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55 94年全社社長幹訓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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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 第55期 學務處專題

94年全社社長幹訓後感

前學生會會長M89黃昱豪/學務處陳昭彥組長指導


想必大家一定不難發現,當你踏進大學之時,迎面而來帶給你最強而有力的校園第一印象,除了校園本身的硬體校景之外,就非各式各樣的學生活動莫屬了。無論是學生們三兩成群在校園的大廣場中,練習著表演需要的舞蹈;球場上,球隊的同學頂著炙熱的艷陽,汗如雨下地來回折返跑;交誼廳的平坦地板上,趴著一群一邊說笑、一邊製作社團海報的同學,這一切的一切將是構成大學校園的活力元素,甚至到最後,就連佈告欄上張貼的那一張張雜亂無章的活動宣傳單,似乎都在告訴你這是個蘊藏著無限生命力的校園,隨時都可能一觸即發。


學生,無庸置疑地,絕對是構成大學的不二主體,如果沒有了「學生」元素存在的話,那大學這個硬殼,充其量只能稱為是一所研究機構罷了,研究再不好的話,那就更是什麼都不是了。然而「大學社團」這個名詞,更是大學生生命能量的最佳表現。一群人因為有著某種興趣,自動自發地集結成一個團體,有著共同理想遠景,朝著共同的目標前進。或許說起來有些空泛,更有點不切實際,但只要你願意花點時間靜下來好好想想,對照一下現實中的人事物,又何嘗不是我所說的這個樣子呢?


是吧,一年十二個月中,除了寒暑假外,大大小小的社團活動,填補了大家課堂之外大部分的校園生活,甚至,更有些人連假日都奉獻給了社團。「要玩社團,就要玩的有樂趣、有收穫!」我一直這樣告訴自己。樂趣,無非從準備的過程中與同伴相處的大小瑣事,活動中參與者給的feedback,以及活動完成後的自我實現成就感中取得;至於收穫,不論是準備活動中實質能力的提升,過程中待人接物態度的進步,完成後別人對於你能力的肯定,都是最好的收穫,再不然,你至少也藉此認識了一些志同道合,可以同甘苦共患難的至親好友,而這些永遠是那些過著跟國高中生生活沒兩樣的同學們,所無法獲得的心靈財富。好聽的話說到這裡就夠了,因為大學生不應再是過去老師父母告訴你該做什麼就做什麼的階段了,取而代之的應該是發現自我興趣目標,努力克服困難並自我實現,接下來就讓大家自己去定義吧!至少,我知道大家將來所面對的社會是一個競爭激烈的環境,想辦法提升自己在各方面的競爭力才是要緊的,我只能這麼說...


如果你還算同意我上述的論點的話:學生是大學校園的主體,而學生組織及社團是學生活力的最佳展現,那麼這樣一來在大學這個小社會中,這些主要構成的份子們,必然也負擔了特定的權利與義務。談起權利與義務,或許大家又覺得太過沉重,但我還是冒昧地請大家花個短短五分鐘,想想這個或許大部分人從入學到畢業從來也未曾出現在你腦中的無聊問題。為何大家很難去想到這樣的問題?其實原因無他,因為ㄧ切就是這麼的「理所當然」。社團有絕對的權利要求校方提供適度的經費補助及硬體資源,另外當然就是要有安全及適合的活動空間;至於義務呢?首要的當然就是要有定期的運作,以推廣你們的社團,另外就是要配合校方的申請流程及相關規定,甚至接受校方的訪察,其他更不用說的就是務必出席全校性會議,代表你們社團發表意見。如果說,當這ㄧ切的義務對於社團來說變得窒礙難行之時,你們的義務便轉變成提供一套合情合理的方法,並集合團體的力量,將聲音發出,與校方溝通改進方案。


既然都提到社團了,也就當然不能漏提「學生」這個最主要的元素了。要不然學生的意見永遠是屬於石沈大海了?學生得以享受校方所提供的硬體資源,接受好的課程,並有足夠並安全的活動空間。比較重要的是,我想談談比較少提到的學生「義務」。我認為,學生義務只有一句話,那就是「捍衛你的權利」。為什麼要這麼說呢?當行政者根據其經驗及思維,去制訂出相關政策的同時,唯有實際涉入其中的第一線學生們會有最直接的強烈感受。此時,便是你執行你的義務的時候了,你必須發出你的聲音,去「捍衛你的權利」。換個角度想想,如果我是政策的推行者,當我並沒有聽到學生的聲音的同時,我便會覺得政策正順利推行中。另外,這聲音必須是強而有力的多數人意見,更好的是可以提供後續的改進的方法,畢竟我想大家都讀到大學了,這是絕對有能力可以做到的。假設只有少數流於網路上無建設性的謾罵,想當然爾,也只會被當成茶餘飯後的個人笑話吧!


「義務」說來簡單,執行起來卻是相當的困難阿!但確實這是不得不作的一個義務,不然學生的意見表達就會永遠是學生喪失的最重要權利了!


社團的活力決定大學的生命力,更重要的是,學生的熱力才是決定社團活力的關鍵啊!


後記 如果你恰巧看到這篇文章,又有一些想法想「發聲」,歡迎上熱帶魚的kmusa版高談闊論;如果怕沒人看到,就直接上complain版上po口貝,我想人氣想必然會比校園事務討論版高上不少吧…… 我想五年後的會長應該會說:「校園bbs的活力決定了一個大學的生命力」,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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