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351 性別平等知多少?杜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出自KMU 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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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351期  秘書室專題

性別平等知多少?杜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法規事務組 顏薇珊組長

  本校自民國94年起設有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目的除希望本校師生能對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者,予以尊重與善待,以保障每個學生的受教權,落實「更多認識、不再歧視」的性別平等教育目標,並呈現性別多元之價值,尊重不同的性別差異。同時,本校亦積極推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教育,以提升本校教職員工生尊重他人與自己性或身體自主之知能。

  何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規定,性侵害,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而性騷擾,則是指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或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就可以稱為性騷擾。至於性霸凌,則是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之行為。

  也就是說,主觀上個人認為與性或性別有關的不舒服情況。如果發生在工作場所或勞動契約履行中,就稱為職場性騷擾;但是,如果發生在校園內的教職工作彼此之間的以上行為,他方為學生時,就是校園性騷擾。

  本校性平會負責處理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性騷擾申訴案的審議及調查。性平會下設四個小組,分別為政策規劃小組、教學推廣小組、校園安全小組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小組,除負責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規定之推廣外,更推動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學習環境,建立良好暢通之警報及緊急呼叫系統,依法協助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申請調查、檢舉或申復。

  而關於性平事件之調查程序,本校原則上尊重被害人開啟調查程序之意願,惟具高度公益性之事件得由教師或學校人員以提出檢舉之方式開啟調查程序,經由收件單位轉交性平會依法調查。為保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經性平會討論決議後,亦得提供當事人以下協助,包括:一、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或職務,得不受請假、教師及學生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二、尊重被害人之意願,減低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三、避免報復情事;四、預防、減低行為人再度加害之可能;以及五、其他性平會認為必要之處置。以達本校性平會設置目的,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本校性平會網站網址可參:https://equity.kmu.edu.tw/index.p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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