議,並送人力資源室彙整後提校教評會審議。
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相關事宜
- 本校專任教師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職」請於115年7月16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
- (一)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及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5條規定,專任教師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兼任本校以外之職務及課務。
- (二)本校專任教師於不影響本職工作,符合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規定之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始得申請校外兼職。
- (三)請欲申請校外兼職教師至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項下T.E.02/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申請維護/列印「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申請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主管、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及教務長審核後,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四)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
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專任教師校外兼課」相關事宜
- 本校專任教師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課」請於115年7月16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
- (一)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及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5條規定,專任教師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兼任本校以外之職務及課務,如有特殊情形經校長同意在校外兼課者,其授課時數每週以不超過4小時為原則。
- (二)請欲申請校外兼課教師至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項下T.E.01/專任教師校外兼課申請維護/列印「專任教師校外兼課登記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主管、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教務長及研發長審核後,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三)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辦法」。
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升等、新聘申請」相關事宜
- 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升等、新聘申請自115年7月15日(星期三)起受理至同年7月30日(星期四)止,送審教師應於截止日前至本校校務資訊系統送出申請並將應繳資料紙本送至所屬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彙辦。
- (一)旨揭受理案件經審議通過並依教育部期限內報部者,起資生效年月為116年2月。
- (二)送審教師應於本校校務資訊系統【T.S教師聘任升等系統】上傳且送出送審文件並於旨揭截止日前繳交所屬學院規定文件;經所屬學院受理後,逾受理截止日後即不得抽換,但違反相關法規規定應予剔除者,不在此限。各級教評會依規定通知送審教師增刪資料,如教師因個人因素延誤,致影響自身權益,由送審教師自負責任。
- (三)除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自訂更嚴格之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細則外,主論文篇數之計算原則應依本校專任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標準(以下稱本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之論文篇數計算方式為準,且Equal Contribution(同等貢獻)之論文分數計算方式應比照本標準第6條第1項第3款研究論文分數計算。送審教授者,應以代表著作為題向院級教評會口頭報告或公開演講,並應提供中英文個人自傳(Personal Statement),簡述個人之教學、研究、產學及服務成就表現(以A4,6頁為限)。送審副教授者,應以代表著作為題向系級教評會口頭報告或公開演講,並應提供中英文個人自傳(Personal Statement),簡述個人之教學、研究、產學及服務成就表現(以A4,6頁為限)。(向教評會口頭報告或公開演講事宜由所屬之教評會辦理)。
- (四)依據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資格審定辦法第10條規定略以,除符合同條第5項得免繳交合著人簽章證明之外,其他因故無法簽章證明時,送審教師應以書面具體說明其參與部分及無法取得合著人簽章證明之原因,於提出申請前簽呈提校教評會審議,經審議同意者,方得予免附。
- (五)送審人之代表著作、主論文及參考著作,如涉及人體研究、人體檢體、個人資料、動物實驗或其他須經倫理審查之研究內容,均須檢附IRB、IACUC或相關倫理審查單位之核准、同意、免審或不適用證明作為佐證。
- (六)送審人之代表著作、主論文及參考著作,應為已出版之論文,送審教師持刊物接受將定期發表之證明(以下簡稱接受函),應檢附該刊物出版單位核給之接受函並於本校聘任升等系統註記:
- 1.期刊論文網路公開採認標準:因期刊電子化趨勢,部分期刊兼有網路及紙本之出版方式,或將已接受之論文,先於期刊網頁刊登發表再以紙本印刷,如具正式審查程序且得公開及利用者,皆符上開送審規定,其線上刊登日期與紙本出版日期不同時,且同一篇期刊論文未用於不同等級之教師資格送審或為代表著作未重複使用等情事,其升等著作之認定日期,得以送審人最有利原則從優認定。又網路刊登因期刊性質有公開存取(Open Access)或需透過付費或授權始能取得全文之形式,在合理範圍內皆屬可得公開利用情形。(教育部104年5月29日臺教高(五)字第1040054367號函、110年7月27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1100094494號函)
- 2.已接受刊登論文先於期刊網頁登載,如具正式審查程序且得公開及利用,但尚無出版卷期及正式頁碼者,仍屬未正式出版,送審人應於聘任升等系統內標記,以利後續出版追蹤。
- 3.依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資格審定辦法第11條規定,持本辦法所定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接受將定期發表證明之送審教師,應自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一年內發表,並自發表之日起二個月內,將該專門著作送交本校查核並存檔;其因不可歸責於送審教師之事由,而未能於一年內發表者,至多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三年內為限。
- 4.查掠奪性期刊或研討會係以投稿者付費出版方式牟利,因不重視論文品質,通常未具正式審查機制及適當保存內容的管道,可能涉及違反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為防範掠奪性出版,系級、院級教評會審議時應確實查核送審教師其著作所登載之期刊具正式審查程序及已公開發表。(教育部108.6.3臺教高(五)字第1080067996號函)。
- (七)各級教評會辦理初、複審應依照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資格審定辦法、本校專任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標準及各學院自訂之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細則等法規辦理。系級、院級教評會應依表定作業時程辦理各階段審查作業並注意迴避原則;推薦外審委員時應按本校教師著作外審審查委員遴聘及迴避原則辦理,未符合者將退回原推薦教評會重新推薦作業。
- (八)新聘教師採隨到隨審,應繳文件及注意事項同本函文附件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 1.未具主治醫師身分教師新聘申請案:經本校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通過推薦後始得受理。
- 2.具主治醫師身分專任教師、臨床教師之新聘申請案:聘任單位經專案簽准後始得受理。
- (九)兼任教師申請由本校送審教師資格者,應符合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並經核准後,始可依旨揭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 (十)檢附115學年度第1學期新聘、升等作業時程表、送審教師應繳資料及注意事項(表單可至本校人力資源室網站/教師聘任升等專區下載),本期表單已配合法規修正更新,請送審教師務必使用新表單。
核定本校教務處鄭蕙瑾約僱辦事員等9員納入正式編制,並自115年8月1日起生效
- 本校專任教師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校外兼課」請於115年7月16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
- (一)依據115年6月3日114學年度第3次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 (二)旨揭核定名單如下
離校人員
|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離校日期 | 備註 |
| 1 | 黃珮菁 | 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 | 約僱辦事員 | 115.04.10 | 辭職 |
法規修訂
公布本校115年「教職員員額編制表(核定本)」,並自115年8月1日起生效。
- 依教育部115年6月1日臺教人(二)字第1150052034號函辦理。
- 以上法規全條文已公布於法規資料庫,請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職員工教育訓練
【課程活動】
114學年度職員工教育訓練【基本技能系列】-「AI素養系列課程|打開你的AI外掛」
- AI正快速改變我們的工作與學習方式,從資料整理、簡報製作到日常行政作業,都開始出現更有效率的做法。特辦理「AI素養系列課程」。本系列課程將從基礎認知出發,逐步延伸至實務應用,透過實際操作與情境示例,帶領同仁理解AI如何真正融入工作流程,讓AI不只是工具,而是提升效率與思考方式的助力,進一步讓工作更輕鬆、更聰明,也更有餘裕面對多元任務。
- | 課程資訊 | 本系列有三個主題課程,採單堂報名或全程參與皆可
- 主題 ①
- 課程名稱:AI 趨勢應用
- 日期/時間:2026.05.06 (星期三) / 10:00-12:00
- 培訓地點:視聽中心(勵學大樓三樓半)
- 主題 ②
- 課程名稱:AI 簡報應用(含實體操作)
- 日期/時間:2026.05.21 (星期四) / 9:00-12:00
- 培訓地點:A2教室(勵學大樓)(需自行攜帶筆電)
- 主題 ③
- 課程名稱:AI Excel應用(含實體操作)
- 日期/時間:2026.06.02 (星期二) / 9:00-12:00
- 培訓地點:IR401(需自行攜帶筆電)
【活動回顧】
114學年度職員工教育訓練【基本技能系列】-「AI素養系列課程|打開你的AI外掛」- 主題 ① AI 趨勢應用
- 本系列課程將從基礎認知出發,逐步延伸至實務應用,透過實際操作與情境示例,帶領同仁理解AI如何真正融入工作流程,讓AI不只是工具,而是提升效率與思考方式的助力,進一步讓工作更輕鬆、更聰明。
- 主題 ①
- 課程名稱:AI 趨勢應用
- 日期/時間:2026.05.06 (星期三) / 10:00-12:00
- 培訓地點:視聽中心(勵學大樓三樓半)
- 授課講師:查特普拉斯共同創辦人 吳承穎(樂咖)老師
- 主辦單位:本校人力資源室
- SDGS :
| 全部上課人數:114份 |
| 填寫人數:112份 |
| 填報率:98.25% |
| 整體滿意度:96.93 |
114學年度職員工教育訓練【基本技能系列】-「AI素養系列課程|打開你的AI外掛」- 主題 ② AI 簡報應用
- 本課程聚焦於AI在簡報製作上的應用,透過工具輔助快速生成簡報架構、內容與視覺設計,並搭配實際操作練習,協助學員提升簡報邏輯與表達品質。讓繁瑣的簡報製作流程變得更有效率,同時兼顧專業度與美感,打造更具說服力的簡報成果。
- 課程名稱:AI 簡報應用(含實體操作)
- 日期/時間:2026.05.21 (星期四) / 9:00-12:00
- 培訓地點:A2教室(勵學大樓)(需自行攜帶筆電)
- 授課講師:查特普拉斯共同創辦人 吳承穎(樂咖)老師
- 主辦單位:本校人力資源室
- SDGS :
| 全部上課人數:104份 |
| 填寫人數:100份 |
| 填報率:96.15% |
| 整體滿意度:96.58 |
人力資源室網站:http://personnel.kmu.edu.tw/
(人力資源室 謝孟君編輯,單位主管:蔡宜玲主任、朱怡蓓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