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161 尊重與關懷系列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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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161期  學務處專題


尊重與關懷系列影展

學務處 許智能組長、吳性融辦事員


「尊重」是尊重生命、人本身的存在價值,也就是尊重多元的價值觀;「關懷」則從家人做起,進而去關懷他人、鄉土、及社會國家。但教育的施行不僅僅著重在言語與文字,結合影像與聲音,學務處舉辦「尊重與關懷系列影展」教育學生重視品德、尊重生命,透過生動的電影賞析讓學生更易接受、吸收教育所賦予的內涵。 經過專業影評人分析講解,並與學生做會後的內文省思,影展受到極大的回響,以下擷取自學生於活動後的回饋感想。

  • 她們的故事–把青春嫁給了加工出口區

那是一段距離現在遙遠的歲月,即使那些記憶充斥著斑駁泛黃的碎片,但卻是由「她們」所交織出來的血汗淚水與青春年華。1966年12月3日,在高雄前鎮成立的「加工出口區」,不僅僅是台灣第一個成立,也是象徵全世界第一個成立的「加工出口區」,宣告著輕工業時代的正式來臨,台灣的女工史也就此展開。

影片開頭由一幕幕的女作業員做加工舊照片搭配上那年代的歌曲〈孤女的願望〉,穿插幾個那年代資深女作業員對於當時情況及自身狀況描述,看到那年代的年輕女生們為了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於是紛紛放棄繼續升學而到加工出口區早晚拼命賺錢,那時候的她們不懂得玩樂、不懂得享受,只知道工作是她們唯一要做也是她們唯一可以去好好做的事。

在民國62年9月於旗津中都發生的渡輪翻覆事件,造成25位當時在高雄(前鎮)加工出口區工作的年輕女性溺斃,當時因為過多的加工出口區作業員要搭船至其工作地點,造成過多的人而引發船難,因為大部分都是年輕女孩,有些甚至才15、16歲就來不及抓住青春的尾巴而隨著海水埋葬,高雄市政府在船難發生後居中協調,促請這25位女性勞工合葬在一起,合稱為25淑女墓,25淑女墓所具有的見證高雄加工出口蓬勃發展的角色不但不可或缺,更有不凡的意義。紀錄影片的記者於清明節時在高雄的25淑女墓去採訪其受難者的家屬,其中令小記者印象最為深刻的是,旁人總會以為在已經過了30多年後的今天,那早逝的青春與家人無緣而失親的傷痛,會點點滴滴的隨著歲月沖刷而洗盡,但當那回憶湧上卻依舊無情的刻骨銘心。一名受難者的老父親在回答記者問題時,儘管只是想要表達出心中的無奈及對當時政府的不滿,但在其字裡行間還有臉部情感無意的宣洩出他對女兒如一的想念,想要彌補當時女兒所欠缺的,在最後回答記者問題時,老父親邊講著居然淚流滿面了,那兩行淚水毫不眷戀地從眼眶灑落,即便過了數十年,父親對女兒的愛依舊不變,一如世間家人深厚的情感,那畫面不僅感染了在場工作人員紛紛拭淚,也深刻烙印我心。

過了漫長時間後的今天,媒體將這起事件用簡單的隻字片語帶過,殊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真的明白這些女子在加工出口飛騰的年代所付出的究竟是什麼……看過了這段紀錄片,小記者才赫然驚覺,原來現在高雄流行觀光的旗津渡輪是這樣衍生而來,也是經過了那段慘痛的歷史回憶,現在渡輪才有如此安全設備及標準,我們都很欣喜地享受現在所擁有的,也許以前的那些事件都是我們不曾想像或希望發生的,但當那些事件發生後促使改進我們生活時,我們不應該遺忘以前悲慟經歷,而現代的生活品質高也是當時加工出口區的女作業員所辛勤努力工作的果實,我們應當記住那些曾經為了我們現在生活付出過的默默女英雄,而不是只看到眼前便利安全的自我生活,緬懷歷史,邁向未來。

  • 冠軍之後

「冠軍之後」描述的是在1998年的夏天,來自台東市南王國小的中華少棒隊,在美國蒙特利市奪得小馬聯盟少棒賽的世界冠軍後,其中三位卑南族的國小少棒隊球員回到台東,進入國中後的一段成長記事。當初去參加這個「尊重與關懷電影講座」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老師的大力推薦,加上自己本身對棒球很有興趣,所以想去看看在國小時就拿過冠軍的小朋友們,上國中之後的情況與發展到底是什麼。

自己在大二的時候就加入了系上的壘球隊,因此對棒壘球很有興趣,也認為自己的運動細胞不錯,總是認為自己只是欠栽培,不然應該可以當個棒球選手,但看完影片後發現自己的想法似乎是太天真了,原來一個棒球選手的栽培是非常的不容易,而且還要有不錯的運氣– 小時後表現的不能太突出!為何我會這樣說呢?因為影片中的三位小朋友,在國中後的確也加入了國中的棒球隊,但是學校的差別、練球的態度及教練的指導方法不同,都會使小朋友對棒球的想法有些微的改變,而且小朋友為了球隊的勝利,及教練對勝利的渴望,都會使得小朋友的手臂過為操勞,手臂受傷的情形也是很常見的。在播完之後的時間,導演又多放了一小段她回去拍攝當年小朋友現在的情況,當時的主角們,已經沒有在打棒球了,做的不外乎是搬運工之類的工作,有傷的有傷,沒有傷的也沒有在職棒發光發熱,做的全是一些靠勞力的工作,為什麼?因為在他們小學或是國中時,除了練球比賽外,課業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老師也並沒有好好的教導他們,因此當他們長大後要是受傷了,根本沒有足夠的知識能力可以去做比現在更好的工作,說真的,我很替那些小朋友覺得可惜與可憐,可惜的是如果台灣的棒球制度可以更加完善更加保護這些小朋友,也許就不會有那麼多因為受傷而離開棒球的例子;可憐是因為這些小朋友們除了棒球外,什麼都沒有,小朋友在小的時候也單純的認為長大後的自己依然是在打棒球,但能夠與自己小時候所想的能夠有幾個人呢?他們小時候得到了冠軍,但長大後得到的是什麼?一個與自己當初預期不一樣的人生,這就是我覺得可憐的地方。看完後自己心中的感觸是還好棒壘球對我來說只是個興趣,是個可以運動的方法,它並不是我的全部。

剛剛說了一個棒球選手的栽培是很重要的,而且還要有不錯的運氣–小時後表現的不能太突出!這句感想是在與導演的問與答中,我對導演說的話的感觸,因為導演說當時有一位小朋友,在隊上表現的不突出,可是他卻進入了中華職棒,而且還有不錯的表現,他是統一獅的先發投手之–王鏡銘。因此回應到我剛剛所說的,對勝利的渴望,不論是教練或是小朋友都會想要叫自己隊上最強最厲害的九個人出來比賽,可是即使小朋友受傷,教練依然還是派他上場比賽,可是也因此那些實力當時較差一點點的小朋友,反而可以得到更多的休息,對手臂的操勞程度也相對的差很多,因此長大後是更有機會繼續打棒球的,這種感覺其實覺得很無奈,因為小時候就表現不錯的人,如果有得到充分的照顧與休息,那也許結果會與現在的他們完全不一樣,說來說去,我認為藉由這部「冠軍之後」,讓我深刻的了解到台灣棒球的不完善制度,及對台灣棒球的無奈與悲哀,如果可以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好好的保護與栽培這些從小就開始打棒球的小朋友,那我相信台灣的棒球水準,是可以在更往上提升一個層級的。

對於導演正在拍攝的後記,我很想要把它看完,因為這可以更深刻的讓我們了解到,要成為一個棒球選手是多麼難的一件事情,也讓我們必須深思今天如果我們為人父母,我們是否會讓自己的小孩徹底的接觸棒球,又或是對於這樣不完善的環境,我們能如何去進一份心力來改善它,這是我看完這影片後會去深思的事情。

  • 那年耀眼的夏天,尊重與關懷在冠軍之後

1998年的夏天,位於深邃綠林裡的偏野小鎮;南王國小的中華少棒隊,在美國蒙特利市奪得美國小馬聯盟少棒賽的世界冠軍。「冠軍之後」是三位卑南族的少棒隊球員回到台東,進入國中後的一段成長記事。

我們的視線跟隨著小型DV攝影機,一路追逐著棒球隊,從台東到台北,繞著大半個台灣輾轉來到美國。藍天、紅土和汗水,98年夏天,隨著中華少棒隊來到美國蒙特利市,就在打完最後一場球賽,奪得小馬聯盟少棒賽世界冠軍後,我們跟著返回台東,迎向勝利的風。球場孕育了「三位卑南族少年」成長。紅土上,他們揮著汗水歷經成長歲月,得失成敗後的酸甜苦辣在競技中消化成寶貴的經驗,大自然是老師,在這裡學著生活,學習生存,這一步踏上人生的球賽正要開打……。

好好讀書,長大以後才會出人頭地;諄諄教悔猶言在耳,曾經,「打棒球」被大人認為是沒前途的一件事;曾經,「打棒球的小孩」在大人們安排好的棒球場上揮汗如雨、賣力奔跑「為國爭光」。我們都不曾看到,許多「打棒球的小孩」在付出人生寶貴的青春歲月之後,仍必須孤獨地面對自己不再有掌聲喝采的徬徨時刻。「打棒球的小孩」依舊前仆後繼,我們選擇熱情地分享他們的光榮時刻,然而對於他們的挫敗,除了惋惜之餘還留下些什麼?

台灣棒球的核心價值何在?是否只在於消費這些「打棒球的小孩」辛苦付出之後所換得的短暫榮耀?更甚者,只是為了滿足人民病態的虛榮?目睹這樣艱困的成長歷程,我反省自己的自私與短視,孤獨的英雄,這份榮耀是你們無私地獻予台灣,你們是真正的「台灣之光」。

  • 島國殺人紀事–事實的真相?

這部片子是前超視記者蔡崇隆於2000年所製作的,是拍攝在台灣備受注目很多年有關蘇建和案的紀錄片,一個纏訟多年的刑事案件。你們支持廢除死刑嗎?你們相信代表公正的法官嗎?你們相信代表正義的警察嗎?如果有一天,代表正義的警察為了要趕緊破案而隨便抓住了一個嫌疑犯,嚴刑拷打逼他寫自白後並將他起訴,而法官判處了他死刑,你們還會相信這世界有公理嗎?抑或是你們會覺得會被警察抓到的人絕非善類,再者也不關我們的事?但如果那人是你們身邊的親朋好友呢?

小記者在尚未看到影片之前,當在新聞上看到關於這則刑事案件時,總是會有許多人權團體去為蘇建和三人遊行抗議,那時總在心裡默默不平地覺得為什麼會有人替這三個罪大惡極的人袒護,為什麼犯了這麼多錯的人還可以一再地被重新判刑,而且還是從死刑到無罪釋放。1991年3月24日凌晨,台北縣汐止鎮發生雙屍慘案,死者吳銘漢夫婦遭砍殺數十刀身亡,五個月後,警方根據一枚現場遺留的指紋,逮捕軍人王文孝,王文孝起先承認一人作案,後來又供認弟弟王文忠負責把風,並有三名姓名不詳的共犯,王文忠隨後被捕,並供稱三名共犯就是當夜曾一起出遊的朋友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均為19歲),3人也陸續遭警方逮捕。

此紀錄片站在客觀的角度拍攝,呈現出來卻是醜陋不堪的事實,當時的檢察官以及警察言之鑿鑿的肯定蘇建和等三人犯罪,但被問到直接相關事證時卻又三緘其口,推託當時的檢測不夠仔細,提不出有力的證據,竟然採取無法查證的耳語攻勢來試圖影響民眾。還原當時逼問口供的錄音時,可以發現警察咄咄逼人的用誘導性方式去問話,再加上當時使用私刑逼供,其口供根本不夠準確。只因為警方不相信兇手王文孝一人可以砍殺79刀,在刑求逼迫下,讓王文孝供出包括自己弟弟王文忠在內,共有4人共謀;再以同樣方法令王文忠供出其它3個共謀,即為蘇建和等3人。儘管司法專業人員依照他們的經驗法則與自由心證,十分肯定蘇建和等3人就是殺人共犯,但我們看到的是,除了幾份自白以外,並沒有出現任何可以令人懷疑蘇建和等人作案的人、物證出現。

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其基本原則應該是有被告犯罪證據才能將其定罪,假如沒有證據,即使有再強烈的懷疑或直覺他就是罪犯,也無法強制定他罪。如果我們無法遵循這樣的程序正義,每個民眾都有可能會被那些自稱「很有經驗」或「直覺敏感」的警察、法官視為罪犯,或許我們大家重視蘇案,不只是其判決死刑與否,在某個深層影響背後也代表著我們試圖想拯救其腐敗司法。雖然最後始終裁定為無罪釋放,但蘇建和等人的10年青春已經成為司法史上活生生的供品,一件血淋淋的命案不僅破碎一個幸福的家庭,更埋下製造3個無辜家庭的不幸,到底誰才是幕後的嫌疑犯,扼殺了那在黑暗中成長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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