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111 淺談教評會之功能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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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111期  人事室專題


淺談教評會之功能與運作

人事室二組 蔡宜玲組長


法源依據

根據「大學法」第二十條規定,大學教師之聘任、升等、停聘、解聘、不續聘及資遣原因之認定等事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以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大學、獨立學院各學系、研究所教師,學校應於傳播媒體或學術刊物刊載資訊後,由系主任或所長就應徵人員提經系(所)、院、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後,報請校長聘任。

教評會的功能

教評會在大學校院中被賦予教師權益審查的重責大任。從新進及升等教師的資格審查到現任教師的續聘、合聘、轉聘、延長服務及不續聘、解聘等等皆須經過教評會審查,當然教評會另一功能在於保障適任教師,淘汰不適任教師,藉以提昇教學品質,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因此教評會的運作正常與否及運作流程的合法性,將關係到教師的素質及教學、研究的水準,同時也會影響校園的和諧性。

大法官會議四六二號解釋文中亦提到,有關教評會之組成、審查程序及審查之決定等,應有明確規範。且對於各級教評會之組織及功能宜有明確之區隔,並明訂於相關辦法中。

教評會的運作

由於教評會的運作關係到教師權益及各項行政作業的有效性,為協助本校教評會承辦人員對於須透過各級教評會之運作完成有關教師資格及相關權益之審查程序有進一步之瞭解,特別依據本校現有相關法規之規範,彙整下列各級教評會運作一覽表,讓各學院(中心)、系所(組)承辦人及相關單位主管日後在辦理教評會各項作業時有所依循。


本校各級教評會之運作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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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表如有誤植,以公布之法規為主。


本(96)學年度以來,為配合教育部對本校外審委員的人數、圈選小組的運作及教師升等年資起計等相關規範,人事室在短期內及時修改二次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另又制訂「專任教師校內轉聘作業要點」及修訂「教師合聘辦法」等等以符實際之需。人事室期能提供更專業、迅速之服務,協助各級教評會有效運作,以維教師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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