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475 人力資源室
出自KMU e-News
重要業務報告
頒布本校醫學院運動醫學系主任由林槐庭教授代理
- 頒布本校醫學院運動醫學系主任由林槐庭教授代理,聘期自114年10月28日起至新任系主任上任日止。
- (一)依據本校運動醫學系114年10月28日第1143100545號奉核簽呈辦理。
- (二)原系主任張乃仁教授請辭,並自114年10月28日起免兼。
頒布本校研究發展處所屬校級疾病多體學研究中心主任由王照元教授兼任
- 頒布本校研究發展處所屬校級疾病多體學研究中心主任由王照元教授兼任,聘期自114年10月27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 (一)依據本校研究發展處114年11月4日第1142900418號奉核簽呈辦理。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升等及新聘教師(含臨床教師)等33名教師名冊
- (一)旨揭名單中,陳炳仁副教授等21名教師以專門著作或文憑送審教師資格,業經審定並依教育部114年9月3日臺教高(五)字第1140090513號、114年9月19日臺教高(五)字第1140096621號及114年10月14日臺教高(五)字第1142203151號函檢發電子教師證書,年資起算自114年8月起計。
- (二)旨揭升等及新聘教師(含臨床教師)等33名教師名冊,請於人力資源室網站/教師聘任升等專區/受理名冊&通過名冊/113學年度第2學期升等及新聘教師(含臨床教師)等33名教師名冊下載
本校「115學年度教師合聘作業」相關事宜
- 為辦理115學年度合聘作業,請各單位依說明段事項辦理,並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校內外合聘程序。
- (一)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學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依本校教師合聘辦法辦理;各級研究中心依本校研究人員約聘辦法辦理。
- (二)校內、校外合聘程序依下列規定辦理,並應於聘期開始前完成合聘程序:
- 1.校內單位間之合聘:申請單位至本校校務資訊系統T.T.0.01.校內合聘申請並列印校內合聘名單,簽請其所屬單位主管同意並經首長核定後,依規定提申請單位之系級教評會審查通過並經院級教評會核備,程序完備並簽請首長核定後,送人力資源室登錄製發電子聘書。
- 2.本校與校外學術機構之合聘:申請單位至校務資訊系統T.T.0.04.查詢校外合聘教師情形,再至人力資源室網頁分眾導覽-專任教師-常用表單-校外合聘-校外學術機構合聘申請表(系所、研究中心)下載填寫並依下列程序辦理。
- (三)依據國立高雄科技大學112年12月11日高科大人字第1123101997號函,有意合聘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教師者,申請時務必提供與對方單位商談定案之互惠合作措施文件,始得聘任。
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專任教授休假研究」相關事宜
- 本校專任教授擬申請115學年度第一學期休假研究者,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2日(星期五)前向所屬學系(所、中心、學位學程)提出申請,並請所屬單位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系級及院級教評會審議,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一)依據本校教授休假研究辦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辦理。
- (二)本校專任教授每連續服務滿七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者,得申請休假研究一學期,連續服務滿七年以上且表現優良者,得申請休假研究一學年。本次申請教授年資採計至115年7月31日,申請時應檢附計畫書,經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
- (三)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 1.屆滿退休年齡延長服務之教授,於延長服務期間者。
- 2.曾經核准於國內外進修、講學、研究者,仍於返校履行服務義務期間者。
- 3.教授曾經核准休假研究,返校服務連續未滿七學期者。
- 4.最近一次評鑑未通過者。
- (四)申請表單請至校務資訊系統「T.6.0.05.專任教授休假研究申請」申請並列印休假研究申請表。
- (五)請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於旨揭期限內完成系級及院級教評會審議,並送人力資源室彙整後提校教評會審議。
本校「114年度教師寒假進修申請」相關事宜
- 114年度教師寒假進修申請自即日起開始受理至本(114)年12月5日(星期五)截止收件,逾期或資料未備之申請案恕不受理。
- (一)依本校「教師寒、暑假進修作業要點」辦理。
- (二)教師應於暑假開始前於人力資源室(以下簡稱人資室)公告期限內提出寒暑假進修申請表、計畫書及進修機構同意函,經所屬系(所、中心、學位學程)、學院(通識教育中心)主管同意,並報校核准後,給予休假進修。
- (三)「教師寒暑假進修申請表」請逕自人資室網站分眾導覽「專任教師」-「常用表單」-「進修」下載填寫,併同規定應附文件,經所屬單位主管簽核後,於旨揭截止日前送至人資室彙辦。
- (四)依規定教師進修所需之費用,由教師自行負責(可向政府機構或學術團體提出申請),本校不提供輔助。
- (五)教師於進修結束後三個月內,必須向人資室繳交具體之成果報告;已發表、付印中或投稿中之論文或專門著作由人資室彙整提本校教師發展委員會核備,作為下次申請進修之依據。未按時繳交成果報告、論文或專門著作者,將暫緩其後學年度進修申請案之作業。
- (六)進修情況可於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http://wac.kmu.edu.tw),T.3.1.03.個人進修研習查詢。
本校「114學年度職員工教育訓練計畫」相關事宜
- 旨揭職員工教育訓練計畫請至專區導覽/職員工教育訓練專區下載,敬請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參加。
- (一)依據本校人力資源室114年11月4日第1142500180號奉核簽呈辦理。
- (二)課程分為必修及選修課程,需有簽到退紀錄及滿意度調查外,如另有規定,則須通過線上測驗,始可登錄訓練時數。
- (三)性平教育及環境教育課程,每位職員工每學年度必修2小時(其他單位舉辦之性平及環境教育議題亦可列入計算,但須提供佐證資料)。
- (四)每位職員工每學年須參加至少10小時訓練課程,訓練結果將作為年度考核及晉升之參考依據。
- (五)教育訓練上課時間、地點及方式,由主辦單位逕行通知。教育訓練完成後,主辦單位應於校務資訊系統填報教育訓練成果表,並上傳簽到退紀錄及執行成效報告,以供人力資源室備查。
核頒本校114學年度職員工晉升名冊,並溯自114年8月1日起生效
- (一)依據114年11月19日本校114學年度第1次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 (二)旨揭職員工晉升名冊請至專區導覽/職員工晉升專區下載。
檢送本校及附屬機構暨相關事業114年教職員工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
- (一)發給名稱及對象
- 1.年終工作獎金:本校及附屬機構暨相關事業專任教職員工及約僱人員。
- 2.年終慰問金:86年8月前退休支領舊制月退休金(每月新台幣28,000元以下)人員。
- (二)發給標準
- 1.年終工作獎金:
- (1)114年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同年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 1.5個月俸給之年終工作獎金。
- (2)114年2月1日以後各月份新進到職人員,如同年12月1日仍在職者,以及12月份到職且當月未離職者,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
- (3)以114年12月份所支待遇標準為計算基準,發給數額按下列項目辦理。
- (4)114年中退休、死亡人員則按114年實際在職月數比例,依在職最後1.5個月所支待遇基準計支。
- (5)114年中留職停薪人員則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依在職最後一個月所支待遇基準計支。
- (6)職員工在114年內受記過一次以上處分者除已抵銷外,不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2.年終慰問金:依支領之月退休金百分比計算1.5個月發給。
- 3.年資計算:各月有未滿全月之畸零日數者,予以合併計算,並以30日折算1個月,所餘未滿30日之畸零日數按實際比例計算。
- 4.發放日期:115年2月1日(星期日)。
- 1.年終工作獎金:
- (三)本校及附屬機構暨相關事業依本注意事項之發放原則得增訂更詳盡之規定。
本校「教職員工校務資訊系統個人及職眷資料確認」相關事宜
- 為維護本校教職員工校務資訊系統個人及職眷就醫優待資料正確性,以及核實扣繳本校教職員工薪資所得稅,請於本(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前完成資料確認、填報及修正。
- (一)個人基本資料:
- 請登入資訊系統「T.1.0.01.教職員基本資料設定檔」,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及照片是否上傳,如有誤植或遺漏,請點「基本資料(修改)」修正、上傳並存檔後送出,由人資室審核。
- (二)職眷就醫優待資料:
- 1.依據本校附設機構及相關事業所定就醫優待辦法,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工之眷屬享有就醫優待,適用眷屬包含父母、配偶及未成年(依民法)及特定已成年子女(請詳參辦法第2條)。
- 2.適用人員於眷屬亡故、或因離(再)婚而致眷屬異動時,應主動線上申請變更有關眷屬之就醫優待。
- 3.請登入資訊系統「T.1.0.07.教職員眷屬資料查詢」,確認資料正確性。如資料有誤,請至「T.1.0.08.就醫優待補助申請」修改、新增或取消優待;修改資料者(如:修改眷屬姓名),請於備註說明修改理由(如:更名),並依規定上傳佐證資料後送出,由人資室審核。
- (三)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資料:
- 1.依據財政部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扣取稅款。
- 2.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含約僱職員工)凡具配偶及合於所得稅法第17條之受撫養親屬者。
- 3.填報路徑:校務資訊系統「T.1.7.05.薪資免稅額人員申報」。
- 4.本次填報僅適用115年度薪資所得稅之扣繳,爾後每年度之維護將另行通知。
- 5.敬請據實填報,未維護者,均以上開系統之扶養親屬狀態扣繳所得稅。
- (四)請務必確認「T.1.0.01.教職員基本資料設定檔」之校內email及其他email正確性,以利接收各項重要訊息。
- (五)上揭資料維護相關疑問,個人基本資料請洽林雅玟小姐(分機2064);職眷就醫優待資料請洽蕭雅禎小姐(分機2070);薪資所得受領人請洽詹佩姍小姐(分機2067)。
新進人員
|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到校日期 | 備註 |
| 1 | 黃佩菁 | 醫學社會與社會工作系 | 約僱辦事員 | 114.09.03 | 新進 |
| 2 | 楊淑穎 | 教務處推廣教育與數位學習中心 | 約僱初級技佐 | 114.09.08 | 新進 |
| 3 | 羅翊銘 | 教務處教務發展與資源中心 | 約僱辦事員 | 114.09.22 | 新進 |
離校人員
|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離校日期 | 備註 |
| 1 | 黃必瑄 |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 約僱辦事員 | 114.09.20 | 辭職 |
| 2 | 黃靖雅 | 教務處教學發展育資源中心 | 約僱辦事員 | 114.09.26 | 辭職 |
| 3 | 林芷如 | 醫學系生物化學科 | 助理教授 | 114.10.01 | 辭職 |
單位異動人員
| 編號 | 姓名 | 職稱 | 原任單位 | 調任單位 | 生效日期 |
| 1 | 雷蕾 | 高級組員 | 永續發展處治理永續組 | 秘書處校友暨公共事務組 | 114.08.01 |
法規修訂
公布本校「教授休假研究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 本辦法經114年9月24日114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公布本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暨獎勵補助支給辦法」修正後全條文
- 本辦法經114年8月13日114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同年9月18日第二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議審議通過及同年10月13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1140106873號函備查。
公布本校「教職員工社團實施要點」全條文
- 本要點經114年5月14日本校113學年度第10次行政會議及同年9月18日第二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議審議通過。
- 以上法規全條文已公布於法規資料庫,請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人力資源室網站:http://personnel.kmu.edu.tw/
(人力資源室 謝孟君編輯,單位主管:蔡宜玲主任、朱怡蓓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