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197 通識教育中心【意見交流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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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197期  通識教育中心【意見交流Q&A】



Q:曾在服務學習課程之外,自願至課程合作機構/其他非課程合作機構服務,如何紀錄/證明?

A:本校有領導力認證制度,凡是參與學校社團活動且從事社會關懷服務工作、參加國內外非營利組織或民間志願服務團體之志工、參與無給薪/非工讀性質的愛心活動等,皆可備妥證明文件,由領導力培訓及認證小組核審核。另外,若持有內政部所推行的志願服務紀錄冊者,也可以依相關規定進行認證紀錄。服務別人之餘,也可以為自己未來的升學、就業加分。

Q:學生至合作機構進行服務時,需要遵守哪些原則?

A:學生服務前,必須謹記以下原則:首先,守時是服務的第一要件,請遵守服務據點督導的指導;若有臨時狀況發生,導致無法於預定時間到達服務機構者,請務必事先通知服務機構;信守承諾是服務的基本精神。其次,服務期間,請務必穿著背心及識別證,以利辨識。如有遇到任何情況或困難,請主動告知機構督導以及帶組教師,以利督導及時協助。第三,服務的首要是為了他人利益,進行服務學習,是要設法幫助別人,而不是增加對方的困擾,因此學習以他人為重,而不是以自己的想法或喜好為重,是修習服務學習課程最值得練習的功課,務必尊重你服務的對象,並遵守機構的服務原則與相關規定。第四,若要拍攝服務照片時,務必尊重服務對象的隱私權。需先詢問過服務對象的意願,或盡量選擇僅拍攝服務對象背面,以避免造成服務對象的不愉快。第五,到機構中,你不只代表你個人,您的一言一行亦同時影響著他人對高雄醫學大學的印象,邀請你共同維護校譽,做一個禮貌的服務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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