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62 【自由廣場】醫學倫理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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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e快報 第62期  一方清淨 人文e館


【自由廣場】醫學倫理在台灣

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 賴其萬教授

選舉期間有醫師公開候選人病歷,社會各界頗多質疑。有位記者說了句話:「台灣以前不特別注重醫學倫理時,反倒沒有這麼多違反醫學倫理的事件,但現在衛生署強制醫生需要修醫學倫理教育鐘點數,我們反而看到更多醫界違反倫理的事件。」我有以下思考:


一、以上課的方式就可以提高醫學倫理嗎?大家都會同意醫學倫理是要付諸於實踐,「實踐你所佈道的」 (practice what you preach) 是醫學倫理的開宗明義,但我們絕不能只重實踐,而完全否定「佈道」的重要性。唯有學會了醫學倫理的理論與原則,我們才會在碰到醫療兩難問題(dilemma)時,懂得如何使用醫學倫理的辯證,找到合理的決定。


衛生署強制醫生需要修醫學倫理教育鐘點數的方法,的確有待商榷,我建議在「再教育鐘點數」的認定,除了「上課」、「聽演講」以外,也應承認、鼓勵醫院或醫學會以醫院臨床倫理委員會或院外醫學倫理學者主持「醫學倫理個案討論會」,藉由臨床實際個案與醫師、醫學生一起討論,效果會比上課更好。


二、誰有資格教醫學倫理?有位醫界前輩曾經在自由時報公開挑戰衛生署,問說「有誰夠資格能給這些醫療奉獻獎得主上醫學倫理的課?」


其實,如果醫學倫理的上課,少一點講課,多一點與聽眾的互動,相信這些實踐奉獻的先進,也可以與聽眾分享他們實踐的動機,而醫師聽眾也可以就他們本身臨床所遭遇的困難,提出討論,這種講習更能鼓勵醫界對醫學倫理的深思實踐。


三、醫病關係的不理想,是醫生單方面的問題嗎?醫生行醫要秉持倫理原則,尊重病人的自主權;但病人就醫時,也要體諒醫生需要尊重公平正義的原則,而不應該做不合理的要求。


四、媒體的報導是否有偏差?媒體經常報導一些違背醫學倫理的行為,加深醫病關係的困擾。但是,例如我最近看到成大醫學院的學生網路,報導他們在SARS期間看到某一臨床科主任身先士卒,到急診處值班,學生感動之餘,爭相呼籲群起效法,更使我深信讓大眾知道真人實事的「身教」,遠比「言教」來得重要。


台灣醫界的倫理水準不見得往下沈淪,相對的,可能是因為我們現在更重視,大家對這議題有更高的敏感度,才更清晰地看出醫學倫理的問題。衷心地希望醫學界與社會大眾繼續重視倫理,並且政府在政策上的制訂能更用心,媒體也能以較正向的報導來配合大眾教育,我們的醫學倫理水準一定會更往上提昇。(本文轉載自1月8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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