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141 公平友善、平等對待之庇護工廠有感
出自KMU e-News
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141期 分享園地
公平友善、平等對待之庇護工廠有感
本校前跨校選修生 張守德
我是一位脊髓肌肉萎縮症患者(SMA),因一場意外致使帶有氣切。因為疾病讓我的人生一路走來跌跌撞撞、不盡順遂,三、四年前考上南榮技術學院,因學校位於台南縣鹽水鎮,路程遙遠,考量身體恐不能負荷長途奔波,希望能在住家鄰近學校以校際選修方式就讀,故循正常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卻遭受某大學不公平的對待:以無障礙設施不足、學分不能互抵……等理由予以拒絕;然而,我國相關身障法規皆明訂不得以障礙為由拒絕身障生就學。為凸顯此一嚴肅問題,除了向總統府、教育部等行政機關及媒體投書與陳情外,並向原考上的學校以休學方式表達我對我國教育的憤怒與抗議!
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休學後的第二年,我仍企圖再次以校際選修方式向高雄醫學大學(下列簡稱高醫大)及高雄應用科技大學(下列簡稱高應大)提出申請,希望有機會突破身障者的就學困境,期待讓後人能有新的選擇。原拒絕我校際選修的學校,因受到嚴重壓力而敞開大門歡迎我前往申請,當然我並沒有接受。倘若身障者的就學權益要靠抗議陳情方能獲得平等對待的話,代表這個國家還有進步的空間。最終在高醫大習得十三個學分數,亦充分感受到高醫大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照顧(至於如何的照顧,並不是本文所要闡述)。礙於相關法規,我只在校外選修了一年,問題又回歸原點。於是又休學準備重考高雄地區的大學,休了又休、考了又考,仍未能考上心目中理想的學校。
之所以以求學經歷為起點,因我認為教育是培養「人」能獨立自助,也與就業環環相扣的;挫折在所難免,為尋求生活的重心,從六月下旬開始嘗試求職就業,或許因為障礙程度重或不景氣,迄今仍原地踏步,未能有所進展。日前看到一則關於庇護工廠的新聞,因政府未能有效支持民間團體,致許多庇護工廠因不堪成本負擔,無法永續經營。個人有感而發特地撰寫本文,身為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得主的我,有必要發表我的看法。庇護工廠是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欲保障身障者就業權益的一種安置方式,其立意是『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我國最初的庇護工廠的宗旨,是以社會福利角度出發,以照護身心障礙者,提供職業訓練、職涯適應的機會;是以非營利為主要目的,希望能藉由安置庇護工廠提供機會,一方面能減輕家長照顧上的負擔,二來則是希望藉此安置提供身障者習得一技之長,進而獨立有尊嚴的在社會上生存。
庇護工廠的設立,幾乎都由民間社團(協會)營運,而這些民間團體大都是由病友家長或有愛心的人士所組成,沒有龐大資金的來源,大都仰賴募款與政府補助,才能維持運作。但因身權法修法實施後,卻將庇護工廠視為企業經營,視為正式勞工就業單位,需提供受訓學員基本工資與勞健保,且以往稅務減免的優惠遭取消,導致成本增加,造成這些非營利機構經營上的困難,這應是當初立法時所始料不及的吧?
人生旅途上,從『出生、成長、就學、成家立業到百歲年老』(生老病死),每個人不同階段皆有不同階段性的任務,有的人一路平坦順遂,所有的事都相當理所當然、非常正常之事。然而,也有人一路走來艱辛萬苦。家中如果生出一位罕見疾病患者,家長要付出額外的體力、精神與工作收入減少,格外辛苦。其壓力之沈重更是外人難以想像的,又得飽受外人歧視的眼光,誰家父母沒有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情呢?除此之外,身障朋友本身對於就學、就業,將是奢求。 據悉,我國身心障礙者福利政策,從一開始視身心障礙者為弱勢,給予保護照顧(乃是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轉變為國家社會提供公平友善的無障礙環境,支持身心障礙者獨立生活,與一般人一樣平等參與社會活動(乃是身權法),2007年7月政府完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立法,依據身障者的特殊需求,提供個別化、完整的福利服務,協助身障者獨立自主、參與社會,以落實社會公平正義,保障身障者的福祉與公平參與社會的機會。
是的,我們身障者就只是想享有與一般人『公平友善』、『獨立生活』、『平等參與』的相等權益而已。在整體大環境尚未能充分提供身障者就業機會的情況之下,希望政府能給予庇護工廠充分的支持,若規劃得宜,障礙者本身對政府、家屬、社會的負擔也將相對減少。政府的用心我們從社會福利、醫療健保、教育、交通……等,充分感受得到,亦懷抱著感恩的心,感謝社會對我們的接納。身心障礙的教育、健保就做得很好,我們應該予以掌聲。但是就業機會的提供、職場無障礙(含人力、硬體、法規等)的營造,則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給他魚吃,不如給他釣竿。」,只要能力許可,政府可以協助提供就業機會,我們何嘗不願意自立更生,不用仰仗他人,並為社會略盡棉薄之力;我們又何嘗願意靠補助或靠施捨過活。只要有『公平友善』、『平等參與』的機會,弱勢不再是弱勢,一定會很珍惜,並盡情發揮、自我喝采。
最後,我想庇護工廠是社會接納障礙者的最後一道防線,如建構完善,不僅能減輕家長照顧上的負擔,更能減少障礙者本身對人生的挫折感與無力感。目前庇護工廠幾乎以智能障礙者或精神障礙者為主要服務的對象,肢體障礙者能接受服務的少之又少。並沒有歧視的意思,政府未能有效規劃、重視與支持致之。我覺得應由政府統籌負責,並委託民營充分授權,乃能解決。
目前,我仍然在積極求職中,卻遲不見有任何一點契機出現,但是我不失望,也沒有悲觀的權力,獨立生活更是一項深具意義之事。以前,就學的『無』障礙,被我闖過也突破了;現在,想來突破職場的『無』障礙。聘請一位重度殘疾者,將是一座城市、一個國家偉大的象徵。工作不工作對我來說只是象徵性意義,如我能求職成功,代表政府照顧身心障礙者、代表城市愛的表現、也代表我存在的價值及追求經濟自主的意義。
(作者為中華民國2008年十大傑出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得主、現任台灣脊髓肌肉萎縮症病友協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