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135 期待高醫體系之拓展

出自KMU 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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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135期  董事長的話


期待高醫體系之拓展

陳田植 董事長


新修訂之私立學校法中很重要的修訂精神之ㄧ是:放寬對學校財團法人之約束,強化捐助章程內容,並減少法律及主管機關之限制;同時放寬辦理相關事業之限制。讓各學校法人能朝向企業化方式之經營所屬學校機構,亦即賦予學校法人董事會之經營管理與監督權限。但同時也透過嚴格的、新設的監察人機制與內控辦法等來加強學校財團法人自我的稽核。使學校法人下的各級學校與各機構必須恪遵政府法規,並符合各項評鑑要求,以確保營運機能與營運品質。相對地,各學校財團法人的經營成效也會因優勝劣敗的競爭成績來決定其社會地位與價值。本學校法人下轄兩大體系,一為學校,一為醫療機構,亦應積極發展、改善品質、並在本法人董事會之管理監督下互相配合,創造雙贏之局。

學校方面,我們知道這三年來在教學卓越計畫與頂尖計畫都有傑出之表現。然而今日台灣之醫學大學(或醫學院)之競爭隨著新學校(或學院)之設立、全球化下國際競爭的增高而日益激烈。各校不僅在課堂課程之豐富化、課外活動輔導之多樣化等不斷提昇之外,在臨床教學課程更增強質與量;使得各醫學大學、醫學院之各科系都增加大幅度的負擔。以往絕大多數的臨床教學負擔,是委由附設醫院執行,未來臨床教學的年級降低、科系增多,亦即需要臨床教學的學生數倍增的情況下,一間附設醫院可能不敷學校臨床教學需求。我們看到其他醫學大學已進行與附設醫院之外的醫學中心之臨床教學合作(建教合作等)而有良好的成果。此種合作不僅得以促進彼此研究成果之提昇,更可因臨床教學合作而爭取本校畢業生在其他醫學中心之工作機會(尤其當畢業生有中北部之地域考量時),並增加研究與教學合作經費。本校畢業校友多年來在全台各著名之醫學中心擔任主管之比例頗為可觀,亦應長遠規劃以延續之,規劃之一即是此種建教合作關係之開拓。無醫學院支援之各大醫學中心也已逐步尋求與醫學大學之合作,本校可延續已有之建教合作,更主動積極地增加選擇醫學中心以建立密切的建教合作夥伴關係。

在醫療服務方面,我們可以看到今日台灣各大醫療網的分佈情形與各醫療體系的集團化結果。各大醫學中心以新建、收購或合作方式等來增加經營服務版圖。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在十年前支援經營市立小港醫院(本財團法人受市府委託經營)、五年前與署立旗山醫院及二年前與署立屏東醫院展開大規模的合作,也朝向此一方向的努力,但仍有值得注意之發展空間。可以加速腳步,擴及各層級與不同性質之之醫療服務,並增加城鄉空間的考量。除了保持高醫醫療體系在南台灣之完整性發展與堅實基礎外,更進一步與中北部或其他地區之醫療體系形成策略聯盟與合作關係。經由優質的住院醫師訓練與專科醫師培育、強化本身與合作的醫療體系之醫療服務品質,並增加優秀醫師之發展機會。

未來不論學校或醫院系統,都將因各種合作關係或機構成員之擴充大幅提高作業機構的多樣化。因此,各作業機構系統及系統下各成員的營運須有獨立而精密的成本會計制度,及權責相符的管理制度,才能正確評估各作業機構之營運成效,也才能使各機構達成合理正確之檢討與改善。本法人董事會將以此充足正確之營運資訊,來調整與提昇各機構之經營成效,也使各機構能獲得必要之資源,從而促使各機構能充分發展與合作,共同創造高醫之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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