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477 人力資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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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報告
頒布本校研究發展處所屬校級疾病多體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執行長、副執行長及組長名單
- (一)依據本校研究發展處114年11月28日第1142900446號奉核簽呈辦理。
- (二)旨揭主管名單如下,聘期自114年10月27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 1.副主任由許雅玲教授及黃志富教授兼任。
- 2.執行長由李佳陽教授兼任。
- 3.副執行長由林宜靜教授兼任。
- 4.組長由劉益昌教授、陳昭儒助理教授及魏芯樺助理教授兼任。
頒布本校校務永續發展處環境永續組組長由彭瓊瑜副教授兼任
- 頒布本校校務永續發展處環境永續組組長由彭瓊瑜副教授兼任,聘期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 (一)依據本校校務永續發展處環境永續組114年12月17日第1148500144號核定簽呈辦理。
- (二)原組長陳崇桓教授請辭,並自115年2月1日起免兼。
頒布本校醫學院運動醫學系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主任由林槐庭教授代理
- 頒布本校醫學院運動醫學系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主任由林槐庭教授代理,聘期自114年10月28日起至新任主任上任日止。
- 依據本校運動醫學系114年12月08日第1143100645號奉核簽呈辦理。
本校校務永續發展處治理永續組陳秋如高級組員自115年1月1日起輪調至秘書處事業發展組
- (一)依據本校秘書處事業發展組114年12月2日第1142300308號奉核簽呈辦理。
- (二)原校務永續發展處治理永續組陳秋如高級組員輪調秘書處事業發展組。
- (三)生效後請異動單位更新所屬網站資訊、旨揭人員請至教職員資訊系統(http://wac.kmu.edu.tw) 「T.1.0.01.教職員基本資料設定檔教職員基本資料設定檔」更新校內業務聯絡資訊,並至秘書處網站下載公文權限異動單變更原任與新任單位之公文權限。
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師校外兼課」相關事宜
- 本校專任教師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校外兼課」請於115年1月23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 (一)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及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5條規定,專任教師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兼任本校以外之職務及課務,如有特殊情形經校長同意在校外兼課者,其授課時數每週以不超過4小時為原則。
- (二)請欲申請校外兼課教師至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項下T.E.01/專任教師校外兼課申請維護/列印「專任教師校外兼課登記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主管、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教務長及研發長審核後,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三)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辦法」。
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相關事宜
- 本校專任教師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校外兼職」請於115年1月23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 (一)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及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5條規定,專任教師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兼任本校以外之職務及課務。
- (二)本校專任教師於不影響本職工作,符合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規定之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始得申請校外兼職。
- (三)請欲申請校外兼職教師至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項下T.E.02/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申請維護/列印「專任教師校外兼職申請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主管、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及教務長審核後,送人力資源室彙辦。
- (四)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
本校「教職員工校務資訊系統個人及職眷資料確認」相關事宜
- 為維護本校教職員工校務資訊系統個人及職眷就醫優待資料正確性,以及核實扣繳本校教職員工薪資所得稅,請於本(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前完成資料確認、填報及修正。
- (一)個人基本資料:
- 請登入資訊系統「T.1.0.01.教職員基本資料設定檔」,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及照片是否上傳,如有誤植或遺漏,請點「基本資料(修改)」修正、上傳並存檔後送出,由人資室審核。
- (二)職眷就醫優待資料:
- 1.依據本校附設機構及相關事業所定就醫優待辦法,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工之眷屬享有就醫優待,適用眷屬包含父母、配偶及未成年(依民法)及特定已成年子女(請詳參辦法第2條)。
- 2.適用人員於眷屬亡故、或因離(再)婚而致眷屬異動時,應主動線上申請變更有關眷屬之就醫優待。
- 3.請登入資訊系統「T.1.0.07.教職員眷屬資料查詢」,確認資料正確性。如資料有誤,請至「T.1.0.08.就醫優待補助申請」修改、新增或取消優待;修改資料者(如:修改眷屬姓名),請於備註說明修改理由(如:更名),並依規定上傳佐證資料後送出,由人資室審核。
- (三)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資料:
- 1.依據財政部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扣取稅款。
- 2.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含約僱職員工)凡具配偶及合於所得稅法第17條之受撫養親屬者。
- 3.填報路徑:校務資訊系統「T.1.7.05.薪資免稅額人員申報」。
- 4.本次填報僅適用115年度薪資所得稅之扣繳,爾後每年度之維護將另行通知。
- 5.敬請據實填報,未維護者,均以上開系統之扶養親屬狀態扣繳所得稅。
- (四)請務必確認「T.1.0.01.教職員基本資料設定檔」之校內email及其他email正確性,以利接收各項重要訊息。
- (五)上揭資料維護相關疑問,個人基本資料請洽林雅玟小姐(分機2064);職眷就醫優待資料請洽蕭雅禎小姐(分機2070);薪資所得受領人請洽詹佩姍小姐(分機2067)。
核頒本校114學年度職員工晉升名冊,並溯自114年8月1日起生效
- (一)依據114年11月19日本校114學年度第1次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 (二)旨揭職員工晉升名冊請至專區導覽/職員工晉升專區下載。
檢送本校及附屬機構暨相關事業114年教職員工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
- (一)發給名稱及對象
- 1.年終工作獎金:本校及附屬機構暨相關事業專任教職員工及約僱人員。
- 2.年終慰問金:86年8月前退休支領舊制月退休金(每月新台幣28,000元以下)人員。
- (二)發給標準
- 1.年終工作獎金:
- (1)114年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同年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 1.5個月俸給之年終工作獎金。
- (2)114年2月1日以後各月份新進到職人員,如同年12月1日仍在職者,以及12月份到職且當月未離職者,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
- (3)以114年12月份所支待遇標準為計算基準,發給數額按下列項目辦理。
- (4)114年中退休、死亡人員則按114年實際在職月數比例,依在職最後1.5個月所支待遇基準計支。
- (5)114年中留職停薪人員則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依在職最後一個月所支待遇基準計支。
- (6)職員工在114年內受記過一次以上處分者除已抵銷外,不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2.年終慰問金:依支領之月退休金百分比計算1.5個月發給。
- 3.年資計算:各月有未滿全月之畸零日數者,予以合併計算,並以30日折算1個月,所餘未滿30日之畸零日數按實際比例計算。
- 4.發放日期:115年2月1日(星期日)。
- 1.年終工作獎金:
- (三)本校及附屬機構暨相關事業依本注意事項之發放原則得增訂更詳盡之規定。
配合115年「基本工資」調整,本校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薪資作業因應措施詳如說明段
- (一)依勞動部114年10月21日勞動條2字第1140148807D號公告及教育部114年10月27日臺教人(五)字第1140111824號函辦理。
- (二)自115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新臺幣28,590元調整為29,5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由新臺幣190元調整為196元。
- (三)專任助理工作酬金之最低支給標準將配合調整。
- (四)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薪資作業如下:
- 1.系統內合約書主檔薪資類別為「日薪」,且原時薪低於196元者,系統將逕調至196元,勞保投保級距及保費亦隨之調高;若原時薪 等於或高於196元者,系統則維持不變。
- 2.系統內合約書主檔薪資類別為「時薪」,且原時薪低於196元者,請辦理離職程序,俾重締115年1月1日後之新約。
- 3.系統內合約書主檔薪資類別為「月薪」,系統不會自動調整,請聘用單位留意時薪(薪資總額除以總工時)是否符合規定或原敘薪規劃,不符者請調低工讀時數或辦理離職手續,俾重締115年1月1日後之新約。
- 4.上揭重締新約者,至遲請於聘期開始前3日至人力資源室辦理報到手續。
新進人員
| 編號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到校日期 | 備註 |
| 1 | 林靜宜 | 研究發展處實驗動物中心 | 約僱初級技佐 | 114.11.10 | 新進 |
單位異動人員
| 編號 | 姓名 | 職稱 | 原任單位 | 調任單位 | 生效日期 |
| 1 | 盧政昌 | 教授 | 醫學院骨科學科 | 生物醫學工程博士學位學程 | 115.02.01 |
| 2 | 王慧晶 | 副教授 | 醫學系內科學科 | 臨床醫學研究所 | 115.02.01 |
法規修訂
公布本校「校務行政績效獎勵金發放辦法」修正後全條文,並自113學年度起實施
- 本辦法經114年9月4日114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及114年9月18日第20屆第11次董事會議審議通過。
- 以上法規全條文已公布於法規資料庫,請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職員工教育訓練
【課程活動】
114學年度職員工教育訓練【職場健康系列】-「愛滋防治教育課程|測不到病毒,測得到尊重」
- ~ 用科學破除恐懼,用理解消除偏見 ~
- 為促進本校教職員工對愛滋防治與健康平權議題的正確認知,本室特辦理本次「愛滋防治教育課程|測不到的病毒,測得到的尊重」培訓課程。
- 課程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推動之U=U(Undetectable = Untransmittable,測不到=不傳染)理念為核心,結合醫學實證與教育宣導,協助同仁以理性與同理心看待愛滋防治議題,並共同營造尊重、理解、友善的校園環境。
114學年度職員工教育訓練【基本技能系列】-「公文基本認知與寫作技巧」
- 為協助新進同仁熟悉學校行政作業流程,建立正確的公文概念與書寫能力,本室特辦理「公文基本認知與寫作技巧」教育訓練課程。
- 公文是行政溝通與政策推動的重要工具,正確掌握其格式、用語與程序,不僅能提升行政效率,更能確保資訊傳達的完整與精確。
- 透過本課程,學員將從基礎原則出發,逐步建立實務寫作與判讀能力,為未來行政工作奠定穩固基礎。
- 培訓日期/時間: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9:00~12:00
- 培訓地點:視聽中心(勵學大樓3樓半)
- 授課講師:邱忠民老師(國家文官學院公文製作與習作講座)
- 主辦單位:本校人力資源室
- SDGS :
人力資源室網站:http://personnel.kmu.edu.tw/
(人力資源室 謝孟君編輯,單位主管:蔡宜玲主任、朱怡蓓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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