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164 本校訂立內部控制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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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164期  秘書室專題



本校訂立內部控制的機制

秘書室一組 張松山組長


教育部依據私校法第51條第1項明定私立學校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以加強私立學校自我監督管理機制,保障學校資產安全、增加學校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強化相關法令及政策之遵循,俾利私立學校之經營運作走入自我監督管理之正軌。旋於98年12月9日訂頒「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依據該辦法之規定,私立學校需在一年內完成內部控制制度。

據此,本校為建立內部控制實施自我監督機制,自8月中旬經校務首長討論實施方式建立共識之後,隨即成立內部控制工作小組及實施內部控制說明會(確定文件格式),開啟了本校實施內部控制機制的進程,由主秘主持管控各單位每週完成內控文件進度及進行文件實質審查,希望藉由承辦人及二級主管實務運作技術先完成內控文件製作及初審後,提委員會討論,藉由各單位委員和推動種籽教師互相觀摩、經驗心得分享及橫向溝通協調聯繫後,再由一級主管指導定案。主秘並於行政會議報告各處室進度,10月中下旬請會計師查核,11月初將書面資料送董事會審核,逐步完成及建立本校內部控制相關文件及制度。

依據教育部實施辦法第2條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為合理保障其營運效能之提升、資產之安全及財務報導之可靠性,應建立包括人事、財務、學校營運之作業程序、內部控制點及稽核作業規範內部控制制度。本校實施內部控制制度之單位包括: 研發處、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資訊處、圖書館、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研究資源整合發展中心、推廣教育暨社會資源中心、國際事務中心、產學推動中心共14個處室,提岀之內部控制文件計283項。經由內部控制文件工作小組每週辛勤的審查會議,各單位掌控自己的核心業務,知道自己的優、缺點,並瞭解如何建構最好的內控機制,如果各單位的內控機制都做得很好,承辦人及主管就相當輕鬆。為有效檢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程度、衡量學校營運效果、效率及適時提供改進建議,未來內部稽核將是協助首長,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之具體作為。

透過內部控制文件製作,各單位將核心業務處理流程標準化,落實自我管理、強化內部監督及稽核機制,如此一來必可減少本校內部營運與財務運作上之錯誤疏失,亦可減少相關行政成本,如文書往返、會議研商、爭議處理、追蹤改善情況等所產生之人力與物力支出;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運作,胥視內部控制制度建置、單位首長的支持配合與優良組織文化的培育,業務主管及承辦同仁遵守作業規章及程序,稽核人員落實執行稽核工作,方能確保學校自治機制有效運作,而非僅靠一套內部控制制度或設置一位稽核人員即可達成。殷切期盼藉由內部控制機制之建立能夠有效提昇學校競爭力、增進本校營運效益及提升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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